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素质教育成为基础教育改革主旋律的情况下,中小学生减负问题日趋得到各方重视,规范学生课业负担业已成为上至教育主管部门,下至各中小学校的普遍共识。其中,一些切实控制学生课业负担刚性政策也随之出台。2016年5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就“控制作业总量”作出明确规定:“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1小时以内完成;初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1.5小时以内完成;高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2小时内完成。”
从一些家长反映的情况看,目前我区各中小学教师在布置书面作业方面,普遍能按市教委规定执行。但当前亟待关注的一个问题是:电子作业这一课堂教学的新生事物,如何合理运用与规范,尚缺乏相关政策明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被广泛运用到各领域,电子互联网资源与手段同样也被引入教育教学中,电子作业正是其中之一。电子作业有利有弊,合理有序使用能丰富教学手段,但如果一些教师在使用上无序失当,则极易导致以下问题:一是当前电子作业量的布置缺乏规范,易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二是电子作业的运用缺乏规范,易导致部分学校的电子作业在低学龄段学生中过早使用,及在各学龄段过度使用,这都将对保护学生视力造成负面影响;三是一些教师给学生布置需回家完成的电子作业,导致家长对孩子使用数码产品的控制带来困难。
二、相关建议
基于上述情况,提如下两点建议:
一是建议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专家对中小学电子作业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掌握确切情况,了解存在问题。
二是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有关电子作业使用的规范政策,在具体政策细则上,建议对适用年龄、适用范围、适用学科,使用边界,特别是电子作业与书面作业如何统筹安排,电子作业量确定标准等作出明确规范,从而真正实现扬长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