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持续 推进 “两个 示范村”建设 | 1 | 完成2021年度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 完成2021年度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开展考核验收和总结工作。加强特色风貌塑造,加大产业注入力度,优化资金投入机制,完成建设任务,持续提升建设水平。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改委、 区交通委、 区规资局、 区绿容局、 区水务局等 | 浦江镇 |
| 2 | 开展2022年度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 遴选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完成村庄设计,形成建设清单,启动建设工作。严格示范村选点,注重与已建示范村串点成线、集群成片,突出规划空间保障、产业特色鲜明、社会主体参与、全域推进实施要求。高质量编制村庄设计,统筹策划功能定位,落实产业发展空间。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改委、 区规资局等 | 浦江镇 |
| 3 | 开展市级 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 | 根据2022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评定标准,启动2022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区交通委、 区绿容局、 区水务局等 | 马桥镇、华漕镇、 浦江镇、浦锦街道 |
| 4 | 推进示范村 区域联动建设 | 确定连片发展区域,推进研究制定浦江大治河南部区域“一带六村”乡村振兴方案等工作。加强风貌、产业功能、公共服务配置等整体策划,注重错位发展、功能互补,推进示范村区域联动建设。持续深化已建示范村建设成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增强辐射带动功能。 | 区农业农村委*、 区交通委、 区规资局、 区水务局、 区绿容局等 | 马桥镇、浦江镇 |
| (二) 全面 推进 农民 相对 集中 居住 | 5 | 推进农民 相对集中居住 | 落实市级下达的2022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指标,完成732户农户签约,推进已签约项目建设。加强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全区待集中上楼农民户数、安置房源、集中居住用地规划等基本情况,为后续推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奠定基础。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规资局等 | 浦江镇、梅陇镇、 马桥镇、吴泾镇、 浦锦街道 |
| 6 | 开展项目 风貌设计评估 | 持续推动全过程风貌设计评估,提升风貌设计水平。及时申报设计方案评估、建成后风貌实效评估,充分落实评估意见,不断总结提升。 | 区建管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资源局 | 浦江镇 |
| (三) 优化 提升 人居 环境 | 7 | 扎实推进 农村人居环境 优化工程 | 制定2022年度优化工程任务清单,实施工程进展半月调度制度,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严格监督检查,开展暗访测评等,加强问题反馈和整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大美丽庭院“小三园”覆盖力度,提升村容风貌水平。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卫健委、 区财政局、 区绿容局等 | 浦江镇、梅陇镇、 马桥镇、华漕镇、 吴泾镇、七宝镇、 颛桥镇、浦锦街道 |
| 8 | 探索乡村 社区生活圈建设 | 以《上海市乡村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为引领,编制闵行乡村社区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2022—2024年三年行动总体目标。对照《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清单》要求,结合各村实际,以问题与需求为导向,梳理形成各村需求清单。在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探索乡村社区生活圈试点,明确年度试点工作方案,做好试点,推动其他涉农街镇形成乡村社区生活圈建设行动方案,构筑好乡村社区生活圈。真正为民做好事、办实事。 |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区规资局等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吴泾镇、梅陇镇、 颛桥镇 |
| (三) 优化 提升 人居 环境 | 9 | 完成国家 卫生镇复审创建任务 | 指导相关镇对照标准、补齐短板,完成国家卫生镇复审创建任务。进一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优化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巩固村庄整治成果,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 区卫健委* | 华漕镇、颛桥镇 |
| 10 | 推进村内 道路建设养护 | 完成23.5公里严重破损村主路、支路及1座沿线危桥基本达标改建;开展村主路、支路及沿线桥梁日常管护全覆盖,逐步推进沿线桥梁结构安全定期检查评定,确保村内道路安全、畅通、整洁。 | 区交通委*、 区建管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规划资源局 |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七宝镇、华漕镇、 浦江镇、浦锦街道 |
| 11 | 引导村民 加强农房设计 | 持续推进乡村建筑师制度实施,引导乡村建筑师下乡为村民建房、乡村建设等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推动乡村建筑师与乡镇落实具体项目签约。相关涉农街镇要落实乡村建筑师服务农户个人建房的财政预算,落实农户建房要有施工图、施工协议的要求。建管委应开展落实情况督查,并定期反馈新建农房信息。 | 区建管委*、 区卫健委、 区规划资源局 | 浦江镇、马桥镇 |
| 12 | 推进 “四好农村路”建设 | 推进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推广实施。 | 区交通委* | 吴泾镇、梅陇镇、 虹桥镇、莘庄镇、 七宝镇、颛桥镇、 华漕镇、浦江镇、 马桥镇、莘庄工业区、浦锦街道 |
| (三) 优化 提升 人居 环境 | 13 | 提升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 逐步推进老旧低标设施的提标改造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华漕镇、 浦锦街道 |
