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建议
朱志荣
在解决老龄化问题上,我区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三种养老服务模式已基本成型。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老人需要社会提供养老服务,老年人对医疗及护理需求会随之增长,闵行区的养老服务将要面对迅速增加的大量医疗护理需求。
目前,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实践也在不断探索,主要形成了两种“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一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签订协议直接合作,建立健康档案、双向转诊等医疗服务,二是在养老院中建立医务室或者养老社区中建立医疗养护院,建立“医疗--护理--康复”一体化的老年康复病房。
闵行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建设中做了很多创新性的探索,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地区的医疗、养老资源发展不均衡。究其原因在于其闵行区人口基数大,各地区的基础资源条件的不均衡,医疗卫生资源相对匮乏,基础设施和基层医疗也比较落后,提供养老服务的能力不足。
二、服务内容单一。“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形式只是初步发展,形式比较单一,并没有形成全面的“医—养—护”养老服务体系。由于受资金和专业服务人员等因素的限制,有些试点的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服务的内容有限,不能满足养老服务对医疗资源需求,同政策的预期效果也有较大差距。
三、社区医疗机构的医疗能力与设施不足。能够提供养老服务的医疗资源匮乏;基层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的缺乏,养老机构依托的卫生医疗机构医生、护士配置不足,很难进一步开展多样化的为老服务。
四、民间社会资本和医疗资源在养老服务中还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目前提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内容的医疗服务机构主要是公立医疗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进入的比较少,还存在一些门槛和障碍。
对此,特建议如下:
一、建议强化多部门协同推进“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以区民政局为主导,联合区卫计委等相关部门,积极优化养老、医疗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养老事业产业化之中,以政策支持引导整合社会各界包括赢利性和非营利性的资源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可以采用公建民营的方式,政府建设,市场化运作;通过税收政策,良好的制度环境,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样化。
二、建议区内的二、三级医院联合基层社区医院、或联合医养照料中心设立老年病房(床)。解决老年人在医院蹭床、以住院养老的现象。很多家属和老年人不是不愿意出院,而是大病出院以后不知道该怎么照料,对于一般的照料机构又没有充分的信任,针对这部分大病初愈的老年人,医院可以先将其转到老年人病房进行一段时间的过渡,给病重的老年人进行康复的时间。
三、试点建立疗养院。疗养院的需求会受到社会投资主体的关注,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民间资本投向能够提供高服务质量功能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重点是建设一批高质量的临终关怀的养老机构。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临终关怀服务需求越来越大,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支持和鼓励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养老院、疗养院特别是“医养结合”的养老院开设临终关怀服务,这是顺应养老服务发展规律的方向。
四、建立稳定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角度。加强专业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包括提供养老服务的人员和专业护理人员两类。建议制定政策法规发展护理行业,实现行业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细分行业岗位,增强岗位的技术含量,定向培养高层次的护理队伍,完善服务标准,实现服务规范化管理,分级分类规范行业的发展。同时,要注重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积极与职业医科专业学校进行合作,吸纳学习过专业护理知识的人员,要鼓励他们走进基层;对于非专业的护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五、要加大社区养老、医疗资源投入力度。一是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施配备,要多途径引进资金,开展合作建设,提升医疗资源质量。纳入医联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核心医院相互合作,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二是在社区卫生机构缺乏的地区,鼓励建立民间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试点推行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机构为老服务的会诊和转诊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运营机制的改革,鼓励试点采取股份制方式,引入民间资本投资公办养老和医疗机构,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和服务水平。
另外,职能部门还需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的养老机构,逐步走向兼顾利润与公益的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要重点接受失能老人的托老机构,减轻家人的精神负担。由于这类机构存在利润低、风险大、民间机构不愿意进行投资,目前不少民间资本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他们更多的是造一些豪华的楼宇,接受那些高净值人群入住,提供宾馆式的服务,而对真正需要入住患病老人,接受正规护理治疗的失能老人,这些资本感兴趣不大。对此,需要职能部门加以积极地引导,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医养结合的养老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