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602066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有关改进“人行横道线”通行环境的几点建议
编号:0602066委员姓名:郑健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全国因不礼让人行横道导致交通事故占比较大,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公布的十大肇事原因中,“未按规定让行”排在第一位,占死亡事故的10.1%。
全国交通安全日明确将“不礼让人行横道”列为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通过交通大整治,效果明显,机动车礼让行人风气逐渐形成,但安全无小事,除了需要加强驾驶员礼让教育外,还由于目前有的地段是由于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直角弯视线受阻,斑马线不够鲜艳或没有夜光反射等原因,造成驾驶员反应时差不够而容易导致措施延误,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供交通管理部门参考。
1, 增加行人通行侧向信号灯,通过多角度提示,让司机在转弯时能有所预判。
2, 增加人行横道斑马线的色彩炫目度。
3, 可逐步推广在人行道斑马线两侧地面预埋LED闪烁红灯提示。
4, 在非主要干道可尝试整体抬高人行横道区域,强制性减速(参考图1,2),可根据不同地段的限速要求,设定不同的坡度和高度。
5, 在条件允许的道路,加宽人行横道的宽度,在人行横道区域划出左、右通行箭头标志,引导行人按箭头行走,提高通过效率(图3,4)。
6, 修改并提高“人行横道不礼让”违法行为的处罚具体标准。通过媒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对“人行横道不礼让”违法行为的认识。共同创造一个相互尊重的和谐社会。
DD
会办意见
区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建议区交通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三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中相关标准设置人行横道线,对辨识度不佳的人行横道线及时予以复线。但不建议设置彩色的人行横道线。对部分路段内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线两侧预埋地砖灯进行试点,有条件时予以推广。同时,公安分局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之规定,设置信号灯,对存在故障或者辨识度不佳的信号灯及时予以修复和调整。
特此告知。
2018年3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郑健委员 :
1、 人行道侧向信号灯设置是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范要求设置,对缺损的将对接交警部门及时予以补上和维修。
2、 对于增加人行横道斑马线的色彩炫目度的建议,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三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中相关标准设置人行横道线,对辨识度不佳的人行横道线及时予以复线,但交警部门不建议设置彩色人行横道线。对于推广人行斑马线预埋LED地砖灯进行试点,将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试行。
3、 机动车道(包括城市次干道、农村道路)禁止设置减速带,所以不宜设置不同坡道、高度的减速设施。
4、 针对条件具备的人行横道,增加横道线宽度的建议很好,在对接交警部门意见后,通过调研有针对性地对过路人流大、有条件的路口进行调整。
5、 对于“人行横道驾驶员不礼让”进行处罚的工作一直在进行中,目前,许多驾驶员的礼让意识有所提高,但是不礼让的行为还是存在,我们将在增加宣传力度的同时,会同交警部门增加技防措施进行处罚,达到纠正不礼让行人的驾驶陋习。
感谢您对市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