| 14 | 提升农村 水体环境质量 | 完成2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面上推进其他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推进农田退水、鱼塘养殖尾水等面源污染减量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建管委、 区规划局、 区生态环境局 | 浦江镇、华漕镇 |
| (四) 组织 实施 农业 农村 规划 | 15 | 加强村庄设计 | 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绿色田园先行区和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推进村庄设计。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推进重点地区、重要节点设计方案的公开征集和设计竞赛。加强村庄设计“一张蓝图跟到底”。 | 区规划资源局*、 区建管委、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 16 | 推进农房和村庄 建设现代化 | 认真落实《关于本市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方案》,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建设,全区至少建立1个试点,加强指导监督,形成亮点示范。加强农房和村庄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宣贯,不断提升基层建设管理人员思想理念和业务能力。 | 区建管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资源局 | 浦江镇 |
| 17 | 加强用地保障力度 | 将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乡村产业等倾斜,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推进浦锦街道丰收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价入股等乡村产业项目,逐步推进革新村点状供地项目,加快马桥镇郊野单元产业用地招商步伐。 | 区规划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 浦锦街道、浦江镇、马桥镇 |
| (五) 调优 调整 农业 产业 结构 | 18 | 稳定粮食生产 |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以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和稻米产业化为抓手,积极推进粮食绿色生产;加强重大病虫害防控,确保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吴泾镇、马桥镇、 颛桥镇 |
| 19 | 推广优良水稻品种 | 加快推广市区两级水稻主导品种,主导品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促进水稻高质量发展;对优良水稻品种种植加强监督。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吴泾镇、马桥镇、 颛桥镇 |
| 20 | 稳定蔬菜 播种面积和产量 | 全区蔬菜播种面积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播种面积,蔬菜总产量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总产量。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 |
| 21 | 加强绿叶菜生产 | 加强绿叶菜核心基地建设,符合补贴标准的绿叶菜播种面积不低于2021年水平。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吴泾镇 |
| 22 |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 保护与利用 | 实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行动。加强地方特色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种业宣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23 | 加强种业基地建设 | 建设高标准良种繁育基地100亩,建设田间基础设施,配备种子生产专用设施设备,达到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 (五) 调优 调整 农业 产业 结构 | 24 | 做好长江禁渔工作 | 实行常态化执法监管,持续动态“清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水务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每月进行长江禁渔涉渔线索大排查。 | 区农业农村委*、 区交通委、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局 | 各街镇 |
| 25 | 推进农产品 绿色生产基地创建 | 继续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创建,逐步形成覆盖全产业、全区域和全主体的绿色生产格局,整体提升地产绿色优质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到2022年底,实现绿色生产基地新创建面积0.69万亩的目标。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26 | 推进绿色食品认证 | 进一步完善粮油类及果品类的“应绿尽绿”,强化对蔬菜类的“全基地、全品种、全季节”管理要求,逐步引导蔬菜种植结构调整,改善多品种种植状况,促进规模化、组织化水平的提升。到2022年底,实现全区绿色食品认证率保持在30%以上,绿色食品获证主体100%做好档案电子化管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吴泾镇、颛桥镇 |
| (六) 推行 农业 绿色 生产 方式 | 27 | 推进绿色田园 先行片区创建 | 扎实推进闵行区都市田园产业片区建设工作,制定2022年度产业片区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并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市农业农村委,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对产业片区建设工作进行监测评估。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 28 | 推进生态循环 示范创建 | 在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三批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创建验收,推动方圆国家级“生态农场”建设和验收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 |
