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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集2024年度闵行区老年综合津贴 各镇和莘庄工业区配套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0日

各镇社发办、莘庄工业区社服办、财政所(财经中心):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本市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立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发〔2016〕2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沪府〔2021〕20)文件规定“老年综合津贴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市与区县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根据闵府抄〔2016〕123号抄告单意见,我区的区级资金由区、镇(莘庄工业区)按照35%65%比例分担,街道资金由区财政保障。

2024年,我预计35.2265周岁及以户籍老年人享受综合津贴,全年共需补贴资金5.64亿(详见),财政承担50%外,其余部分资金需由区镇(莘庄工业区)按35%65%比(街道资金由区财政保障)区财政本年度已安排项目预算1.43亿元,为保证老年综合津贴顺利发放,现筹集本年度老年综合津贴需由各镇、莘庄工业区承担的配套资金1.33亿元,其中包含2023年清算结余1313.91万元(详见附表)

请各镇、莘庄工业区于2024610日前,将本单位需承担的配套资金划拨至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帐号:03404600801000678,开户行:农行闵行区莘庄支行。

特此通知

 

附件:闵行区2024年老年综合津贴资金筹集表

 

 

闵行区民政局

202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