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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3114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进一步推动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编号:0703114委员姓名:丁超
提案
背景: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振兴、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根据前期调研,通过梳理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并探究发展举措,提出促进集体经济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近年来,闵行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 重点围绕“绿色田园”“美丽家园”“幸福乐园”三园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尤其在农村集体经济的规模和质量方面处于全市前列,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闵行模式”。2022年底,全区农村集体总资产1314.16亿元(占全市总量19.32%、全市第一),剔除内部投资后净资产为311.75亿元;全区集体经济总收入81.59亿元,总支出75.34亿元,净收益6.25亿元;全区共有8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收益分配,分配总额达8.04亿元,受益人数达19.52万人,人均分配达3900元左右。尽管如此,闵行区仍存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差距大、发展模式单一、发展动能不足等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突破现有模式、激活发展新动能是当前亟需研究和破解的课题。

问题及分析:

1、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相对单一。因市场环境、抗风险能力、保值增值等因素,当前闵行农村集体经济仍以物业、土地出租收益为主,发展路径单一。虽然部分街镇也在积极寻找除物业租赁以外的增收渠道,如成立物业公司增加管理服务收入或认购IPO股权等增加非租赁收入,但占比仍较低。随着经济下行的影响,物业空置率上升、租金收缴率下降、物业空窗期延长,有部分村的出租率或者租金收缴率低于50%。直接生产经营性的收入所占比重极低,集体资产、资源没能充分融入市场,将其转化为资本,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受到较大限制。

2、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差距较大。尽管闵行的集体经济资产在全区总量与收益分配方面都位居全市前列,但区内的各镇、各村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一方面,闵行北部地区依托城市化开发建设发展不动产物业经营,集体“家境”殷实,村级经济发达。另一方面,闵行东部和南部地区由于基本农田保有量、水源地保护等因素,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缺乏先期城市化开发建设累积的存量资产,当下又面临规划建设、土地指标等因素影响,开发空间有限,制约集体经济发展。

3、集体“三资”监管实践有待完善。当前,区镇村层层压实集体“三资”监管责任,构建了资产大数据平台和区镇两级智能化资产管理系统,对村集体资产、集体物业的租赁使用情况、财务数据、租赁合同、决策程序等开展信息化、动态化监管。但是,在实际推进中,还存在“三资”数据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今年市委巡视组将“农村三资管理混乱,巨额资金存在损失风险”作为问题责令整改;另一方面,还存在将“三资”监管简单等同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现象,而忽略了其市场化调节的推动作用,有效利用此类平台发展集体经济的主动性不强。

4、集体经济发展人才支撑尚有不足。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关键在人。闵行区涉农地区面临管理人才、经营人才的引进难、留住难等问题,特别是缺乏会市场经营、懂资本运作、善产品推广等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综合型人才。在人口净流出的乡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陷入集体经济长期上不去、人才留不住的恶性循环。以浦江镇汇东村为例,全村总户数318户、常住户籍人口1328人,外来人员约500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为603人,占常住户籍人口的近一半,大量青壮年留不住。留在村里的党员老龄化趋势明显,村党总支共有51名党员,基本都是老龄党员。

意见和建议:

1、从单一到多元,拓宽发展“新渠道”。坚持“一村一策”的原则,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发展。进一步强化现有镇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鼓励街镇根据自身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推行捆绑经营、异地购置、成本价回购、代建代管等。二是在农民集中居住项目实施与推进过程中,由街镇牵头、农民供房、镇属集体企业共同参与,整合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等,在产业园区周边发展乡村人才公寓,在旅游资源集聚区域发展特色民宿、露营旅游、研学基地等项目,通过城乡联动带动集体经济。三是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的方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或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文旅康养等产业项目,将盘活的减量化建设用地指标以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乡村产业项目。

