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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3074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加强科技政策体系梳理评估和修订完善,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建议
编号:0703074委员姓名:邹旭华
提案
背景:

    为切实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推进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建设,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闵行区近年来先后出台了《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1号)《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科创16条”,闵科委规发〔2019〕2号、3号、闵科委规发〔2021〕2号)《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操作细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政策”,闵科委〔2020〕23号)、《闵行区关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张江政策”,闵科委规发〔2020〕1号、闵科委规发〔2022〕1号)、《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政策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高企政策”,闵科委规发〔2020〕2号)等一系列惠及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的政策。2020—2022年,“科创16条”“张江政策”“高企政策”“中小企业政策”4项科技政策(以下简称“4项政策”)合计兑现7404次,拨付资金13.98亿元,涉及对象2808个。其中绝大多数为企业,共涉及2759家、拨付资金13.66亿元。

 

问题及分析:

调研发现,从扶持企业金额区域分布看,浦江镇、颛桥镇、马桥镇位列前三,浦江镇主要系拥有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以及漕河泾双创园、863软件孵化器等8个国家级、市级孵化平台;颛桥镇地处于“大零号湾”核心区域,拥有向阳工业园区、金地威新园区、常青园区等;马桥镇因闵开发西区、马桥产业园、景谷路园区,扶持金额及企业区域分布与本区科创发展战略基本一致。但也发现,一是有280家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迁出,占扶持企业总量的10.15%;涉及扶持资金6597.44万元(16家企业的57.83万元扶持资金于迁出后拨付),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91家,占68%,涉及资金5200万元,占78%。迁出企业中117家系迁往宝山区,占到迁出企业总量的41.79%,其余迁往松江、奉贤、嘉定等二是部分子政策放空或执行效益欠佳。“科创16条”34项子政策中,“支持建设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运营费补贴”“鼓励实施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价值评估”“引进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房租补贴”3项子政策在3年内均未执行;“支持优质科创企业发展—孵化器、加速器毕业企业”子政策,3年仅扶持4家企业、合计18.13万元。

经进一步了解,近年来本市各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奋勇争先、比学赶超,立足本区域产业发展特点,持续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品牌。比如,宝山区一方面出台《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集聚了从供地保障、租金补贴、产业做优、金融服务、人才集聚、科技创新到园区发展、数字化转型、招商引资等10个方面30条扶持政策内容、方式和额度,相比闵行“4项政策”土地出让费用和年限、高企首次及重新认定奖励、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形成比较优势科技企业产生“虹吸效应”;另一方面,宝山法院与辖区金融机构多元联动共促营商环境提级,创新开展为涉诉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说明服务机制,化解涉诉企业融资困境和增强金融机构“愿贷敢贷”信心,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精准助力,得到市领导、市高院领导批示肯定和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再比如,松江区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柔性执法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轻微免罚清单+不予实施强措清单+不予立案清单+不予现场检查清单”的“四清单”包容审慎新模式,在合法前提下极力挖掘企业容错空间,严守安全底线的同时非必要不要打扰企业,呵护市场主体成长活力,巩固营商环境特色优势。

意见和建议:

1、聚焦政策绩效,加强评估优化。除“张江政策”外,本轮科技政策于2023年底或2024年3月到期。建议一方面以问题、目标和效果为导向,加强对本轮政策体系落实情况的梳理、评估,广泛了解市场主体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困难和诉求,对比兄弟区和外省市分析研究本区政策体系提升改进的空间。另一方面在本区新一轮科技政策修订中结合本区实际,紧跟市场变化,围绕产业布局优化、创新能级提升、竞争实力增强,持续优化政策体系内容,提高政策精准度,优化财政科技运行管理模式,深化财政投入统筹联动机制和项目效益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

2、聚焦金融服务,强化司法保障。据统计,本区17万家小微企业中获得政策性担保贷款1511家,不足1%。实践中,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涉诉中小微企业因重要涉诉信息披露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导致信贷及融资更加困难。建议一方面政府联合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特定的专项贷款,比如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针对信用良好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等。另一方面借鉴宝山区“涉诉信息说明工作机制”主动服务、精准助力的创新做法,法院联合银行建立涉诉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金融机构及时、准确获取涉诉中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帮助金融机构更好进行风险评估,避免出现“一刀切”式的断贷、停贷。通过司法服务的有力保障和金融资源的精准灌溉,让中小微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

