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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 索引号:SY90000946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10-30
  • 发文字号:闵农业农村委〔2023〕65号
  • 发布日期:2023-10-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浦江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22〕332号)精神,2022年你镇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得到扶持,奖补资金共计57.3万元。其中,上海丰伟果蔬专业合作社申报的购置蔬菜鲜切、清洗、脱水及包装设备项目奖补31.5万元、上海鲁农粮食专业合作社申报的购置全自动大米真空整形包装机组设备项目奖补25.8万元。2家合作社均已按核定的奖补内容完成设备采购(安装),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票据符合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补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委直接下达至相关农业经营主体。

二、奖补形成固定资产,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规范闵行区农业设施(设备)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资产的登记、入账、管护和处置等管理管护工作。

三、请你单位加强对受奖补农业经营主体的监管,确保资产有效使用和长效管护。督促经营主体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奖补明细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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