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提高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和资金效率,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了《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目录(共4类9项) (一)公共服务类 1.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展览创作辅导。 2.公共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项目咨询:王芹、64982670、swk207@163.com (二)文博管理类 1.文化设施委托运营管理。 项目咨询:胡琦、54952021、huqi@shmh.gov.cn 2.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服务。 项目咨询:杨璟琰、54958059、mhqfyb@126.com (三)电影类 1.其他电影公共管理服务。 项目咨询:曹颖怡、64922825、471973503@qq.com (四)计划财务类 1.重大事项第三方审计服务。 2.其他审计服务。 3.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4.代理记账。 项目咨询:万奕琳、54952030 二、承接主体资格 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以及其他具有承接能力的机构。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程序评审流程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受理和汇总上报项目,根据区财政局相关规定及《闵行区文广局本部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细则》(闵文广影视办〔2019〕1号)进行项目采购,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发布项目中标通知书。接受社会监督。 四、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20;13:30-17:00 特此公告。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