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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3051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防治中小学校园暴力的提案
编号:0703051委员姓名:伍洋
提案
背景:

近年来,我国校园暴力事件呈现数量增多、情节愈加严重等特点,并趋向低龄化、团伙化、多样化等。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和证据收集的局限性,以及我国针对特殊年龄的法律规定,现未成年施暴方所需承担的责任小、成本低,因此部分中小学校园中的暴力现象愈发严重。

3月22日,海南13岁女孩遭遇校园暴力被打至耳鼓膜穿孔的新闻登上热搜3月23日,河北衡水桃城中学初二学生遭遇校园暴力被捅七刀3月28日,重庆奉节一初一女生在放学路上遭遇多名同级女生打骂4月4日,辽宁北票一中学女厕所内发生霸凌事件,一女生被逼跪地磕头道歉……上述都是近期因媒体曝光、引发较大关注的校园暴力事件。目前都尚无最终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此可见,中小学校园暴力现象仍面临着急须整顿的情况。

问题及分析:

中小学校园暴力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原因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司法解释,但没有形成有关校园暴力问题的具体的、系统的法律规定。法律才是遏制校园欺凌行为最根源和最有力的惩治手段,在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下,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措施就没有办法得到最优的反馈与结果。

2、家庭原因首先,在家庭教育上,家长的过高期望与“棍棒式”教育等会造成子女的心理压力,加速其讨厌校园等心理形成。在家庭环境上,长时间处于暴力家庭氛围中的子女会逐渐在情感方面变得漠然、易怒,在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会出现问题与障碍,严重的会变成施暴者。同时,不良的家庭结构也会影响青少年的教育与人格培养。

3、学校原因中小学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体制也是影响校园暴力发生的另一项关键因素。现有部分教师在意识上放松了安全教育以及学校未将其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应付式检查,这使得中小学生不能清晰与直接地感受校园暴力所导致的后果,更不会对自己的霸凌行为产生愧疚、反思等正确情绪以及控制行为。

4、学生原因中小学生处于青春期更易受到外界影响因素的干扰,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因此在受到蛊惑与煽动的情况下,缺乏解决困难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存在较大的心理认知局限。

意见和建议:

1、社会方面首先,我国应尽快健全法律体系,发挥立法作用,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暴力法律法规,包括定义,程度的界定,赔偿责任,如何预防和治理等的详细规定。例如,日本为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单独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刑事立法体系和司法追诉体系,如《少年法》(2014年最新修正)、《少年审判规则》(2015年最新修正)等。其次,相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明确各部门在预防校园暴力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责任并精准实施,维护社会安定局面以及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同时,对于收容教养与工读教育措施等,应当根据现当代法治社会的环境与现状进行调整甚至予以废除。

2、家庭方面首先,父母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氛围,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多以理智的态度和朋友的身份与儿女进行沟通,帮助子女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其次,在教养方式上,要充分的理解孩子,既要有爱的呵护而又能冷静自持,相互交流学习、共同进步。最后,家长应当树立起良好的道德榜样,在无形之中确立儿女的行为准则。

3、学校方面首先,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素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文明教学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使学生对生命保持敬畏和善意。可以借鉴参考德国的善良教育,培养学生做人的基本公德。其次,学校也应当建立并完善校园暴力的处理机制、成立新型的校园安全巡逻队并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交流的平台等,力将预防、发现、治理、处罚等每一个环节都能落到实处。

4、学生方面首先,中小学生应当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提高自我控制力,学会冷静思考与沉着应对问题。其次,中小学生也应该提高自身心理素质,通过对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修养,增强挫折容忍力。其三,尽快树立法律保护意识,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最后,要学会正确地处理人际关系,不结交不良行为的朋友,多以开放的心态与同学沟通交流而避免矛盾地激化。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伍洋委员 :

闵行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暴力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各中小学校欺凌暴力预防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一、建立系统的校园欺凌及暴力防治机制

(一)制定落实防治学生欺凌暴力工作制度

闵行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制定了《闵行区教育局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学生欺凌预防、发现、处理、报告工作流程》、《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小组及分工》等工作方案及各项制度。要求各校成立由校长负责,校内相关人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各校并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尽早发现、及时干预、有效制止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对校园欺凌行为严重的、有暴力情节的,按照相关的校规校纪及时处理,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二)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作为“上海市预防中小学校欺凌三年专项计划”试点区,闵行教育局对全区156所中小学校进行学生欺凌与防控工作专项排查和有效整改。向各校发放《中小学生欺凌防控指导手册》3000多册,并通过教育局智能办公平台向各中小学、中职校发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同时继续发挥启德学校作为专门学校的作用,今年新收治6名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到启德学校进行针对性教育矫治。区教育局和区教育督导室深入各级各类学校检查欺凌综合治理情况,并随时监控各校动态,努力确保学生欺凌零发生率。

二、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师资培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实施“上海市预防中小学校欺凌三年专项计划,”进一步推进闵行区中小学生欺凌暴力防治工作,分别20233月和11开展“闵行区法治宣传和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师资培训,邀请市级专家、教授从未成年学生相关法律法规、学生欺凌暴力预防和干预等多个方面进行阐述及解读,全区各中小学德育教导、班主任代表共计7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各项机制,从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三、抓实抓好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组织学校开展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摆正心态,与人为善,接受他人,不孤立自己。自尊、自爱、自强,同时也要宽容、体谅、理解他人。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和情绪管理的能力。并邀请兼职法治副校长和学校法律顾问到校开展法治和安全防范教育,特别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提升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目前165名兼职法治副校长涉及全区156所学校,实现公检法司法治副校长全履盖。法治副校长走进闵行区各中小学校,开展特色法治课程,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加强家校联合增强育人效果

学校定期举办家长课堂和教师课堂,教育家长、老师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言行诠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争做孩子们的榜样,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积极、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学校等途径加强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普及,做到家校共育,让孩子有个健康向上的心态,远离校园欺凌。同时,当孩子遭遇暴力行为时,教导孩子不要沉默,不要以暴制暴,要迅速报告学校,共同解决。进一步形成教育合力,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我们将会继续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完善各类保护机制,确保青少年身心健康积极成长,非常感谢您对闵行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4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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