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科技孵化器的数量和管理在上海市发展位于前列,科技政策针对小微企业的支持,集中体现在通过新型孵化器和传统孵化器作为平台支持,申报获得政府补贴,对于创业企业发展起到很大促进作用。其中,从2015年起,创业企业需获得上海市科委的创新基金的支持必须通过参加上海市科技创业大赛而获得。
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沪科〔2013〕25号)每年将上海市科技创业大赛中的科技型企业及团队进行评选和立项,其中未工商注册的科技创新项目属于团队组,工商注册后的企业属于企业组。据了解,团队组的比赛也是孕育科技创新项目的重要渠道,但实际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现,经过2015-2017年3年的团队组立项都需要团队入驻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苗圃”并于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注册后进行资金的发放。然而2015年后,新型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载体的蓬勃发展,同样起到了重要的“苗圃”作用,而因新型孵化器在上海市科委政策下不能够申请“苗圃”,所以导致了许多新型孵化器的优质项目团队,参加、“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通过评审立项后,无法由新型孵化器监管并拨付给相立项科技团队。需要团队再找到其他区域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挂靠”,导致许多项目在申请中困难重重,对于新型孵化器也要另外帮助项目去寻求挂靠“苗圃”造成需要巨大的沟通成本。
相关建议:
1、可否让新型孵化器也可以帮助团队组项目直接进行创新资金的拨付,或拥有“苗圃”资格。因为,仔细解读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对传统孵化器认定的范围后发现,实际上,新型孵化器也具有传统孵化器中“苗圃”的一部分功能。可否以此扩大新型孵化器作为创业孵化第一站的载体职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2、在具体实施工程中,可以制订对授予“苗圃”资格的新型孵化器的考核机制,确定授予的期限,优胜略汰。这样使得新型孵化器、传统孵化器两者互为呼应,互有交集,双管齐下地推动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小微科技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