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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度生活困难农户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5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闵行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闵委办发〔201916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26号)精神,为切实提升我区生活困难农户帮扶工作实效,圆满完成本轮农村综合帮扶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按照本区制定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流程,经各街镇认定,报区综合帮扶办备案的2021年度及2022年度新认定的生活困难农户。

二、工作目标

全年各类帮扶措施覆盖全部生活困难农户,2022年度生活困难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切实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

1.制定帮扶计划

熟悉掌握帮扶对象家庭基本信息和困难状况,根据具体帮扶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资金和帮扶渠道,做到“一户一策”,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对于不能通过就业增收的,重点给予资金补助和实物捐赠;对于有就业能力的,通过技能培训、提供公益性岗位、推荐就业等途径实现增收;对有就业能力无就业意愿的,做好思想教育和激励鞭策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开展助残、助学、助医等帮扶;要为生活困难农户提供普惠的基本风险保障,通过购买医疗保障、物价保障保险等方式,提升生活困难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

2.有序开展帮扶

根据帮扶计划,拓宽帮扶渠道,落实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加强与帮扶对象的日常联系,要经常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帮扶政策,指导协调解决帮扶对象在生产、生活、新冠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跟踪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动态调整

严格按照《生活困难农户认定方案》规定的工作程序,把握时间节点,高质量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

4.完善工作台账

做好上海市农村综合帮扶公共管理平台的操作培训和维护,及时更新、完善帮扶对象档案资料,录入帮扶措施、帮扶记录等信息,同步在平台上开展年度生活困难农户复核、调整,并确保录入信息准确、完整。

(二)统计监测农户收入

选派有责任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调查员,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闵行调查队做好生活困难农户和纯农地区农户收入监测工作。信息采集要以入户调查与村委会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应统尽统,提升监测数据的准确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好帮扶主体责任,要在2021年开展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提高帮扶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帮扶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街镇要加强与区农村综合帮扶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安排帮扶资源,提高帮扶效率。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检查考核

区农业农村委要定期对各街镇帮扶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要严格开展考核,对未完成年度帮扶任务的街镇,乡村振兴考核除该项不得分外,在考核总分中另行扣分。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街镇要及时总结生活困难农户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专题简报等,加大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和工作交流,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区综合帮扶办联系人:周煦龄  联系电话:5413633115921116639

 

附件:1.闵行区2022年度实施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重点任务月度目标分解表

2.闵行区2021年度生活困难农户帮扶责任人汇总表

3.闵行区2022年度生活困难农户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