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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0日

 

一、工作原则

在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整体运作,分级落实;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信息畅通,反映灵敏,规范流程,运转高效”的原则,结合《闵行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将防汛防台作为重要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二、组织体系

区文化旅游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为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区文化旅游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防汛防台的总体协调和指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迅速果断进行处置。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台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人员转移等命令;指导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灾后救助。

局办公室负责对接防汛防台相关通知要求,做好通知下达、信息上报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本行业、条线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的落实;局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局党群科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做好各自管辖范围的防汛防台及抢险工作。

三、应急预防机制

(一)预警预防信息监测

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防为主,有备无患,有条不紊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

密切注意各类预警信息和气象、水文等部门对本区范围灾害情况的预报,当收到灾害预报和上级单位的通报时,应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健全信息收集组织网络,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二)预警预防行动

在受到暴雨、台风、潮水、雷电等自然灾害的侵害时,应立即启动本工作预案,按部就班,及时进行处置。

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人员到位,及时上报灾情。按照上级单位的工作要求,利用现有的通讯设施,及时传递信息,逐级上报灾情,预警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每天汇报一次。

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情,一旦发现有隐瞒、缓报、谎报灾情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应急响应

A级景区加强对内滨水岸线和步道、疏散通道、游乐设施、商户招牌、空中悬挂物等区域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加强对水上游乐项目、高空项目等特种设备的重点检查,及时做好预警提示和转移避险等工作,适时调整或取消户外活动项目,必要时采取景区临时关闭措施,同时,运用好“上海A级景区实时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汛期景区临时闭园信息。

各旅行社及时调整行程,避免前往台风等灾害影响区域。各宾馆饭店要关注地下车库等设施的防汛防涝工作。各文化娱乐场所切实做好预警提示和转移避险等工作,聚焦低洼地区、易积水区域、建筑物外立面、灯箱、广告牌、空调外机、室外电源等薄弱环节,严防建筑坍塌、坠物伤人等事故发生。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制定好本辖区不可移动文物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全面部署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和实地检查,建立防灾抗灾快速响应机制,做好各项保障准备,重点排查古桥、古建筑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场所。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点位,实施遮盖、加固、支撑等应急举措,并备足防灾救援物资。一旦发生灾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做好后续保护工作,搜集、保存好文物构件或者部件,组织文物修缮、修复,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

各文化场馆立即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险情的要采取加固、支顶、围挡、遮盖、排水、防渗等有效措施,对确需全面抢救维修、安全防护设施老化、基础设施薄弱的,应按规定和程序采取应急措施、开展维修保护、提升防护水平。

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认真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防汛防台预案,并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要加强汛期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配电箱、电视塔、架空线等户外的、重要的设施设备实施安全检测和管理。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足够的应急抢险物资及设备并进入必要应急状态,一旦遇到灾害天气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应急抢修等工作。随时掌握汛期天气预报和政府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加强领导值班带班,做好值班、巡查、警示和停工等有效措施。

同时,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如果区级应急响应等级与市级应急响应等级不一致时,按照“就高”原则执行。本系统遭受洪涝、台风等灾害侵袭后,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调查受灾情况,并向区防汛指挥部、区政府以及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对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堤防、涵闸发生险情时,可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Ⅳ级响应行动

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预案和市、区防汛办要求进行会商,根据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信息,研究分析台汛可能影响情况,并部署有关工作。同时,协助区防汛办实施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台风和水雨情,基层单位要定时向局机关报送防汛防台信息,局机关要定时向区防汛办和区政府报送信息。

(二)III级应急响应

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台风和水雨情,基层单位要定时向局机关报送防汛防台信息,局机关要定时向区防汛办和区政府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相关科室要及时向旅游景区、宾旅馆、文化娱乐场所发布预警信息,要求经营主体做好各项防灾工作,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部门要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三)Ⅱ级响应行动

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了解台风和水雨情,基层单位要定时向局机关报送防汛防台信息,局机关要定时向区防汛办和区政府报送信息,各类突发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

各单位要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相关科室要及时向旅游景区、宾旅馆、文化娱乐场所发布预警信息,要求经营主体做好各项防灾工作,文化场馆可根据情况临时关闭,文旅活动视灾害情况缩小范围或取消,做好人员疏散准备,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部门要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四)Ⅰ级响应行动

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单位、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了解台风和水雨情,基层单位要定时向局机关报送防汛防台信息,局机关要定时向区防汛办和区政府报送信息,各类突发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

各单位要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相关科室要及时向旅游景区、宾旅馆、文化娱乐场所发布预警信息,要求经营主体做好各项防灾工作,文化场馆全部关闭,文旅活动全部取消,相关人员全部疏散,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应急物资保障部门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二)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与消防队伍的联络,并组织必要的员工应急抢险队伍,保障局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支持。

(三)物资保障

加强与所在地政府及部门的联络,确保抢险的物资需要。

(四)技术保障

加强与区防汛指挥部的联络,确保台汛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调度水平和防汛防台抢险能力。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加强防汛防台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开展培训或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