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和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号)精神以及区农业农村委《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2〕1号)文件精神,对我区2022年通过市级审核的秸秆还田利用和离田利用的农机合作社及相关的企业进行奖补,促进我区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率和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率。 本次发放资金为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按照2022年实施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的面积(吨)进行发放。现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反映(地址:七莘路412号1325室,联系电话:021-54136327) 附件:1.2022年水稻秸秆还田市级资金奖补明细表 2.2022年水稻秸秆离田市级资金奖补明细表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管理科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2022年水稻秸秆还田市级资金奖补明细表
附件2 2022年水稻秸秆离田市级资金奖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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