2、从分治到统筹,激活发展“新引擎”。着力解决镇域差距、城乡差距,加快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资源统筹、发展机制方面强化向薄弱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是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搭建区级统筹平台。搭建区级层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探索区、镇、村三级联动、共谋发展的有效模式,各镇经济联合体为主要投资主体,成立区级经济发展公司,提升资源要素统筹能级二是通过区级平台的统筹运作,积极参与城乡融合等建设发展。突破镇域限制,在全区层面统筹资源要素,以国企带动集体融合发展,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商业配套物业等优质产业项目开发建设。三是优化资金管理,更大程度发挥集体资金效用。通过镇经济联合体对存量集体资金进行归集,在确保资金安全、收益稳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金融政策,探索由区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统筹使用和资本运作,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用。四是适当倾斜资源,强化区域平衡调节。对基础薄弱、发展受限或承担全区基本农田保有量等区域,区级平台给予资源倾斜,使其集体经济逐步壮大“家底”,逐步缩小区域差距。

3、从监管到管理,筑牢发展“新支撑”。“三资”监管侧重于经济监督,而“三资”管理在经济监督的基础上更强化管理运营的功能。从监管到管理,精简优化“三资”管理平台,共织“一片网”,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平台支撑。一方面,推进街镇农经干部、村干部操作培训,保障数据质量,及时更新合同、承租人、资产等数据信息,充分运用平台信息预警功能,对合同租期、租金收缴、租赁价格等开展监控,出现预警后及时督促资产单位防范整改,建立健全街镇、村、公司之间租赁信息共享机制另一方面,对“三资”管理平台进行迭代升级,开辟项目合作需求动态发布和在线认证、沟通协调功能,建立组织主体、物业资源、政策信息、金融保障大集成,实现区、镇、村与投资主体、银行信贷之间的信息对称和服务协调。

4、从引才到育才,注入发展“新动能”。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在聚人才、育人才、用人才上下绣花功夫,以人才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通过政策导向引才,在资金筹措、资源统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新兴业态与乡村发展有机融合,鼓励回乡创业、就地择业。加强乡土人才培养,发现和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的带头人、“领头雁”,加强基层干部在经营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政策、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结合上海新一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驻村干部选派工作,在选育优秀人才下沉基层党组织的同时,在项目引进、帮扶资金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撑,让驻村干部沉在村里、干在一线。通过引回“归来雁”、聚集“本村人”、用好“驻村人”,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同心聚力谋发展,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会办意见
区规划资源局 :

根据《关于上海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规划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沪规划资源乡[2021]496号)的规定,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引导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各涉农区年度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比例应不低于5%

    闵行区根据上述规定,每年预留5%减量化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具体项目由街镇上报并根据区农业农村委打分排序后实施。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会办意见
区财政局 :

闵行区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关要求,支持全面推进“三农”各项工作,重点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区财政的主要措施有:

一、坚持政策引领,构建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制度体系

2012年闵行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核心,以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为重点,以建立农民长效增收机制为抓手,积极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农民收入。而后经过几轮政策的调整完善,又先后陆续制定出台《闵行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闵行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和农民长效增收扶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2022年,区委区政府出台《闵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区财政局与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旨在通过一系列扶持政策实施,继续保障推动我区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二、以“自我造血”代替“直接投入”,优化农村帮扶方式

“鼓励回购、改造、开发或收购经营性物业”是系列扶持政策之一,即建立镇级农民增收平台,投入优质项目,鼓励发展物业经济,支持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改造、开发或收购经营性物业,区、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镇(街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回购、改造、开发或收购经营物业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银行贷款贴息补贴。其中,对浦江镇、华漕镇、马桥镇、吴泾镇、颛桥镇、浦锦街道和新虹街道符合条件的镇、村级集体单位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项目,给予项目单位最高100%的贷款贴息补贴。

政策目的是通过对回购改造开发经营性物业项目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程度的贴息,有效降低镇村农民增收平台在项目开发中的资金压力,推动项目及早落地,及早产生经济效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与农民收入的增长。