| (六) 推行 农业 绿色 生产 方式 | 29 | 开展“田头” 清洁行动 |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创建与绿色生产相适应的农业生态环境,依托驻场督导员队伍的日常巡查,对区域内合作社、农业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场容场貌整治,重点关注道路、沟渠、大棚、农业设施用房,加强对乱搭建、乱堆物、乱扔垃圾、乱放农业投入品等问题的整治。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30 | 推进蔬菜绿色生产 | 开展0.5万亩蔬菜生产基地绿色防控示范创建。开展农残例行监测,农残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9%。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31 | 推进基层 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建设 | 开展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及建设项目申报与评审。持续推进农技推广APP应用。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 |
| 32 | 加强重大 动物疫病防控 | 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各项防控措施,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制定的免疫、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方案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相关措施,确保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应免率达到100%,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努力确保本区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 33 | 加强宠物免疫管理 | 继续优化区域内狂犬病免疫点布局,持续开展狂犬病免疫示范小区创建,指导街镇加强对流浪犬、猫的管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 (六) 推行 农业 绿色 生产 方式 | 34 | 推进水产绿色养殖 | 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推广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520亩。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 35 | 推进水产养殖场 尾水治理 | 持续推进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年内完成上年度175.57亩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招投标工作以及本年度200亩改造项目的批复立项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 36 |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配合市级单位完成2021年“三秋”和2022年“三夏”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核查,完成秸秆资源台账数据收集、审核和上报。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 浦江镇、浦锦街道、马桥镇、吴泾镇、 颛桥镇 |
| (七) 强化 农业 科技 装备 支撑 | 37 | 强化农药实名销售 | 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农药销售实名制,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全区农药销售电子台账信息完整率不低于95%,创建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不少于1家,办理违反农药销售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案件不少于1件。 | 区农业农村委* | 华漕镇、浦江镇、 马桥镇、颛桥镇、 吴泾镇、浦锦街道 |
| 38 | 加强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 纳入“沪农安”系统的主体每季度日常巡查全覆盖,绿色食品生产主体每月日常巡查全覆盖。执法部门监督抽查问题农产品发现率达2.5%,其中农兽药残检测不合格率不低于1%,对问题农产品行政执法跟进到位,办案数达5个及以上。强化药残监测覆盖,“沪农安”系统内蔬菜生产主体定量检测覆盖率达100%,镇级监管站要全面优化更新农药(兽药)残留快检设备,结合实际用药开展快速检测。强化“合格证+追溯”管理制度,指导生产主体全面开具合格证。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七) 强化 农业 科技 装备 支撑 | 39 | 严格保护耕地 |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责任,落实好相关措施。根据国家及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定严格规范耕地用途转用,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大巡查管护力度,落实耕地卫片监督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区级耕保考核自查工作和镇级耕保考核。 | 区规划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40 | 推进受污染耕地 安全利用工作 | 深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制订2022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完成2022年度1块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任务。 |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划资源局 | 华漕镇 |
| 41 |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 推进2022年434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 42 | 加强菜田能力建设 | 推进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规模化常年菜田面积不低于0.5万亩。加强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 |
| 43 | 推进蔬果生产 “机器换人” | 聚焦蔬果生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开展大棚设施宜机化改造,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和机具配置,加强机手的操作培训,着力推进耕地、作畦、播种、施药、灌溉、追肥、采收等环节的机械化。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 |
