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000201900016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体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18-08-07
- 发文字号:闵体〔2018〕43号
- 发布日期: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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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体〔2018〕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举措的通知》(沪体法﹝2017﹞566号)和《闵行区关于进一步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的总体方案》(闵审改办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闵行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复制推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举措,提高审批程序的透明度和办理结果的可预期性,优化准入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一、目标任务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升服务,加快推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办理流程,明确审批标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限定办理时限,最大程度地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透明化,审批结果可预期”的目标,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优化审批流程 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从“审批人”角度转变为“申请人”角度,优化办事指南,规范申请材料清单,践行收件凭证、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咨询服务等基本服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办理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短到20个工作日,审批部门在办理时限内完成材料初审、实地核查、复查以及审批决定的告知。对发放许可证的场所做好备案及信息公示,对不予发放许可证的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二)拓宽公开渠道 推动审批部门服务理念的提升,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推动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模式,推动审批事项“网上办、一次办”等服务,推动“一网通办”数据对接,减少申请人跑现场的次数。加大对政策性文件的宣传力度,让申请人及时了解文件的适用范围、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等。借助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申请人及时获取审批服务信息。 (三)加强动态监管 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由区体育部门会同卫生、市场监督、文化执法等部门,对历年发放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的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日常安全开放。通过突击检查、日常巡视、审批信息“双告知”、执法检查“双随机”等形式,对全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动态监督、指导。通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与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反馈、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社会监督,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引导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公开许可、变更、注销等信息,优化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流程。 三、职责分工 (一)区体育局 明确市场准入机制,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率。营造宣传氛围,组织体育执法人员、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主体集中学习“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和相关法律法规。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区内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年审和从业人员培训,向相关部门通报年审结果。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产生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实行严格问责追究。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等平台,做好相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 (二)行业协会 配合体育部门做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和年审工作。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按协会章程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步推进落实改革举措,深化管理,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着力确保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安全开放,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健身环境。 2、营造宣传氛围。依托区内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复制推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举措以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为复制推广改革经验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闵行区体育局 2018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