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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2162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加大上海南部科创中心青年公寓建设力度的提案
编号:0602162委员姓名:刘萍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建设是上海未来五大中心建设任务“科创中心”的重要载体区,也是闵行区在产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成果展示区。依托紫竹创新创业走廊为基础的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建设,已初具规模,在该区域内包含2个国家级园区(紫竹国家高新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2所高校(交大、华师大)以及3所专业学院(东海学院、电力学院、电子工业学校)在内,在初步形成高新产业集聚效应的情况下也汇聚了大量的高学历社会性年轻人才,但目前该区域存在明显的潮汐现象和商业配套不足等问题。

现就为了进一步促进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建设,加快产城融合进度,建议:

加大加快区域内配套建设,特别是对于目前社会高学历青年产业人才急需的租赁型住宅和体验式配套商业的建设力度,促进产城融合,就是将产业、居住、消费三者的有机结合,也是促进南部科创中心老闵行人口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之一,建议我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上海市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办法》(沪府办【2017】69号)有关办法规定,责令区域内各园区平台,在区政府的整体统筹协调下,在2018年度内,根据园区自身产业及周边配套环境特色,重新合理规划园区配套服务设施比例结构,适度调整原土地规划方案,通过增加公共租赁公寓、教育文化场所、体验式商业配套设施及公共开放空间等服务型功能载体,从根本上缓解城市潮汐现象,进一步促进产城融合效果。


会办意见
区房管局 :
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060216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办理结果: 区规土局: 刘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上海南部科创中心青年公寓建设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以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目前区政府已筹措公共租赁住房1591套。其中,闵行南部区域共筹措公租房源1320套,实际可供应房源1120套(其余200套正在装修,计划今年上半年对外供应),已分配1082套,轮候456户,已为上海南部科创中心核心区内的商飞、国核、上海交大、中船重工711研究所等单位配租公租房源517套,解决了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可向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住房保障部)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承租我区公共租赁住房。、 二、关于社会租赁住房方面:按照市住房租赁工作推进小组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2018年我区计划新增供应租赁住房项目32500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10125套(间)。目前,我局会同区规土局正在编制全区租赁住房专项规划,重点引导租赁空间向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以及交通枢纽地区(含轨交站点周边)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租赁住房需求集中的区域发展。按照主城区的建设标准提升闵行区城市空间品质,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带动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关于人才公寓政策方面:为了缓解区内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困难问题,2016年,由区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制定了《闵行区人才公寓的操作细则》,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事业单位,都可以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区人才公寓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企事业单位人才按照不同等级享受区财政和企业按1:1比例的人才公寓补贴,可入住区人才公寓或优先入住区属公共租赁住房,也可经区人才公寓办同意后,在其工作单位附近选择市场化租赁房源。 四、关于其他政策方面:依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6〕11号)的文件精神,为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区房管局将会同区相关部门继续做好:一、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不少于5%(我区要求不少于7%)保障性住房政策;二是产业类工业用地配套建设租赁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从7%提高到不超过15%;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 特此答复。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闵行区莘松路555号 邮政编码:200199 联系人姓名:冯祺 电话:64921113
会办意见
吴泾镇 :
1、目前正由区规土局会同区房管局开展本区租赁住房专项规划的研究工作,确定租赁住房规模,完善空间布局,统筹考虑总量控制。 2、规划选址落在吴泾镇的社会租赁房项目主要有龙吴路东-3地块、08A-03Aa地块、国际教育园区地块。 我镇将积极配合,尽快将社会租赁房项目落地。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刘萍委员 :
一、关于租赁住房的类型方面。 (一)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以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目前区政府已筹措公共租赁住房1591套。其中,闵行南部区域共筹措公租房源1320套,实际可供应房源1120套(其余200套正在装修,计划今年上半年对外供应),已分配1082套,轮候456户,已为上海南部科创中心核心区内的商飞、国核、上海交大、中船重工711研究所等单位配租公租房源517套,解决了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可向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住房保障部)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承租我区公共租赁住房。 (二)关于社会租赁住房方面。按照市住房租赁工作推进小组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2018年我区计划新增供应租赁住房项目32500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10125套(间)。目前,区房管局会同我局正在编制全区租赁住房专项规划,重点引导租赁空间向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以及交通枢纽地区(含轨交站点周边)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租赁住房需求集中的区域发展。按照主城区的建设标准提升闵行区城市空间品质,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带动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关于人才公寓政策方面。为了缓解区内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困难问题,2016年,由区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制定了《闵行区人才公寓的操作细则》,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事业单位,都可以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区人才公寓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企事业单位人才按照不同等级享受区财政和企业按1:1比例的人才公寓补贴,可入住区人才公寓或优先入住区属公共租赁住房,也可经区人才公寓办同意后,在其工作单位附近选择市场化租赁房源。 (四)关于其他政策方面:依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6〕11号)的文件精神,为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区房管局将会同区相关部门继续做好:一、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不少于5%(我区要求不少于7%)保障性住房政策;二是产业类工业用地配套建设租赁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从7%提高到不超过15%;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 二、关于租赁住房的规划方面 (一)专项规划层面。根据沪府办﹝2017﹞49号文《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促进购租并举住房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于此,目前我局正在配合区房管局开展本区租赁住房专项规划的研究工作,在合理控制人口和用地规模的前提下,确定租赁住房规模,完善租赁住房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规划控制要求,同时结合存量建设用地转型,在统筹考虑总量控制,区位条件,地区交通、公共配套的前提下,鼓励住宅,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地转型为租赁住房用地。 (二)控详规划层面。在上述租赁房专项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对于涉及规划调整的项目,我局将分批分次启动租赁房规划调整工作,竭力做好社会租赁房空间保障工作。目前,对于委员比较关心的紫竹高新区和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也将拟新建一定的公共租赁公寓,如在吴泾镇龙吴路地块、吴泾镇08A-03Aa地块,国际教育园区地块,江川社区01单元23-12地块等。目前,吴泾镇龙吴路地块(社会租赁房)调整已完成任务书上报工作,我局计划于今年7月底完成规划报批工作。同时,对于紫竹高新区规划设想,我局已于2017年启动了“紫竹高新区城市更新创新园区计划”,通过对紫竹高新区开展城市更新区域评估,一方面对整体发展提出 “城南科创至高点,三区联动新典范、活力江滩和新城” 三大愿景目标。另一方面评估紫竹高新区现状建设的短板问题,并提出更新实施的优化建议。目前,结合紫竹城市更新区域评估的内容,紫竹高新区内各片区,如研发基地二期、紫竹半岛区域,拟重新修编和调整规划,以功能复合为导向,增加各类配套设施用地,丰富产业空间类型。 综合上述情况,本次您提及的建议对我局规划管理工作有着很强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在后续紫竹高新区和闵开发西区的规划方案调整的过程中,我局将进一步采纳和落实。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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