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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养护服务指南
来源:区残联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5日

   一、政策依据

《关于对本市816周岁贫困重度残疾少年儿童机构养护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0号);《关于调整本市重残无业人员机构养护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1]119号)。

二、对象范围

具有本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816周岁贫困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及重残无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816周岁贫困重度残疾少年入住市残联约定的残疾人养护服务机构,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补贴;重残无业人员入住市残联约定的养护机构,每人每月给予700元补贴。

四、办事程序

1、申请: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莘庄工业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重残无业人员养护服务申请表》,附《身份证》、《残疾人证》(智力、精神残疾人还需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审核:街镇、莘庄工业区残联对申请人身份、《申请表》等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批。

3、审批:经区残联审批同意后,将审批结果反馈街镇、莘庄工业区残联

4、养护:获准养护服务的残疾人,可持区残联审批的《申请表》,至市残联约定的残疾人养护服务机构,民政部门认定的养护机构,按照该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5、发放:机构养护补贴经费发放,区残联按季度将资金通过转帐与养护机构或残疾人所在地残联结算。

五、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六、办事科室

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4124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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