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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爱德养老院委托管理运营项目方案拟定经费的请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5月8日
  • 索引号:SY140000903
  • 主题分类:民政、社区\社会福利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3-05-08
  • 发文字号:闵民〔2023〕35号
  • 发布日期:2023-05-0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人民政府:

德养老院位于行区沪闵路1774号,房屋产权人于20222月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变更至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养老机构管理中心名下。局与爱德养老院订的合同》,租赁期限20年200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即将到期,为持续深化我区公建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我拟启动爱德养老院管理运营模式的调整规范工作。

根据爱德养老院的实际情况,爱德养老院参照莲花老年公寓“委托管理运营”的公建民营模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合作期三年。由于相关委托管理运营项目方案及合同的编制,涉及内容广、专业性强、严谨性高,拟委托专业第三方咨询公司协助我局拟爱德养老院委托管理运营项目的方案及合同。服务费用预计8.2元,拟在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培训费项目中进行调剂5万元,财政编号310112230000321090086,不足部分拟在区养老机构管理中心公用经费中支出,最终服务金额按实结算

关于调剂预算资金相关情况,我局已与区财政局协商沟通一致,现申请该项目预算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培训费项目中调剂5万元

妥否,请批示。

 

 

闵行区民政局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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