3、聚焦特色优势,增强区域竞争力。闵行区已开展6轮营商环境改革,测评排名在全市稳居前三,但各地对高企争夺日益激烈,本区高企外迁时有发生。建议在地理区位、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的基础上,围绕人才安居、载体升级服务提质等方面形成叠加优势,增强闵行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蓄势赋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闵行“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多元化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公服配套,提升功能品质,倾力形成“闵行模式”“闵行样板”,全力确保外来创业就业人员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二是充分发挥闵行高新技术产业基础雄厚和科教资源集聚的优势,加强与市科委等部门对接,对标《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引育高质量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动现有载体实现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转型升级。三是依托政务信息化平台,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依托招商资源管理系统产业地图,招引企业精准、快速落地;依托科创服务平台实现涉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加快企业服务平台“企业外迁预警子系统-外迁挽留”模块开发建设、“企业运行监测”子系统数据采集以及“移动端业务系统-企业端用户”模块推广应用,实现企业运行全过程管理;依托智慧监管云中心实现智能巡查、智慧监管,加快推动智慧监管云中心升级改造,加强与随申办政务云体系的对接协作,扩大应用覆盖面和提高使用便利性,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需求。

会办意见
区市场局 :

科委:

邹旭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政策体系梳理评估和修订完善,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或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区市场局智慧监管·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始终围绕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致力于为区内企业带去“无感监管、有感服务”,以更优质的政务服务能力增强区内营商环境的核心竞争力。就委员关心的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方面,区市场局智慧监管·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提升与突破:

一、集约建设、融合发展。整合现有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打破条块分割,推动市场监管应用系统的集约化建设,加强与“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综合性平台的应用数据交互,充分运用区大数据资源平台的各类通用型数据工具,以“大网络、大系统、大平台”为建设导向,提升与区级综合性平台的融合度,形成互为支撑、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数据赋能、应用拓展。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云中心已取得的成效,依托数据基础优势,构建数字化创新应用服务体系,拓展市场主体发展数字化帮扶、新业态数字化治理、安全底线数字化监控能力,强化系统在守护食品药品、扶持保护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创新引领智慧监管执法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三、精准高效、数智治理。推动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提高现代化治理效能。把牢人民城市的生命体征,打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超大城市市场监管“数智”新范式。深度融入“一网统管”和“一网通办”两张网建设,形成专业化应用系统与综合性平台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融合创新的发展格局,实现市场监管工作在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等方面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四、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以企业需求和监管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提升企业服务的有效性和感受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依托不断创新监管与服务手段,坚持效益先导的理念,迎合企业需求,为区域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22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沪闵路6388号                   邮政编码:201199

会办意见
法院 :

“关于加强科技政策体系梳理评估和修订完善,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建议”的会办意见

 

根据政协委员邹旭华的提案,闵行法院认真研究参与会办,现将相关意见作如下回复:

结合市区两级对法院的工作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与全院重点工作相结合,通过部门业绩考核方案细化各部门工作任务、量化成效指标,每月盘点、有效推进。

一、拟发布闵行法院营商环境7.0工作方案

结合市府、市高院和区府法治化营商环境7.0版,我院制定并发布了全市首家基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7.0版,形成1份文件、8项任务和62条细则的“1+8+62+X”的框架体系,涵盖保护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数字化、场景化服务、诉源治理等多项工作。

二、多措并举提升司法服务营商能力

1.聚焦辖区园区建设。贯彻能动司法理念,针对辖区园区经济实际,主动跨前一步,针对性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切实关切的涉诉、合规难点,护航园区营商环境,擦亮招商名片。

2.提升辖区诉源治理能力。通过1+5+N”诉源治理体系为平台,充分借力行业调解机构多元解纷网络,强化靠前就近解纷功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发挥繁简分流作用。通过与仲裁机构建立商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对具有调解可行性的案件通过仲裁机构先行调解,提高商事纠纷解决效率。

3.夯实风险识别合规研判。深化辖区涉诉企业风险隐患预警,加强跨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加大场景应用提示,动态发布危机企业名册,加强纠纷预判,实现危困前端化解、高危风险提前预警。

4.打造营商环境重点案例。精心审理、执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纠纷案件,维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保护协同治理。优化劳动争议纠纷多元解纷机制。

5.服务产业聚集区建设。重点关注虹桥商务区、南滨江科创中心、莘庄工业区等外资企业集聚区域,加大园区普法和宣讲力度,推进“闵行区人民法院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示范点”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擦亮辖区招商名片,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强磁场”。

 

 

会办意见
区投促中心 :

为了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助力精准化招商,区投资促进中心依托闵行区招商资源管理系统,展示区内重点招商资源分布、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等,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大幅提高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匹配的精准度。同时闭环跟踪闵行区各类项目的招商情况,对加速推动项目落地起到积极督促作用,总体提升闵行区投资促进工作统筹管理水平,就项目、楼宇、厂房等招商要素建立起长期有效的联动机制。

通过该系统的开发运用,在加强招商引资数字化创新,赋能招商引资提质增效的同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数字共享性实现招商资源载体的整合和统一管理

通过推动信息系统与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数据信息的双向共享,流通和业务运转能够初步做到系统集成、有效衔接。目前在全区系统内共管理353幢楼宇,490个厂房,32936家企业数据,建立了全市唯一的招商资源标准化管理体系。同时,为有效利用信息化和标准化手段强化资源统筹,建立了236名楼宇、厂房资源专管员队伍,加上镇、园区原有招商队伍,形成了逾1000人的专业化招商力量。

