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无障碍环境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国际化现代化程度重要指标。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越来越注重人文关怀,纽约、东京、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化大都市都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人文、道德、法律、国际形象相结合,给老、幼、残等人群提供了可及、便利、融合的空间,成为彰显文明、国际化城市的基本规范。为了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2023年3月,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所称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是指因残疾、年老、年幼、生育、疾病、意外伤害、负重等原因,致使身体功能永久或者短暂地丧失或者缺乏,面临行动、感知或者表达障碍的人员及其同行的陪护人员。据统计,目前闵行区60岁及以上老年群体已达40.3万人,占总户籍人口数的31.79%,全区持证残疾人3.95万人,实际对无障碍设施有需求人数有一定规模。近年来,我区在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也存在着需要引起重视和亟待改进的问题。
(一)从网格巡查看,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问题突出
2023年3月,《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施行后,闵行区和街镇两级城运中心加大了网格化巡查管理力度,一旦发现设施破损、占用等问题,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并上报闵行区城运平台。其中,对简易类事项,开展先期宣传劝导和处置。
据统计,2023年闵行区网格主动巡查上报无障碍设施问题639件。其中,(1)盲道问题332件,主要包括:盲道砖缺失、破损、磨损风化、空鼓、凹陷,以及盲道被井盖、立杆、信息箱等公共设施占压;(2)其他无障碍设施问题45件,主要为:无障碍通道的扶手损坏、底部不稳,面砖损坏等;(3)车辆乱停放占压盲道262件,主要为非机动车停放时,占压、阻断盲道。从网格巡查上报的案件类型来看,本区近一半的无障碍设施问题为非机动车(共享单车)集聚,堵塞人行通道,占压盲道,尤以部分轨交站点出入口、商圈、商务区(楼宇)等公共区域周边较为严重,且长期存在,反复发生,大多数案件需要采取集中整治方式或工程性施工才能系统性解决。
(二)从热线投诉看,无障碍设施相关诉求量逐年上升
1、从投诉数量看。自2019年以来,市民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本区无障碍设施相关诉求,数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其中,2023年同比2019年增长175%。
2019-2023年无障碍设施相关投诉案件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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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年份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合计 |
无障碍设施缺失等问题 |
16 |
24 |
87 |
46 |
125 |
298 |
非机动车占压盲道 |
62 |
41 |
45 |
42 |
51 |
241 |
合计 |
78 |
65 |
132 |
88 |
176 |
539 |
2、从诉求内容看。以2023年全区无障碍设施176件诉求为例,投诉类型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非机动电瓶车乱停放占用无障碍设施25件。(2)共享单车乱停放占用无障碍设施26件。(3)盲道等设施缺失或建设不规范30件,如从非机动车道上推着婴儿车十分危险,无障碍通道斜坡坡度大、狭窄等不合格问题。(4)其他无障碍设施问题95件,如商城、公园、绿道出入口设置圆形石桩等路障,轮椅无法正常通行;菜场出口无障碍通道设置了栏杆或推拉门被锁住,市民坐轮椅无法通行等。近年来,我区加大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但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3、从事发地域看。以2023年全区无障碍设施176件诉求为例,全区14个街镇均有无障碍设施相关投诉,其中投诉量超过两位数的街镇共有8家。以事发地所属的责任网格看,居民区投诉52件(占比为29.55%),街面网格、拓展网格等公共区域投诉为124件(占比为70.45%)。与网格主动巡查发现一致,目前我区公共区域的无障碍设施问题比较集中突出。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民生“小事”皆大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上海是一座以精细化管理著称的城市,“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这个功夫,也应充分运用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上。当前,提升完善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是老、幼、残等特殊人群的出行保障,更是一座城市温度的体现。依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建议如下。
(一) 明晰职责,各尽其责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做好规划、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涉及条块之间、部门之间不同主体的职责与任务。为此,首先必须要明确本区牵头部门和实施单位的职责任务,便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防止相互推诿扯皮。
1、明确牵头协调职责。《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四条明确指出:区政府应当落实推进本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市、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街镇负责推进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督促无障碍设施管理责任人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巡查和履行维护管理责任,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建议由区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区级无障碍环境建设日常协调机制,统一协调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与监管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
2、明确行业监管职责。《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五条明确指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无障碍环境建设协同推进工作,具体负责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项目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管理。交通部门负责道路、交通运输设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和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3、明确网格巡查职责。《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无障碍设施应当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区和街镇两级城市运行管理机构对巡查发现的无障碍设施损毁、故障、被占用等情况,应当进行派单调度、督办核查,指挥协调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时进行维护管理。
(二)排查整治,着眼长效
1、摸清基础底数,形成问题清单。建议由区建管部门和区城运中心共同牵头,协调区交通、区房管、街镇等单位,摸清当前全区无障碍设施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近期12345热线等渠道群众投诉热点难点,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网格化巡查发现行动,重点聚焦大公共空间等场所无障碍设施问题,摸清基础数据,形成问题清单,并建立制度化的定期滚动排查机制。
2、联手联动整治,巩固治理成效。建议由区建管委等部门牵头,协调区交通委、区房管局、各街镇等无障碍设施产权所有或监管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建立定期整治整改计划,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挂图作战,逐项销号。
(三)以人为本,科学设计
建议结合2023—2025年本区城市更新行动方案的全面实施,尽快补齐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短板。区建设主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严把新建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关,制定强制性的无障碍设计标准规范。区相关部门、街镇等产权单位,在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应充分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和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全方位参与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对照国际化,推动无障碍设施从有到好、从能用到好用,创建“有爱无碍、宜居安居”全龄友好的城市环境,打造有温度的现代化主城区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