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11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提出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更好保障老有所医、老有所养”。
一、提案背景
老年人一般身体机能状况会有所减退,疾病也时有发生,因此老年人对医疗的依赖度会较高,作为养老服务机构若不在日常养老中建立一定的医护体系,就无法让老年人安心养老。而养老机构一旦有了“医”,老年人就等于吃了“定心丸”,机构养老业也才能够得到支撑和保障。
闵行区老年福利院是区委区政府历经20余年培育起来的全市养老业中“医养结合”的典范和旗帜,“医养结合”工作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是全市第一家拥有内设医疗机构的福利院,也是全市第一家纳入医保结算的养老机构,对推动全市养老业实行“医养结合”起了重要作用。
二、现状及分析
目前,闵行区老年福利院是闵行区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7年从原先的事业单位改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
改制后,闵行区老年福利院内属于事业编制的医护人员部分调转到新成立的“闵行区养老机构管理中心”,但仍有部分政府雇员的工作未着落。由于新成立的“中心”是普通事业单位,即使编制有幸被转去“中心”的医护人员,也因无法注册执业资格许可证而无法再从事医疗护理工作,从而被迫改行,转为普通行政管理人员。因此,原在福利院工作的编制内外的医护人员都比较迷茫,有的甚至已跳槽重新择业。
改制后,闵行区老年福利院的所有费用照常由区政府列支,并增加了每年上百万元费用,用于府购买服务,邀请第三方机构来福利院实行委托管理,形成“公办民管”的养老机构模式。
改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做到医养结合,让老人们得实惠。然而,目前的现状是,由于体制机制的壁垒,区民政局不得不要求把编制内医护人员调到“中心”做科员,解散了通过二十多年培养起来的已经拥有丰富经验的福利院医疗队伍。如此一来,医护人员缺位,临时替补上的亦为对情况不熟悉的医生,因此,紧急抢救的医护工作无法妥善实施,日常医护工作在开展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目前,闵行区老年福利院改制试点工作仍在进行中,如进一步推进,我们认为仍需要高举“医养结合”这面好不容易培植起来的旗帜。
三、对策及建议
根据目前闵行区老年福利院老人们的感受度和医疗人员的实际情况,现具体提出以下几项建议:
第一、理顺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人事关系,保障其安心工作。
“医养结合”工作需要关注的重点之一就是医护人员的配备。“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是最大的节约,如果因为福利院改制本身而让医护人员被迫转行或重新择业,则是极大的浪费。况且,改制的初衷是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提高老年人的感受度。因此,福利院中保证一批合格稳定的医护人员是重中之重,而做到这一点的基础就是给予医护人员身份和权利保障。
由于闵行区老年福利院改制后成为民非组织,原先在编医护人员的编制可能无法继续落在养老机构,而必须挂在“中心”,原先与福利院签署合同的政府雇员也无法继续把关系保留在福利院。然而,医护人员不应脱离福利院医护的岗位,更不应放弃医护的职业。所以,首先,“中心”必须保障原先福利院医护队伍中所有医护人员的权益,保证原来事业编医护人员的编制转入,并与政府雇员重新签订合同。其次,由于医生行医需要有地方注册执业资格许可证,因此,“中心”还需尽快完成内设医疗机构程序,保证医护人员能够继续执业。在工作形式上,医护人员可以作为“中心”派遣到养老机构的人员进行行医护理,从而保障福利院的医疗服务,让老年人们安心。
第二、酌情考虑提高医护人员的薪资待遇,解除其后顾之忧。
培养一个医生历时长、成本高,而且医生是社会稀缺人才资源,能让医生及护理人员安心于敬老院、老年福利院工作更是一件不易的事。
事业编制的愿意从事养老护理和急救工作的医护人员,由于其工作特殊性,应在普通事业编制医护人员收入的基础上略补助一些津贴,以鼓励优秀的医护人员参与到养老事业中来。而政府雇员类型的医护人员,其工资待遇只有比普通政府雇员的收入基础高时,养老机构才能留住人。对于招聘新医护人员以补足离岗人员空缺时,更应酌情提高薪资和待遇,以聘任相应资质或者资质更高的医生及医护人员。总之,医护人员缺位现象是与医养结合目标相背离的,也会给机构中老年人们的正常护理和紧急急救造成影响,因此,政府在改革试点工作中应采取相应措施,留住并补足缺位医护人员,并从优化薪资和待遇等方面予以一定的重视和重新考量。
闵行区老年福利院的改制,不应削弱“医养结合”,只有保障了福利院医护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并且为老人们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才能真正地把闵行区老年福利院打造成为老人们的“幸福驿站”,医养结合在闵行的试点工作才能真正交出令老人们满意的答卷。闵行区老年福利院“医养结合”的这面旗帜才能越来越鲜艳,从而成为养老行业的楷模和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