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府办发〔2020〕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为全面掌握本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4号)要求,现就本区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下简称“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普查目的和意义 本次普查活动,是切实提高本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有利于城市精细化治理,构建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推进“韧性城市”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把握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对象。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街镇和莘庄工业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根据本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内容。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制定普查总体方案,开展普查宣传培训、普查图层技术支持等前期准备工作。在充分借鉴徐汇区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主要是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三、切实抓好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闵行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应急局、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普查工作机制、任务分工、落实措施等,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 (二)通力协作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建立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区普查系列成果。在充分考虑普查任务重、时间紧、专业性强,工作力量配置有限等情况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承担实施方案、技术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普查清查,外业调查,与普查相关的现场监测,普查质量评估。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普查工作要求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做好普查质量核查、验收、成果发布等工作,强化成果运用,及时动态更新、共享数据。 (三)落实经费保障。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区、镇两级财政预算。 (四)严格作风纪律。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及相关部门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内部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广泛深入宣传。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并按要求及时发布普查成果,加强社会舆情引导,为开展普查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附件:闵行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闵行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朱效洁 副区长 副组长:冯 渤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思思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昌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孙雪春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沈 丽 区经委副主任(区粮储局副局长) 赵世莹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程 佳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李映屏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顾新晓 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徐建平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柳永红 区民政局副局长 朱 军 区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龚明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忠良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绍明 区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朱 静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许建军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黄 海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尹德建 区水务局副局长 陈激昂 区民防办副主任 沈明法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贺千山 区气象局副局长 周 旭 区民宗办副主任 吴 畯 区大数据中心主任 何红卫 浦江镇副镇长 周建新 吴泾镇副镇长 吴文清 马桥镇副镇长 王学政 颛桥镇副镇长 姚剑华 莘庄镇副镇长 胡小胜 七宝镇副镇长 俞 政 梅陇镇副镇长 何 凡 虹桥镇副镇长 喻文熙 华漕镇副镇长 王春美 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陶任金 新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明怡 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胜发 浦锦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郭剑英 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沈明法同志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