二、数字整合性弥合招商资源与招商项目匹配缝隙

在招商引资的全流程管理中心,通过信息系统对企业诉求从提出到流转到解决处理的闭环管理,截至2023年12月底,区重点招商库内项目共计133个,97个区级重点招商项目、69个区级领导接待/交办项目和144个区投促中心首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逾520亿元。其中已落地项目91个,推进中项目28个,终止项目14个,项目落地率68.4%。通过系统内对项目与资源的精准匹配,有效推动了重点招商项目落地进程,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区221幢重点楼宇单位面积产税累计完成2311.37元/㎡。50幢亿元楼目标全部完成,共产生税收119亿元。

三、数字可视化助推区域内重点产业的强链补链招商

将数字化资源和信息转化为生产要素,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通过接入产业大脑的展示功能,实现线下实地考察转为线上浏览查询。一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在产业规划和区域规划上科学布局,提高对产业承接的前瞻性判断和针对性聚集,推动行业和园区的精准对接,引导街镇围绕产业定位科学布局。

会办意见
区财政局 :

我区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凸显科技创新对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聚焦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打造高能级平台,引育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厚植自立自强创新生态,努力打造科学之城、科技之城、科创之城。

一、聚焦政策绩效,加强评估优化

针对委员提出的加强对本轮科技政策体系落实情况的梳理,并在新一轮政策修订中持续优化政策体系内容的建议,区财政局自2023年试点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管理,建立了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目录并及时滚动更新。同时找准财政政策绩效管理发力点,分别从政策调研、政策落实、资金执行、制度规范、效果效益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对延续性政策新老交替一并开展评估,既对上一轮政策周期内的整体完成情况和实施效应进行全面评价,也对新一轮政策的更新和调整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评价分析结果作为财政政策后续调整和完善的重要依据。

针对近期到期的科技政策,区财政于2023年组织开展了对科创16条政策、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政策、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政策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绩效评价,从政策核心战略目标推进、受补企业经济贡献、就业带动和经营发展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了政策制定合理性、实施有效性和扶持实效,并就战略产业聚焦、扶持标准设置、政策配套机制等进一步提出了完善建议,为新一轮政策的修订出台提供了决策参考依据。

二、聚焦金融服务,强化司法保障

针对委员提出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建议,区财政局(金融办)积极引导、鼓励区内商业银行,积极发挥本市政策性担保合作模式,持续缓解企业融资问题的新方法、新产品,着重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针对科技型企业,给予大力信贷支持。2023年,全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在保2310笔,获贷企业1511家,在保余额92亿元。当年累计新增政策性担保贷款1449笔,新增贷款金额累计超过47.27亿元。2022年在保余额为89.07亿,同比增长3.31%。

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强化政策接力和政策创新,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支持融资力度,保障区内中小微企业发展,区财政局(金融办)与驻区银行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发布2023年“闵行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贷款”,投放总量200亿元,合作银行达到24家,共纳入白名单企业860家,共成功投放1091笔贷款,贷款授信260亿元,企业实际提款共计115.44亿元,贷款综合利率在2.5%,其中获贷中小微企业占比96.8%,高新技术企业占比36.33%,“专精特新”企业占比32.33%。

全面落实《闵行区支持现代金融业发展 促进产融结合实施意见》相关扶持政策,对企业通过政策性担保贷款获得融资给予担保费和部分利息的补贴,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止2023年底,共为区内562家企业补贴担保费769笔,补贴金额超过1385.49万元;为35家科技类企业补贴利息43笔,补贴金额超过94.14万元。落实“闵18条”金融政策,6月份起对获得“2022年高质量专项贷款”的企业实施贷款利息补贴,截止2023年底,共有509家企业获得760笔专项补贴,补贴金额超过1865.4万元。

感谢邹旭华委员的提案。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财政政策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为科创企业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邹旭华委员 :

闵行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以“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高水平发展。关于委员提出的建议,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开展政策绩效综合评价,修订发布区级科创政策,以问题、目标和效果为导向,加强对政策体系落实情况的梳理、评估,从政策调研、政策落实、资金执行、制度规范、效果效益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持续优化政策体系,提高政策精准度,全面启动新一轮科创政策修订工作,经过一年编制,新一轮科创政策正式印发。二是提升金融资源供给,强化司法服务保障,积极引导、鼓励区内商业银行,积极发挥本市政策性担保合作模式,持续缓解企业融资问题的新方法、新产品,着重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司法保障,多措并举提升司法服务营商能力。三是打造区域特色优势,增强营商环境竞争力,围绕人才安居、载体升级、服务提质等方面形成叠加优势。加快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多元化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加快高质量孵化器、区校合作孵化器等科创载体建设,大力育孵“大零号湾”硬科技企业,推进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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