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定向行走服务指南
来源:区残联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5日
一、政策依据 《关于对盲人定向行走评估工作进行调整的通知》(沪残康办[2006]11号)。 二、对象范围 具有本区户籍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有定向行走训练服务需求的视力残疾人。 三、服务程序 1、申请:有定向行走训练服务需求的视力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莘庄工业区残联提出申请。 2、训练:街镇、莘庄工业区残联对符合定向行走条件的视力残疾人配备训练服务指导员,开展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并建立档案。 3、区级考核:视力残疾人接受定向行走训练结束后,由区残联考评人员进行考核。 4、市级考核:区残联将区级考核优秀定向行走视力残疾人报市康复中心,由市康复中心评估小组上门进行考核。 四、 奖励 通过市、区级考核给予指导员和受训残疾人奖励,优秀:指导员400元、受训残疾人200元;合格:指导员200元、受训残疾人200元。 五、 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审批,训练评估考核 为6个月 六、 办事科室 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4124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