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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2065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进一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建议
编号:0702065委员姓名:刘咏
提案
背景:

民办养老机构作为机构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扩大多元服务供给,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的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民办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在功能定位、保障属性、身份认可等方面尚有许多的痛点难点,不同程度上制约着民办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

问题及分析:

一、痛点与难点

1设施先天不足。早期建设的民办养老机构,大多不具有规划许可的属性,厂房、学校、办公用房、宾馆等设施改建的占比较高,尽管举办时按要求做了相应的改造,但与规划项目比仍有许多先天的不足,如走廊宽度、楼层高度、房间的舒适度、采光度以及绿化面积等等,很难达到规范设置的要求,需要做持续的达标改造。

2运作成本偏高。公办养老机构由于其承担着保障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职能,通常情况下没有房屋租金成本,也没有经济考核(利润)指标,遇到房屋大修等重大经费支出都有政府买单。而民办养老机构,举办时有房屋装修和设施设备投入成本,运营时由租金和维修成本,还包括后期的设施设备更新、功能完善等成本,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投入压力,如果不是规模型(250床左右)养老服务机构,且入住率偏低(60%以下),要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赢余很难,也难以做到在没有经济收益的情况下持续加大投入。

3竞争能力偏弱。公办养老机构因没有租金成本,在服务保障、薪资待遇、员工招收、人才储备等方面有较大的资源优势,即使受到当下新冠疫情影响,在入住老人持续减少的情况下也能保证队伍稳定和从业人员收入待遇不下降,运营压力相对较小。而民办养老机构是一个自负盈亏的服务主体,收回投资成本是优先考虑的选项,如果没有老人入住或收住速度偏慢,回报周期就会相对延长,既影响其生存发展,又可能影响到服务质量,还会出现急于求成、恶性循环的现象;同时,在老人收住、员工招收、政府支持等方面与公办机构难以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良性竞争机制。

意见和建议:

二、意见与建议

1调整现有养老机构补贴政策。2020年7月,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闵行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闵民规发【2020】2号),在建设运营保障类第1条:养老机构收住户籍老人运作补贴中,明确街镇保基本养老机构入住率在90%以上,对列入民办非企业登记的非保基本养老机构,收住护理等级四级以上的本区户籍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行补贴。但自2020年以来,疫情持续不断,需求老人入住机构养老意愿持续下降,政府保基本养老机构几乎很难达到90%的入住率(目前全区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56%左右),显然民办养老机构收住户籍老人是不可能享受补贴的,也起不到激励民办养老机构收住户籍老人的积极性,为此建议对现有养老机构补贴政策进行评估并结合实际予以调整。

2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与指导。民办养老机构由于缺少人才、资源、资金等方面的优势,要与公办养老机构达到同一层次水平,必须夯实基础、抬高底部。建议通过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结对、优质机构与弱势机构结对以及开展重点指导与帮扶等途径,解决专业型人才紧缺、管理型人才偏少、能力偏弱等问题,有效实现养老服务机构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目标。

3加大对品牌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力度。近些年来,闵行区通过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区长质量奖创建活动等,涌现了一批行业先进和服务标兵。为此建议政府在养老服务合格供应商的选择上,应优先考虑区域内的涉老服务品牌机构,并通过制订《闵行区养老服务合格供应商遴选实施意见》,明确供应商的准入条件与相关要求,确保区域老人享受到本土服务品牌的优质养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