| (七) 强化 农业 科技 装备 支撑 | 44 | 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 | 完善区、镇、村三级信息指导员队伍,培训覆盖率100%;明确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研究应用申农码、申农分,推进扫码办事和政策找人;做好益农信息社日常管理工作,推动信息进村入户。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45 | 推进农业生产 作业信息精准报 | 持续开展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强化入网率、及时率、精准率和活跃度考核,提高数据质量,完善农机物联网建设,通过信息化实现精准管理、精准指导。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46 | 推进都市现代农业 项目建设 | 建立完善项目库,项目储备数量相比上年度增长不得低于10%,储备项目质量明显提高,基本符合规划、用地等要求,体现本区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立项前期工作扎实,及时反馈和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评审等有关工作。项目管理覆盖全程,推进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招投标、建设、验收及决算工作。组织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加强项目建成后的绩效评价,注重提高项目建成投产效益。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八) 培育 现代 农业 经营 主体 | 47 | 加强土地流转管理 | 对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农用地提出指导意见,对流转地块进行行业指导,将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土地流转的重要前置条件,对流转地块进行档案式管理,逐步提升对流转农用地的管理水平。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48 | 培育农业经营主体 | 重点打造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互惠合作,继续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优先带动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 | 区农业农村委* | 华漕镇、颛桥镇、 马桥镇、吴泾镇、 浦江镇、七宝镇、 梅陇镇、浦锦街道 |
| (八) 培育 现代 农业 经营 主体 | 49 | 提升农业 产业联盟建设水平 | 继续扩大优质稻米和蔬菜产业联盟规模,严控绿色生产标准,加强“闵田悦禾”“闵鲜青蔬”品牌宣传,通过进机关、进社区、进公园等活动,让地产优质农产品更好地服务闵行市民。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梅陇镇、吴泾镇、 颛桥镇、七宝镇 |
| 50 |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 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重点,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为乡村发展动力提供人才支撑。2022年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名。 | 区农业农村委* | 华漕镇、颛桥镇、 马桥镇、吴泾镇、 浦江镇、七宝镇、 梅陇镇、浦锦街道 |
| (九) 促进 乡村 产业 融合 发展 | 51 | 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 重点聚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按照“一个公用品牌、一套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管理体系,发挥市场优势,鼓励抱团发展。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上海地产农产品品牌测评。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吴泾镇、颛桥镇 |
| 52 | 发展休闲农业 和乡村旅游 | 全力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闵行样板,继续对“航育种子基地→浦江郊野公园→召稼楼古镇→革新村→BM农庄→方圆生态园”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进行宣传、打造。积极推进方圆游客服务中心、果品展示交流博览中心、盛誉田水果科普博物馆、革新村文创原舍四个项目的前期基础工作。组织不少于1个村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并在此基础上争取申报建设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吴泾镇 |
| 53 | 促进民宿发展 | 在郊野公园、保留保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区域,重点集聚发展1家乡村民宿。 | 区文化旅游局*、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 |
| (九) 促进 乡村 产业 融合 发展 | 54 | 打造乡村产业 融合平台 | 按照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全产业链建设,培育康养等乡村新业态;结合相关产业规划打造1—2个乡村产业融合平台。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吴泾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
| 55 | 开展地产农产品 品鉴评优 | 组织开展本区域内地产特色农产品品鉴评优活动,并组织和遴选有关生产单位参加全市品鉴评优活动,并对获奖单位和产品进行宣传和推介,指导获奖单位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吴泾镇、颛桥镇 |
| (十) 深化 农村 综合 帮扶 | 56 | 实施困难农户 精准帮扶 | 开展生活困难农户动态调整和经济核对工作,并实现数据同步录入“上海市农村综合帮扶公共管理平台”。对建档立卡生活困难农户开展精准帮扶。 |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 华漕镇、颛桥镇、 马桥镇、吴泾镇、 浦江镇、莘庄镇、 七宝镇、梅陇镇、 新虹街道、浦锦街道 |
