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闵行区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放射诊疗机构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2.放射诊疗许可管理情况; 3.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 4.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 5.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6.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 7.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 8.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 9.职业病人管理情况; 10.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 11.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 12.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 13.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1.是否持有合法有效资质(批准)证书; 2.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 3.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 5.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 6.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8.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9.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10.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监督检查对象 放射诊疗机构:国抽任务:辖区内20%的放射诊疗机构;区抽任务:国抽市抽之外,开展放射治疗、介入放射学、核医学的放射诊疗机构100%,其余放射诊疗机构不少于50%。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辖区内100%的机构。 三、实施时间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检查任务和数据填报。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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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闵行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