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好的营商环境给企业带来活力,不健康的营商环境会阻碍企业发展。政商关系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这几年,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就是从根本上解决市场不公平的问题。高效、便捷、稳定、公平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国内经济正处于大变革时期,新经济、新业态应运而生,发展速度前所未有,这对于营商环境以及政府监管和服务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闵行经济发展是进入新时代遇到的新挑战,为此,我建议:
一、 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区域营商环境
一是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委办局以及各街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二是出台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在项目、资金、待遇等政策资源分配上公平兼顾,防止不同规模企业之间“马太效应”加剧;三是改进政务服务。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最大程度降低办理成本。建议进一步推进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互相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 创新监管模式,营造公平市场机制
一是探索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做到一次抽查,全面检查,最大程度减少执法扰企,提升抽检效能;对信用良好、一般失信、严重失信等实行分级监督。
二是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将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嵌入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决策中,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对信用优良者,在市场准入、信用贷款、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及事务管理中,依据信用等级予以加分,同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一般失信者予以联合限制,加大其失信成本;对于严重失信者予以严格限制或“一票否决”。
三、 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公共治理
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检查、检验、评级、评奖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市场管理中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提倡企业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以及公众与舆论的监督作用,逐步实现从政府监管向公共治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