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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6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4292222-2105,电子邮箱:pjz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浦江镇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本镇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镇中心工作落地见效

    1.主动公开工作

    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3,包括政府公文5份,均已开展多元化文件解读;全流程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8项71条信息;行政处罚公开145/次;财政类信息23份;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2份;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1份;完成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制定、发布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同时,积极开拓创新,聚焦政府开放活动、居(村)务公开,积极发掘特色亮点,努力培育浦江政务公开工作新动能。一、二季度在大治河公园、城投宽庭浦江社区分别开展“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垃圾分类政府开放日活动,实现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8月在永康城和康苑、浦欣苑小区集中开展“电瓶车安全治理政策解读进社区”年度政府开放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政策解读、专业人员答疑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解答电瓶车安全治理问题,积极听取他们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居务公开”规范化试点工作,指导永康城第三居委试点推进居务公开工作,打造浦江首个居务公开平台。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居务公开全部纳入公开范畴,在小区显眼位置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专栏,定期对公开栏公开内容、资料存档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发挥平台听民意、聚人气作用推进政务公开下沉,使政务公开与居村务公开有效衔接,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2.依申请公开工作

    强化依申请公开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确保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市级平台。健全完善经办部门、顾问律师、党政办、司法所、分管领导“五级审核”制聚焦信息公开申请量较大、专业性较高的领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关联业务专题交流,研究复杂申请的办理要素,统一规范答复口径有效、准确回应申请人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2024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48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8件结转2025年继续办理。另外,协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浦锦街道1件。

    3.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一是巩固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成果。不断完善和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准确分类、及时主动公开到位。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不断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程序,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浦江镇人民政府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责任主体,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做好线上平台更新维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务公开网站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加强平台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自查、整改工作二是优化完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继续秉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方便实用”原则,优化提升镇政府机关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置专用文件架,定期更新展示市区政府公报、主动公开的公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公开年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书面材料,提供打印、复印等便民服务

    5.监督保障

    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在区政府指导下,持续加强整改、查漏补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符合基本要求党政办公室牵头,围绕政府信息稿件制发规范、政务公开理论与实务等内容加强业务宣传向各业务部门全面普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业务知识,形成浓厚学习氛围,有效加强和改进了浦江镇各部门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全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做好网上“区长直通车”“政务公开留言板”受理和答复工作。年内未发生针对政务公开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2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49

1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3

0

0

7

1

0

0

0

1

3

0

1

3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主要是政策解读角度偏差,通常从政府角度出发进行简单文字解读,没有站在群众角度进行解读,导致解读质量不高,公众理解困难;政府开放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市民参与度有待提高,仍需加强多方联动、资源整合与宣传普及,政府开放平台需持续深化拓展

    依申请开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检索困难,镇政府各部门内部信息存储方式多有不同,信息分散在不同的计算机系统或档案室。当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时,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多个部门、不同系统中查找相关信息,尤其是一些历史数据或者跨部门协作产生的信息,检索难度更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加强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逐一开展多元化解读,重点提高图像、视频、音频等非文字解读比例,方便公众更直观清晰地理解政策的核心内容二是整合多方资源,创新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持续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工作领域,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府开放活动三是建立常态化信息检索沟通机制。以镇级档案系统为基础,加强政府系统内部信息互通。同时,加强与申请人有效沟通,以获取更精准的检索关键词、筛选标准等,提高检索结果的相关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全年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的要求及市、区2024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加快公开数字化转型、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和加强培训指导与组织落实”六大重点任务,细化、分解、深挖,排出时间表,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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