三、坚持均衡化导向,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保重点利长远,保障集体经济均衡发展

我区建立了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机制。以各街镇非农面积、人均财力水平等为测算因素,全区范围内归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对涉农街镇按照基本农田面积给予补偿,切实增加帮扶对象收入。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近年来我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标准逐年提高,从2013年1000元/亩/年,到20221500元/亩/年2023年我区提高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至2500/亩/年,主要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据了解,全市仅闵行和浦东出台过相应的补贴政策,浦东的标准至今仍是300元/亩,远低于闵行标准。

、政策激励,从体制机制上提供保障,不断加大对镇级财力倾斜

一是一般体制机制,区级财力基本为区镇3:7分成,努力向镇级倾斜,壮大镇级财力。

二是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升涉农镇的平均财力,对农民、农村、农田和相关农村设施进行补助,金额逐年递增,通过加大对涉农镇财力的扶持保障,来推动镇级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

三是对于六类经营性(旅游、商品、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用地成本收益部分,我区实行区镇46比例分成,镇级部分可参照沪委办发[2022]38号文,重点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统筹使用。

、配合做好征地补偿有关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用地的保障力度

一是配合做好土地征收工作。根据《本市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相关规定,用地单位与区征补中心签订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协议后,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区征补中心,待完成农转用、土地征收和核发供地批文后,区征补中心按生效的补偿协议将上述资金拨付至各镇,由各镇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区财政局配合区农业农村委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沪农委规[2023]19号),加强资金监管工作。

关于委员提到的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差距大、发展模式单一、发展动能不足等问题和农村集体经济经营、发展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建议由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充分挖掘利用我区农村集体经济资源潜力,激发集体发展活力,进一步推动研究和破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难题,区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感谢丁超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为我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献计献策。区财政局将继续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做好我区乡村振兴工作,重点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会办意见
区发改委 :

区农业农村委

丁超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或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集体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稳定器,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对于实现共同富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意义深远。

关于提案中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多元化拓展的意见我委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街镇调研掌握农村闲置用房现状信息、潜在旅游资源及当地居民意愿,分析市场需求制定相适应的项目方案。二是区农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研究项目推进路径。三是街镇招商引资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参与集体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会办意见
区国资委 :

近年来,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国资委协同各相关区管国企,一直致力于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如区管国企闵房集团编制了《闵房集团拓展乡村振兴板块工作方案》,同时以全资子公司闵房资产公司为开发主体,重点推进浦江镇联川路H801地块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助力大治河南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闵资集团配合浦锦街道打造“城市与乡村相协调、自然与文化相融合的滨江生活带”等工作。

当前区国资委正在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统筹区管国企资金资源等要素,扎实推动区管国企与相关镇村结对合作事宜,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产业园区打造、城市更新提升等工作,推进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闵行区国资委

202434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水清路399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 吕红艳                   电话:54170890

会办意见
组织部 :

针对提案中“从引才到育才,注入发展‘新动能’”建议,近年来,闵行区始终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引导人才下沉、资源下倾,助推村级发展。一是深化班长工程。依托美好社区治理学院,每年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2024年,拟结合全区基层治理骨干专项培训,对村干部分层分类开展全覆盖培训,切实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建强驻村队伍。按照统筹兼顾、重点覆盖经济相对薄弱村的原则,选派5名优秀青年干部担任驻村指导员,帮助派驻村找准发展路径、打造特色产业、提升治理能力。三是深化结对帮扶。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深化固化区、镇两级领导干部全覆盖结对农村,针对帮扶村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特点,因村制宜、按需对接、精准匹配,领办项目344个,累计帮扶资金33.5万元,着力破解乡村发展瓶颈难题。

会办意见
闵房集团 :

对区七届政协三次会议

0703114号提案的答复

区农业农村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推动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闵房集团作为区属公共服务类国企,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会议要求,以闵行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振兴工作。2023年4月,闵房集团与区农业农村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同年9月,闵房集团与国内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100亿授信额度,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定制化的资金支持方案,为乡村振兴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2、面对乡村振兴这项全新的业务板块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闵房集团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思维、群策群力,跨前探索“国企+集体”联合发展路径。集团领导多次带队走访考察区内外优秀的乡村振兴项目,包括嘉定区乡悦华亭、颛桥镇黄二村打造的“淡水河畔科创园”、浦江镇大治河“一带六村”区域等项目;积极对接区农委,了解全区存量低效集体资产的梳理情况,挖掘可改造项目,探索集体存量资产的开发改造路径;对于控规已覆盖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精准对接浦江镇、浦锦街道,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联动集团各业务板块,择机参与项目实施。

