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社区建设“儿童之家”的建议
朱志荣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报告明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有调查显示,从上海市近几年来开展的社会服务来看,社区居委会的服务活动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和寒暑假的少年儿童社会实践上;政府购买的社会组织服务也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流动人口、城市新居民以及个别社区的“社区幼儿托管点”等方面。这使得社区社会服务的面还不够广泛,没能关注到大部分家庭都要经历的0—3岁幼儿的日间照料需求。
在各小区中,我们都能随处可见或由家里老人、或由保姆带领婴幼儿在小区中活动,但小区内机动车数量多、人员结构杂,特别是室外空气质量差,使得婴幼儿不能有比较固定的、适宜活动娱乐的活动场地,社区现有资源中不能满足婴幼儿健康成长发展的需求。
因此,特建议:
由民政局牵头,联合区妇联,重点从场地和人员上推进面向社区的“儿童之家”建设。
1.充分整合社区现有的居民活动中心、文体活动室等资源,提升活动场地的使用效率。对于社区规范化建设已达标的社区,要做好需求调研,合理安排好场地,打造一个能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对于社区规范化建设未达标的社区,要将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的功能纳入到规范化建设之中,满足社区儿童的实际需求。
2.在新建小区规划中,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将以儿童为服务对象的需求纳入社区规范化建设中统筹规划,完善功能。
3.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的活动积极性,补充在社区开展儿童活动、提供儿童服务工作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
4.发挥社区志愿者的组织、发动和服务作用,挖掘、调动专业人才资源加入到社区“儿童之家”的日常运行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