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梅陇社区爱照护长者照护之家: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注销上海闵行区梅陇社区爱照护长者照护之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注销“上海闵行区梅陇社区爱照护长者照护之家”。请你们接此批复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闵行区民政局 2021年6月30日 |
关于同意注销“上海闵行区梅陇社区 爱照护长者照护之家”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年6月30日
索引号:
SY140000793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优抚安置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1-06-30
文件状态:
发文字号:
闵民〔202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