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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春致职业技术培训 中心设立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四级)、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五级、四级)、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员)(五级、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上海市闵行春致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四级)、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五级、四级)、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员)(五级、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并经专家评审,同意你学校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四级)、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五级、四级)、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员)(五级、四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27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