3、在调研成果梳理的基础上,闵房集团成立了乡村振兴板块拓展领导小组,并启动编制《关于拓展闵房集团乡村振兴板块的工作方案》。方案初步确立了乡村振兴的工作目标和方向,完善了工作路径和保障措施,明确了结合集团主责主业,将重点推进“乡村+产业”“乡村+文化”“乡村+保障房”的发展模式,争取以多种模式助力集体经济发展。

 4、围绕工作方案,闵房集团以落点项目为抓手,实现发展“新渠道”的拓展,同时积极对接华漕镇、七宝镇、浦江镇、浦锦街道,探索村企联动方式,以国有带动集体融合发展,并着力改善区域之间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1)在“乡村+产业”板块,根据今年区委学习讨论会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内的各镇、各村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情况,闵房集团贯彻落实闵行区委一号课题的工作要求,以大治河南部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为契机,与浦江镇深度对接,重点推进浦江镇联川路H801地块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项目。该项目打破南部地区由于基本农田保有量、水源地保护等因素的发展限制,将联川路H801地块作为大治河以南6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地,争取通过项目化扶持方式助力6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闵房集团以下属全资子公司闵房资产公司为开发主体,与浦江镇下属平台公司以股权合作的方式,推进项目进程。目前闵房集团已组建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初步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土地出让事宜,争取于今年年底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同步对接产业咨询、招商运营等相关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力求尽快找准产业和产品定位。同时,经过多次沟通对接,闵房集团计划与颛桥镇安乐村合作打造产业园区,力争成为闵行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2)在“乡村+文化”板块,闵房集团以浦江郊野公园为载体,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同时,增加村民收入。自2018年起与周边7个村开展合作共建,共同提升共建区域内的村园环境,打造生态景观。以生态优先共商引入了优质农旅项目12个,如:卡丁车、垂钓、民宿等,为周边村提供了近30余个的就业岗位。通过进行互助志愿服务、帮扶活动等活动60余次,形成相应区域联动。探索形成多条特色乡村游线,其中“希望的田野丰收在浦江”路线2022年获评全国乡村旅游精品路线。通过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有效促进郊野人气聚集,带动村民就业创业,助力村民增收和村级经济发展。(3)在“乡村+保障房”板块,闵房集团将乡村振兴工作与打造“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体系相结合,整合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等。位于华漕镇鹫山村的青年白领公寓鹫山小区,由闵房集团与上海抱家合作,共收储农民房房源79栋,供应房间1149间,有效盘活了农村闲置住宅、切实增加了集体收入,实现“村-企-民”合作共赢的同时,整体提升了村容村貌,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闵房抱家联明村项目为七宝镇首批人才驿站,已被正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供应房间435间,该项目通过“镇企联姻,代理经租”的模式,实现了集体经济的增收。

下一步,闵房集团将继续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发展模式,高效盘活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推动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海闵房(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丁超委员 :

对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

0703114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 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丁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推动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区农业农村委近年来多措并举,持续助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先后出台《闵行区进一步加快集体经济发展与规范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闵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鼓励街镇释放存量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收益稳定的前提下,投向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城中村”改造等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结合区位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有效盘活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工作举措、加大政策扶持、落实保障措施等,指导街镇激活集体经济发展的资源禀赋,拓宽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今年,制定出台了《2024年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闵委农办〔2024〕1号),围绕完善一批制度、启动一批项目、研究解决一批历史问题,撤制一批村民小组(行政村)四方面,督促街镇全面压实责任,对标对表将各项工作举措的落地落细二是加大财政帮扶。继续对镇、村集体单位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的贷款贴息,继续开展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偿标准2500元/亩,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对部分经营性资产少的行政村给予财政支持,加大对农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将推进落实“一镇一方案”,在总结推广“联合经营、飞地抱团、成本价回购、代建代管”四种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探索“集体+国有”等新型合作形式以及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发展路径,提升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效能,助推闵行逐步形成园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态势。

