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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3051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防治中小学校园暴力的提案
编号:0703051委员姓名:伍洋
提案
背景:

近年来,我国校园暴力事件呈现数量增多、情节愈加严重等特点,并趋向低龄化、团伙化、多样化等。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和证据收集的局限性,以及我国针对特殊年龄的法律规定,现未成年施暴方所需承担的责任小、成本低,因此部分中小学校园中的暴力现象愈发严重。

3月22日,海南13岁女孩遭遇校园暴力被打至耳鼓膜穿孔的新闻登上热搜3月23日,河北衡水桃城中学初二学生遭遇校园暴力被捅七刀3月28日,重庆奉节一初一女生在放学路上遭遇多名同级女生打骂4月4日,辽宁北票一中学女厕所内发生霸凌事件,一女生被逼跪地磕头道歉……上述都是近期因媒体曝光、引发较大关注的校园暴力事件。目前都尚无最终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此可见,中小学校园暴力现象仍面临着急须整顿的情况。

问题及分析:

中小学校园暴力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原因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司法解释,但没有形成有关校园暴力问题的具体的、系统的法律规定。法律才是遏制校园欺凌行为最根源和最有力的惩治手段,在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下,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措施就没有办法得到最优的反馈与结果。

2、家庭原因首先,在家庭教育上,家长的过高期望与“棍棒式”教育等会造成子女的心理压力,加速其讨厌校园等心理形成。在家庭环境上,长时间处于暴力家庭氛围中的子女会逐渐在情感方面变得漠然、易怒,在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会出现问题与障碍,严重的会变成施暴者。同时,不良的家庭结构也会影响青少年的教育与人格培养。

3、学校原因中小学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体制也是影响校园暴力发生的另一项关键因素。现有部分教师在意识上放松了安全教育以及学校未将其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应付式检查,这使得中小学生不能清晰与直接地感受校园暴力所导致的后果,更不会对自己的霸凌行为产生愧疚、反思等正确情绪以及控制行为。

4、学生原因中小学生处于青春期更易受到外界影响因素的干扰,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因此在受到蛊惑与煽动的情况下,缺乏解决困难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存在较大的心理认知局限。

意见和建议:

1、社会方面首先,我国应尽快健全法律体系,发挥立法作用,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暴力法律法规,包括定义,程度的界定,赔偿责任,如何预防和治理等的详细规定。例如,日本为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单独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刑事立法体系和司法追诉体系,如《少年法》(2014年最新修正)、《少年审判规则》(2015年最新修正)等。其次,相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明确各部门在预防校园暴力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责任并精准实施,维护社会安定局面以及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同时,对于收容教养与工读教育措施等,应当根据现当代法治社会的环境与现状进行调整甚至予以废除。

2、家庭方面首先,父母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氛围,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多以理智的态度和朋友的身份与儿女进行沟通,帮助子女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其次,在教养方式上,要充分的理解孩子,既要有爱的呵护而又能冷静自持,相互交流学习、共同进步。最后,家长应当树立起良好的道德榜样,在无形之中确立儿女的行为准则。

3、学校方面首先,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素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文明教学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使学生对生命保持敬畏和善意。可以借鉴参考德国的善良教育,培养学生做人的基本公德。其次,学校也应当建立并完善校园暴力的处理机制、成立新型的校园安全巡逻队并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交流的平台等,力将预防、发现、治理、处罚等每一个环节都能落到实处。

4、学生方面首先,中小学生应当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提高自我控制力,学会冷静思考与沉着应对问题。其次,中小学生也应该提高自身心理素质,通过对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修养,增强挫折容忍力。其三,尽快树立法律保护意识,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最后,要学会正确地处理人际关系,不结交不良行为的朋友,多以开放的心态与同学沟通交流而避免矛盾地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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