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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2266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行政机关在制定与营商环境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建立与区工商联的沟通、协商机制
编号:0602266委员姓名:吴刚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2018年初,李强书记针对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的指示,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规划、土地、环保、消防、经委、发改委、财政局等行政部门在制定政策时,相当一部分直接与营商环境有关。如何使这些规范性文件更具有操作性,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能够为闵行区的经济发展有正向的推动作用,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避免各自为政、闭门造车,不考虑企业的实际感受制定出一些不切实际、在实践中无法执行或很难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尤其集中在扶持奖励政策的制定、行政操作执法的流程。为解决这个文件,建议行政部门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事先将草案发给工商联,由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在工商联组织调研会,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并通过调研活动将所要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修改。如果文件较为简单,可以通过书面问询的方式;如果文件较为复杂或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应该组织开展专门的调研会,并建议将这项制度程序化、固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