区国资委近年来,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协同各相关区管国企,一直致力于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如区管国企闵房集团编制了《闵房集团拓展乡村振兴板块工作方案》,同时以全资子公司闵房资产公司为开发主体,重点推进浦江镇联川路H801地块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助力大治河南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闵资集团配合浦锦街道打造“城市与乡村相协调、自然与文化相融合的滨江生活带”等工作。当前区国资委正在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统筹区管国企资金资源等要素,扎实推动区管国企与相关镇村结对合作事宜,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产业园区打造、城市更新提升等工作,推进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规划资源局根据《关于上海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规划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沪规划资源乡〔2021496号)的规定,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引导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各涉农区年度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比例应不低于5%。闵行区根据上述规定,每年预留5%减量化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具体项目由街镇上报并根据区农业农村委打分排序后实施。

区财政局一是坚持政策引领,构建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制度体系。2012年闵行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核心,以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为重点,以建立农民长效增收机制为抓手,积极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农民收入。而后经过几轮政策的调整完善,又先后陆续制定出台《闵行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闵行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和农民长效增收扶持政策的通知》《闵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旨在通过一系列扶持政策实施,继续保障推动我区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二是以“自我造血”代替“直接投入”,优化农村帮扶方式。“鼓励回购、改造、开发或收购经营性物业”是系列扶持政策之一。政策对浦江镇、华漕镇、马桥镇、吴泾镇、颛桥镇、浦锦街道和新虹街道等涉农街镇符合条件的镇、村级集体单位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项目,给予项目单位最高100%的贷款贴息补贴,有效降低镇村在项目开发中的资金压力,推动项目及早落地,及早产生经济效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与农民收入的增长。

三是坚持均衡化导向,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保重点利长远,保障集体经济均衡发展。我区建立了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机制。以各街镇非农面积、人均财力水平等为测算因素,全区范围内归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对涉农街镇按照基本农田面积给予补偿,切实增加帮扶对象收入。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近年来我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标准逐年提高,从2013年1000元/亩/年,到2022年的1500元/亩/年,2023年我区提高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至2500元/亩/年,主要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据了解,全市仅闵行和浦东出台过相应的补贴政策,浦东的标准至今仍是300元/亩,远低于闵行标准。2021-2023年全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累计2.15亿元。

四是政策激励,从体制机制上提供保障,不断加大对镇级财力倾斜。1.一般体制机制,区级财力基本为区镇3:7分成,努力向镇级倾斜,壮大镇级财力。2.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升涉农镇的平均财力,每年拿出超过20亿元对农民、农村、农田和相关农村设施进行补助,金额逐年递增,通过加大对涉农镇财力的扶持保障,来推动镇级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3.对于六类经营性(旅游、商品、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用地成本收益部分,我区实行区镇4:6比例分成,镇级部分可参照沪委办发[2022]38号文,重点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统筹使用。

五是配合做好征地补偿有关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用地的保障力度。配合做好土地征收工作。根据《本市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相关规定,用地单位与区征补中心签订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协议后,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区征补中心,待完成农转用、土地征收和核发供地批文后,区征补中心按生效的补偿协议将上述资金拨付至各镇,由各镇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区财政局配合区农业农村委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沪农委规[2023]19号),加强资金监管工作。

区委组织部近年来,始终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引导人才下沉、资源下倾,助推村级发展。一是深化班长工程。依托美好社区治理学院,每年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2024年,拟结合全区基层治理骨干专项培训,对村干部分层分类开展全覆盖培训,切实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建强驻村队伍。按照统筹兼顾、重点覆盖经济相对薄弱村的原则,选派5名优秀青年干部担任驻村指导员,帮助派驻村找准发展路径、打造特色产业、提升治理能力。三是深化结对帮扶。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深化固化区、镇两级领导干部全覆盖结对农村,针对帮扶村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特点,因村制宜、按需对接、精准匹配,领办项目344个,累计帮扶资金33.5万元,着力破解乡村发展瓶颈难题。

