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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闵行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4月8日
  • 索引号:SY1400202100028
  • 主题分类:民政、社区\优抚安置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闵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04-08
  • 发文字号:闵民〔2021〕37号
  • 发布日期:2021-04-0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现将《2021年闵行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闵行区民政局             闵行区财政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闵行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闵行区全面深化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民心工程建设,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制定本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促进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均等化,在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试点的基础上,参照市补贴标准,实现街镇全覆盖。通过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让老年人居家养老更安全、更舒适、更有品质。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纳入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平台,参照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试点申办流程,采取市场化运作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家庭自负一点”的资金分担机制,引导和支持包括困难、无子女、失能、高龄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全体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二)标准统一,全程监督。采用全市统一的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平台提供线上服务,借助后台智能比对数据,方便公众办事,提供“一次也不跑”的服务,财政补贴标准全区统一。在申请、评估、设计、施工、验收、结算、售后等各个环节全过程监管,使用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三)自主选择,保障基本。居家环境适老化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自愿申请改造,自主选择改造内容即基础产品服务包,也可疊加专项产品服务包、个性化产品服务包,并与改造施工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并承担相应义务。优先保障低保、低收入、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劳模等优待对象。

三、实施对象

居住在本区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产品服务包。主要是满足老年人家庭基本适老化需求,包括根据肢体支撑需要,安装易于抓握、手感舒适的扶手和抓杆类产品;根据地面防滑处理需要,安装防滑贴、防滑垫等产品;根据紧急呼救需要,安装易燃气体和火灾自动监测报警、防火应急装置等老年安全防护产品。

(二)专项产品服务包。主要是针对试点中反映出来的普遍存在的浴缸洗浴不便且不安全的问题,提供“浴改淋”标准化套餐服务,包括浴缸拆除、防滑处理、淋浴及助浴设备安装等服务。

(三)个性化产品服务包。主要是满足个性化居住环境要求,提供智能家居类、健康监测类等产品及服务,以及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

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以上述三个服务包的形式提供服务,单独就房屋局部维修、损坏物件更换、墙壁地砖修补、家电家居配置等物业类、装饰类、代办类服务,均不在适老化改造范围。

  五、申办方式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通过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平台在线申请:

1.“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www.shweilao.cn--适老化改造专项模块”

2.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平台”

申请人也可委托子女等亲属、养老顾问、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代为申请,具体申办流程可在申请平台上查询。

六、政策支持

(一)补贴对象。区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且对申请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造内容符合要求的,可申请补贴,每户家庭最高补贴额度为3500元(含设计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分别按照实际改造费用的100%、80%、50%进行补贴;经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具有二级以上照护等级的老年人,经街审核认定的无子女的老年人以及高龄独居或纯老家庭中的老年人,按40%补贴。

(二)市级资金支持。对于江川路街道、古美路街道、华漕镇、梅陇镇、莘庄镇等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试点街镇,市级福彩公益金已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适老化改造,主要用于对符合要求的对象给予补贴。

(三)区级资金支持。对于非市适老化改造试点街镇,参照试点街镇的补贴对象和标准予以补贴。所需经费由区、镇(莘庄工业区)按50%:50%承担,街道资金由区全额承担。

(四)资金支付。居家适老化改造费用由老年人根据协议支付给服务商,待改造完成并验收后,由各街镇根据申请按实际发生的补贴额发放给补贴对象。

(五)社会捐赠。鼓励街镇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多渠道筹资支持适老化改造项目,扩大项目受益面。

七、工作要求

区民政局负责协调非市适老化改造试点街镇纳入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平台,指导街镇做好具体实施工作,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资金,并指导街镇将配套资金纳入预算。

各街镇按照时间节点倒排计划表,按规定做好对象审核、资金结算等相关工作,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等各种方式,加大社区宣传,扩大项目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项目按时完成。

八、附则

若市开展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扩大试点,列入试点的街镇按照市民政局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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