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90000808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11-07
- 发文字号:闵乡村振兴办〔2022〕13号
- 发布日期:2022-11-0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涉农街镇、区相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有效遏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区乡村振兴办研究制定了《闵行区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闵行区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农办、民政部、全国妇联、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农社发〔2022〕5号)部署要求,结合《上海市乡村治理清单制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沪乡村振兴办〔2022〕2号)任务要求,现制定如下专项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为原则,坚持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村民自治重要作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有效遏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进一步减轻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实现行政村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全覆盖,区、镇、村基本完善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形成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浓厚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氛围,树立文明新风。 二、治理重点 结合我区前期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问题排摸调研结果,明确我区专项治理重点: (一)推行婚事新办。广泛宣传婚事新办简办,倡导文明婚俗,扩大知晓度,逐渐形成群众积极参与婚俗改革的良好氛围。倡导简化仪式,酒席减负、限制规模,摒弃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大操大办。鼓励集体婚礼、小型婚礼等新式婚庆模式。 (二)倡导喜事小办。大力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鼓励对满月、生日、升学、入伍、乔迁等喜事以祝贺代替吃请。 (三)鼓励丧事简办。禁止丧事扰民,不占道搭棚影响他人出行,不搞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摈弃焚烧纸钱等祭拜陋习,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提倡不吹拉弹唱,不鸣炮扰民,不摆流水席,不送人情礼。 (四)养成节俭习惯。鼓励村民在农村集中服务点操办婚丧喜事。崇尚节俭为荣的消费观,践行文明餐桌规范,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养成勤俭节约、饭后打包的文明好习惯。 三、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 (一)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指导街镇、村开展村规民约制修订,充实婚事新办、喜事小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出台约束性措施,明确告诉农民群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红白喜事等应该怎么操作、不该做什么。(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文明办、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妇联,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完善移风易俗落实机制。区、镇加强移风易俗日常监督,指导村级组织认真落实移风易俗相关措施,督促婚庆、殡葬等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通过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的执行。将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内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取消其参与基层组织类、社会治理类、精神文明类等选优评优资格。(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文明办;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妇联,持续推进) (三)创新农村移风易俗的方法路径。探索推广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积分制管理、红黑榜公示等做法,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正向引导,对农民群众的文明行为给予相应的精神、物质奖励。指导乡村治理示范村镇重点培育单位、乡村治理示范村等主动作为,创新推进专项治理的模式路径,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革除陈规陋习。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乡风评议、“扫黄打非”等文明实践活动,培育“弘扬新风我践行”活动品牌。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节约习惯”专项工作,减少红白喜事餐饮浪费现象。引导群众在移风易俗方面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让好家风支撑起好村风民风。(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文明办;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 (四)统筹开展常态化宣传和集中宣传。指导街镇、村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广播站、村宣传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正面宣传,培育、选树、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深入基层贴近农民开展宣讲、培训等活动,在乡村公共空间广泛使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推动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鼓励采用传统曲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推进)。在2022年9月、2023年9月集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移风易俗精神和政策,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形成崇德明理、绿色发展的现代文明新乡风。(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妇联) (五)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期间,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街镇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六)总结评估专项治理成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自查自评工作,总结经验成效,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妇联,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区农业农村委做好移风易俗重点域领专项治理牵头推动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妇联等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相关措施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做好部署动员、调研指导等,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总结经验做法。专项治理期间,各部门对照进度节点安排,每月上报进展至区农业农村委,确保各项治理任务在2023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同年11—12月迎接市级总结评估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街镇、村作为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要把移风易俗摆上重要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导向,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街镇、村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深入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群众,扎实做好落实工作;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 (三)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治理过程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治理结果得到农民群众充分认可。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惠民服务,切实解决好移风易俗重点领域农民群众的民生难题。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在实践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聚焦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倡导文明乡风。线上线下结合策划推出农村移风易俗专题报道,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持续保持舆论热度,凝聚全社会对抵制陈规陋习的价值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