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街镇: 根据《闵行区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政策意见》(闵乡村振兴办〔2022〕3号)《闵行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闵农业农村委〔2022〕3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区级财政按照“差异化奖补”原则,给予一般行政村500元/户/年的长效管护奖励资金,给予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700元/户/年的长效管护奖励资金,给予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900元/户/年的长效管护奖励资金。付款方式为跨年度:当年预拨60%长效管护奖励资金,次年根据各行政村上一年度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清算。 现将2023年清算部分及2024年预拨部分的区级奖励资金明细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根据《闵行区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按照不低于1:1比例进行镇级资金配套。浦锦街道长效管护奖励资金请自行安排预算并按要求完成拨付。各街镇要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及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完备档案材料,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2024年各涉农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区级奖励资金(预拨部分)下拨明细 2.2023年各涉农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区级奖励资金(清算部分)下拨明细 3.2024年浦锦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资金(预拨部分)明细 4.2023年浦锦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奖励资金(清算部分)明细
闵行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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