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农业农村委〔2025〕35号 关于下达2025年闵行区农村人居环境 长效管护资金的通知 浦江镇人民政府、华漕镇人民政府、梅陇镇人民政府、马桥镇人民政府、吴泾镇人民政府: 按照我区进一步规范区镇财力结算相关工作要求,现下达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支出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的补助”预算科目,具体项目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快预算执行 各镇要加快资金执行到位,防止资金滞留积压。同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运作和高效利用。 二、专款专用 下达资金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专款专用,并按规定落实镇级配套资金并执行完毕。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三、加强执行监管 要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科学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区农业农村委将重点监督资金末端执行情况,镇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应主动提交资金支付凭证至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并接受人大、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项目纳入区对镇财力结算。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闵行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分配表 (2025年闵行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闵行区区镇联动项目预算申请表(2025年闵行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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