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制定上海闵行区浦江永康城养老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0日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闵行区浦江永康城养老院是一家保基本养老机构。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跃进河路599号;法定代表人:孙晴云。全院总建筑面积15295平方米,核定床位384张。 经由上海知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院进行成本审计,形成了审计报告(沪知会审〔2024〕0700号),并对审计结果进行测算,结果显示该院成本增减处在正常范围之内。 我局对测算数据进行了初审,未发现该审计结果有不当之处。现该院申请执行收费标准并提交了申请材料,我局根据成本测算结果,对收费标准建议如下: 床位费:三人间基准价为2160元/人.月;四人间基准价为1440元/人.月。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减幅度10%范围内确定。 照料护理费:设立最高限价。护理三级收费标准1870元/人.月,护理四级收费标准2170元/人.月,护理五级收费标准2470元/人.月,护理六级收费标准2770元/人.月。护理二级及以下者不属于保基本范畴,可结合存量住养老人情况,合理确定。认知障碍床位照料护理费标准在基础照料护理费标准额外叠加最高不超过300元/人.月。 妥否,请复函。
闵行区民政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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