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政府: 根据2022年12月23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和《上海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优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方案》《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养老机构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用工成本运营支出补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拟落实养老机构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补助资金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沪民养老发〔2023〕1号”文件要求,本市依法依规登记的养老机构(包括长者照护之家)可以申请享受相关政策,补贴期限2022年11月27日至2023年1月31日。经测算,全区65家养老机构(包括长者照护之家)拟需落实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补助资金共计1584万元。 二、请示事项 按照文件要求,闵行区养老机构在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共收住老人7920人,以每床2000元的标准,需落实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补助资金共计1584万元(其中区级资金387.72万元、街道需承担271万元、镇级需承担资金925.28万元)。 根据上述测算,我局已与区财政局协商沟通一致,现申请追加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补助资金1584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养老机构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补助资金测算表 2.养老机构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补助区街镇(工业区)汇总表 3.闵行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民规发〔2020〕2号) 4.关于养老机构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用工成本运营支出补助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3〕1号)
联系人:钱雪婷 64058129 18121275993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2023年2月1日 |
关于申请追加养老机构保护性封闭管理期间补助资金的请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2月6日
索引号:
SY140000821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社会福利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2-06
生效日期:
2023-02-28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3-02-01
文件状态:
发文字号:
闵民〔2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