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其实就由原来的燃料型内燃机驱动改为蓄电池(电瓶)推动,主要目的是减少碳排放,符合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同时也满足了居民出行切实需求。但任何电气及储能设施均存在自燃或者火宅风险。由于电动自行车储能介质化学特性其爆燃期间很难控制,会迅速升温并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所以最安全的方式是在停放或者充电期间做到人车分离,停放及充电点远离可燃物。
据前期排摸了解,闵行区二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70万辆。2024年区应急、房管、消防等各个部门及各街镇全力以赴建设集中充电端口数达到近36万。基本满足了居民群众对人车分离充电的需求。
但依然存在部分小区、充电场所距离居民楼过近,或者部署空间不够、取电困难等现实问题。出现了部分小区充电设施不足,导致居民无处充电,依然冒险飞线充电和入户充电。
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统一编号为DG/TJ08-2451-2024要求:
充电插座数量不宜小于电动自行车总车位数量的 50%。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插座之间间距不应小于 0.8m,电动轮椅车充电插座之间间距不应小于 1.0m,电动轮椅车与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之间间距不应小于 0.9m。
4.2.5 充电设施的安装位置离安全出口应大于 5.0m。
5.0.3 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内的车辆应成组停放,每组长度不应大于 20m,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 25 辆。组与组之间应设置高度等于或大于 1.5m 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5.0.4 与建筑贴邻建造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贴邻部位应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墙体,墙体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以上一系列要求导致在存量居民小区内设置集中充电场所确实存在较大困难。同时随着居民安全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也出现了部分小区投诉和反对集中充电设施离自己居家过近、破坏绿化等一系列投诉。导致部分小区内居民充电桩不够用的问题。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大属地政府和当地国资央企的党建联建,共同推动开放各街镇行政办公驻地和园区、楼宇资源,部署公共充电桩,同时解决手机信号深入覆盖问题。不仅满足居民在上班期间在工作所在地“扫码”充电实现“满电回家”,避免回家后“抢”小区内充电桩资源;同时能够进一步加强5G信号覆盖深度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
(二)开放部分紧邻密集小区的道路资源。部署沿街道路的集中充电桩。解决居民夜间小区内停车及人车分离充电的问题,同时便于及时发现火灾并扑救。降低火灾对生命财产损害风险。另外可以采取各个街镇补贴结合到路面亮灯美化及形象宣传,让充电设施既满足百姓日常需求又融入城市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