| 57 | 统计监测农户收入 | 建立生活困难农户统计监测制度,在建档立卡的生活困难农户中抽取调查样本,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在纯农地区农户中抽取纯农户,开展2次收入统计监测,并形成收入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 区农业农村委*、 国家统计局闵行调查队* | 马桥镇、浦江镇、 浦锦街道 |
| 58 | 完善常态化驻村 工作机制 | 整合统筹“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和选派优秀干部支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建设的经验做法,优化完善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制度,推动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行备案管理。 | 区委组织部*、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莘庄镇、 七宝镇、华漕镇、 新虹街道、浦锦街道 |
| (十) 深化 农村 综合 帮扶 | 59 | 加强农村基层 党组织建设 | 切实发挥好村党组织书记“带头人”作用,抓好“班长工程”,选优配强村干部,抓好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监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莘庄镇、 七宝镇、华漕镇、 新虹街道、浦锦街道 |
| (十一)加强 乡村 社会 治理 | 60 | 加强乡村治理 示范培育推广 | 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重点培育工作,推广在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挖掘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并加强典型宣传。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委宣传部、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区文明办 | 马桥镇 |
| 61 | 开展乡村治理 清单制试点 | 在全区选择1—2个街镇开展清单制工作试点,减轻基层组织负担、规范村级组织权力运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监委、 区民政局 | 浦江镇、马桥镇 |
| 62 | 完善 “阳光村务工程” | 完善村务公开信息化系统“财务公开”功能;优化村委会各类财务发票、收据的上传工作机制;充实“阳光村务工程”平台,探索将基层党务、村集体经济财务等内容纳入阳光村务平台。形成村务公开信息化工作的制度文件,明确阳光村务平台功能、数据上传和维护机制、丰富平台内容。至年底,全区实现上述要求的村不低于60%。 | 区民政局*、 区委组织部、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新虹街道、浦锦街道 |
| (十一)加强 乡村 社会 治理 | 63 | 健全服务群众 工作机制 | 推动村委会成员通过“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暖百家心”常态化活动,聚焦农村社区治理问题,切实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至年底,本区提交一份“四百”活动解决实际治理难题案例汇编(不少于5篇典型案例)。结合农村老年人需求,新建3家乡村长者照护之家。 | 区民政局*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华漕镇、 浦锦街道 |
| 64 | 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工作专项监督 | 推进农村集中公益服务点建设,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实施积分制,减少红白事餐饮浪费现象,进一步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建设,发挥党员干部移风易俗示范引领作用,多渠道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引导。 |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区文明办* | 各镇、浦锦街道 |
| 65 |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 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市级重点培育单位的动态管理、调整和创建工作,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开展和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命名工作。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务求取得实效。持续推进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区每个村至少培养8个“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 区司法局*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华漕镇、新虹街道、浦锦街道 |
| 66 | 推进农村地区 市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试点工作 |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教化作用、自治强基作用、智治支撑作用,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社会矛盾风险、公共安全风险。 | 区委政法委* | 各街镇 |
| (十二)深化 农业 农村 改革 | 67 | 完成农村改革试验区 拓展任务 | 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任务收官工作,继续开展集体资产运营模式和发展路径的创新实践,全面完成拓展任务,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总结验收。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华漕镇、 马桥镇、吴泾镇、 颛桥镇、梅陇镇、 七宝镇、莘庄镇、 虹桥镇、浦锦街道、新虹街道 |
| 68 | 加强农业招商引资 | 建立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和做法,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推进规划、用地和各级财政资金等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以及优质主体集聚,引导社会主体和资本投向本区农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数或投资增加额相比上年度有增长。 |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资源局 | 浦江镇、浦锦街道、华漕镇、马桥镇、 吴泾镇、颛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