闵房集团作为区属公共服务类国企,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会议要求,一是以闵行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振兴工作。2023年4月,闵房集团与区农业农村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同年9月,闵房集团与国内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100亿授信额度,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定制化的资金支持方案,为乡村振兴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二是面对乡村振兴这项全新的业务板块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闵房集团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思维、群策群力,跨前探索“国企+集体”联合发展路径。集团领导多次带队走访考察区内外优秀的乡村振兴项目,包括嘉定区乡悦华亭、颛桥镇黄二村打造的“淡水河畔科创园”、浦江镇大治河“一带六村”区域等项目;积极对接区农委,了解全区存量低效集体资产的梳理情况,挖掘可改造项目,探索集体存量资产的开发改造路径;对于控规已覆盖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精准对接浦江镇、浦锦街道,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联动集团各业务板块,择机参与项目实施。

三是在调研成果梳理的基础上,闵房集团成立了乡村振兴板块拓展领导小组,并启动编制《关于拓展闵房集团乡村振兴板块的工作方案》。方案初步确立了乡村振兴的工作目标和方向,完善了工作路径和保障措施,明确了结合集团主责主业,将重点推进“乡村+产业”“乡村+文化”“乡村+保障房”的发展模式,争取以多种模式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围绕工作方案,闵房集团以落点项目为抓手,实现发展“新渠道”的拓展,同时积极对接华漕镇、七宝镇、浦江镇、浦锦街道,探索村企联动方式,以国有带动集体融合发展,并着力改善区域之间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在“乡村+产业”板块,根据今年区委学习讨论会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内的各镇、各村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情况,闵房集团贯彻落实闵行区委一号课题的工作要求,以大治河南部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为契机,与浦江镇深度对接,重点推进浦江镇联川路H801地块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项目。该项目打破南部地区由于基本农田保有量、水源地保护等因素的发展限制,将联川路H801地块作为大治河以南6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地,争取通过项目化扶持方式助力6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闵房集团以下属全资子公司闵房资产公司为开发主体,与浦江镇下属平台公司以股权合作的方式,推进项目进程。目前闵房集团已组建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初步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土地出让事宜,争取于今年年底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同步对接产业咨询、招商运营等相关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力求尽快找准产业和产品定位。同时,经过多次沟通对接,闵房集团计划与颛桥镇安乐村合作打造产业园区,力争成为闵行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在“乡村+文化”板块,闵房集团以浦江郊野公园为载体,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同时,增加村民收入。自2018年起与周边7个村开展合作共建,共同提升共建区域内的村园环境,打造生态景观。以生态优先共商引入了优质农旅项目12个,如:卡丁车、垂钓、民宿等,为周边村提供了近30余个的就业岗位。通过进行互助志愿服务、帮扶活动等活动60余次,形成相应区域联动。探索形成多条特色乡村游线,其中“希望的田野丰收在浦江”路线2022年获评全国乡村旅游精品路线。通过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有效促进郊野人气聚集,带动村民就业创业,助力村民增收和村级经济发展。在“乡村+保障房”板块,闵房集团将乡村振兴工作与打造“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体系相结合,整合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等。位于华漕镇鹫山村的青年白领公寓鹫山小区,由闵房集团与上海抱家合作,共收储农民房房源79栋,供应房间1149间,有效盘活了农村闲置住宅、切实增加了集体收入,实现“村-企-民”合作共赢的同时,整体提升了村容村貌,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闵房抱家联明村项目为七宝镇首批人才驿站,已被正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供应房间435间,该项目通过“镇企联姻,代理经租”的模式,实现了集体经济的增收。

感谢丁超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为我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献计献策。区农业农村委将继续会同组织部、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闵房集团等职能部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贡献力量。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10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七莘路412号1309室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蒋义海                      电话:54136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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