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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2022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加快国企动迁工作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的提案
编号:0602022委员姓名:孙雪春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提案问题:

近年来,闵行区围绕“十三五”规划、生态宜居现代化主城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市、区重大项目的建设投入,对闵行区“破瓶颈、补短板、惠民生”的工作推进和以重大项目建设拉动投资增长、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然而,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前期动迁腾地困难一直是制约项目推进的一个主要因素。在这其中,国企动迁难的问题,尤为突出。

一、    国企动迁制约部分重大项目推进的情况

近年来,由于国企动迁难而影响甚至制约市、区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推进的案例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市政交通、绿化建设等项目版块中更为突出。春申路(华泾港-老沪闵路)道路新建工程,作为2015年市级下达的首批区区通道路,由于涉及一家国企的动迁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导致项目前期手续耗时600多天才正式开工。2016年,区级重大项目中吴泾工业区转型升级绿化建设(一期)项目由于涉及一家国有企业动迁未能完成,导致项目年度目标未能完成。2017年的市、区重大项目中外环生态梅陇段建设项目、大芦线航道建设中也涉及了多家国有企业的动迁工作。

二、    国企动迁困难的主要原因

国有企业动迁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协调难度大。部分企业是市属国有企业、央企甚至“涉军、涉警”等情况,工作协调的难度大、要求高,各项前期手续(如动迁令、评估报告等)要提前充分准备。二是耗时较久。企业动迁需要的提前量较大,一方面国企内部审批流程复杂,流程时间较长,另一方面部分国企仍处于生产经营状态,合理安置、确保生产的要求高。三是涉及部门多。政府内部国企动迁的协调工作涉及征收中心、项目单位、所属街镇、企业管理单位等多个部门。

三、    国企动迁目前的主要做法

2015年为了加强全区动迁工作的统筹协调,闵行区成立了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明确街镇为动迁工作主体、征收中心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但是由于国企动迁工作的复杂性,推进工作仍然较为困难。

提案建议:

一、进一步研究非居、企业动迁的政策。抓紧开展对非居、企业动迁政策和方法的研究,特别是针对国有企业动迁的政策、程序、补偿等方面的研究。

二、在区级层面建立国企动迁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主要在区级层面建立从计划编制、项目所涉国企情况的锁定、分层协调制度、督查监管以及工作考核等方面完整的协调工作机制,以提高国企动迁工作的效率,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高效推进。


会办意见
区国资委 :
近年来,随着闵行区“十三五”规划和生态宜居现代化主城区建设的加快,政府对市、区政府投资项目、重大项目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相关动迁收储、综合整治项目不断落地实施,其中涉及国有企业动迁腾地的项目较为普遍。区国资委所辖的各国有企业积极应对、统筹协调,按计划组织开展清退安置。有效组织开展前期清退腾地工作,保障项目按计划节点推进,同时妥善做好国有企业及职工安置,是一项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基础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现状和难点问题分析如下: 一、补偿款资金支付不平衡 国有老企业大部分产业以出租经营为主,动迁项目启动前期涉及大量租赁户清退工作。所有动迁项目在国有企业完成腾地交付以后,才由征收机构将补偿款支付给企业,前期清退费用均由企业垫付。对流动资金本就紧张的国有老企业来说,无力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只能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 由于受限于建设项目的财政资金预算及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不可预见的矛盾,导致征收机构在统筹安排补偿款支付时,涉及国有企业的项目补偿资金存在滞后情况。个别项目补偿款在国有企业完成交地并签订补偿协议后,未能及时安排支付,滞后长达1年甚至数年时间,补偿款支付的滞后
会办意见
区交通委 :
国企动迁问题不止在闵行区内有,市重大工程中也普遍存在。经市重大办梳理,2017年度,市重大工程涉及部队、中央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共有68个征收点,其中部队23个,中央企事业单位21个,市属企事业24个。通过成立成立部队、央企、市属国企征收腾地协调平台,部分点位完成了腾地。 主要做法:1、年度安排计划,市重大办会同各区及建设单位对重大工程涉及部队、央企、市属国企征收情况进行梳理,排定征收腾地计划;2、信息动态调整,市重大办牵头每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更新;3、对接找准关键,对于刚刚启动沟通对接的项目,市重大办可适时安排座谈会,告知被征收单位项目重要性及腾地时间节点。对于谈判僵持的项目,积极利用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有关资源,促使双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4、定期报送领导,每季度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市政府领导。需要提高协调层次的个案,通过专报形式报分管秘书长、分管副市长批示。 我委将配合贵中心,积极向市重大办了解、学习国企征收动迁的相关做法,加快国企动迁工作。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孙雪春委员 :
对区第六届政协第二次会议 第0602022号委员书面意见的答复 办理结果:已经解决 孙雪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企动迁工作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我中心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我区国企动迁基本情况介绍 近年来,我区许多市、区重大工程等民生类项目都涉及国企动迁,在具体协商过程中,国企由于涉及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等因素影响,动迁洽谈非常困难,腾地速度进展缓慢,如七宝九星村城中村改造05-08地块、梅陇外环生态绿带7-4地块都是我区的配套商品房地块,涉及几千户老百姓的安置问题,由于四家国企未达成动迁协议,导致配套商品房未能按时开工建设。 二、国企动迁存在的主要困难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国企动迁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困难。第一,协调难。部分国企隶属某部门或集团,动迁等重大事宜需要与其上级部门或者集团总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对象级别较高或者范围较广。第二,流程长。部分国企内部组织结构复杂,流程繁琐,效率较低,很多涉及动迁的决议都需要逐级上报讨论,时间跨度过于冗长。第三,要征收。部分国企比较严谨,认为启动征收才是行政行为,且征收补偿可抵扣部分税费,故要求启动征收才肯进行沟通协商。 三、国企动迁主要解决措施 鉴于以上现象,我中心就以下几方面进行工作推进。第一,完善机制。在区级层面成立国企动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国资委牵头,区发改委、区重大办、区征收中心以及各相关街镇为成员单位。建立统一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与国企上级部门或者集团总公司的沟通协商工作。街镇同步成立联合工作组,由镇工商、税务、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行国企动迁,通过“事先介入、综合整治”的方法,进而有效推动国企的动迁工作。第二,统一标准。制定相关操作口径,我中心已拟定《闵行区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并下发各街镇,要求各街镇在协议动迁时参照本意见执行,保证全区的国企动迁有一个相对统一的补偿标准,也为之后协议转征收的平稳过渡打好基础。第三,加快征收。加快启动协议转征收工作,我中心将继续保持与各街镇的密切对接,在协议动迁过程中抓紧前期手续办理,对于满足前置条件的项目及时启动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工作,尽量减少因无法及时腾地造成对重大项目的影响。 上海市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2018年4月19日 承办人:沈菊英 联系电话:3388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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