| 69 | 推进农村宅基地 改革和管理 |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依法履行宅基地管理职责,健全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农户建房秩序,推进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存量资源。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华漕镇、 马桥镇、吴泾镇、 颛桥镇、梅陇镇、 七宝镇、莘庄镇、 浦锦街道 |
| 70 |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 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按照国家和本市工作要求,深化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政策、实施机制。 | 区规划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 浦江镇、华漕镇、 马桥镇、吴泾镇、 颛桥镇、梅陇镇、 七宝镇、莘庄镇、 浦锦街道 |
| (十二)深化 农业 农村 改革 | 71 |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 高质量发展 | 加快《闵行区关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乡村产业振兴,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转。提升农村存量资源要素统筹能级。实现镇级经济组织收益向村分配全覆盖,完成95个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任务。全区农村集体净资产维持上一年增长水平。有序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流转交易。聚焦纯农地区,促进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年内消除10个经济相对薄弱村。 | 区农业农村委*、 区委组织部、 区财政局、 区规划资源局等 | 各镇、浦锦街道、 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 |
| 72 | 不断深化 农村“三资”监管 | 推进因地制宜、分类分层、精细化集体资产监管。开展“申农码”在闵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服务方面的应用场景试点,加快“申农码”平台开发。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第三方审计,强化审计监督。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浦锦街道、 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 |
| (十三)提高 农村 公共 服务 质量 | 73 | 推进农村 精神文明建设 | 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建设、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星级文明户建设、重要传统节日传承等活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及时挖掘并推广基层优秀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三级阵地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拓展特色阵地覆盖,培育一批示范中心、精品阵地、品牌项目和优秀团队,完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推动优质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和下沉。 | 区文明办*、 区农业农村委、 区文旅局、 区妇联 | 各镇、浦锦街道、 新虹街道 |
| (十三)提高 农村 公共 服务 质量 | 74 | 加强农村体育工作 | 推动农村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支持建设全人群、智慧型健身场地,扩大受益人群,更好满足市民的力量练习、有氧锻炼、休闲娱乐、亲子社交等多样化需求。加大农村体育指导员培训培养力度,2022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600人次。 | 区体育局* | 各镇、浦锦街道 |
| (十四)增强 乡村 振兴 保障 力度 | 75 | 建设市级示范睦邻点 | 结合农村地区邻里交往频繁、人际关系密切的特点,以民间自愿为前提,鼓励利用自有住宅、闲置农舍推广建设老年人睦邻点,为老年村民提供生活交往、日常照料、参与村组公共事务、精神文化活动等服务。2022年农村地区新建4家市级示范睦邻点。 | 区民政局* | 浦江镇、梅陇镇、 华漕镇 |
| 76 | 继续推进 健康村镇建设 | 开展第二批健康村镇的遴选和创建。全区参与健康村镇试点的镇的验收通过率≥80%,参与试点建设的村的验收通过率≥85%。 | 区卫健委* | 各街镇 |
| 77 | 加强乡村医生培训 | 开展乡村医生岗位业务培训,每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全区完成市、区两级培训不少于200人次,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推进村卫生室高质量发展。 | 区卫健委* | 浦江镇、吴泾镇、 马桥镇、梅陇镇、 七宝镇、虹桥镇、 华漕镇 |
| (十四)增强 乡村 振兴 保障 力度 | 78 | 加强乡村振兴 信息监测 | 挖掘和报送基层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继续推进首批3个乡村振兴固定观察点运行,完成第二批2个乡村振兴固定观察点建设,聚焦资源要素变化、乡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等指标,做好相关数据归集、资料分析和材料上报。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各类调研活动。 | 区农业农村委* | 浦江镇、马桥镇 |
| 79 | 推进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 | 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权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加快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 区规划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 80 | 推进学生劳动教育 基地建设 | 积极打造“劳动教育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劳动实践品牌项目。 | 区教育局* | 浦江镇、马桥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