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和保护体系不断健全、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创新只有第一,没有第二。在当前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大潮中,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重要制度保障。知识产权人才是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的第一资源,是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先决条件,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知识产权事业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近几年,全国多省市先后设立知识产权项目及人才奖励、补贴专项资金,大大提升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发展壮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上海目前正在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充分发挥国际化优势,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但闵行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闵行区级层面暂无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的专项扶持政策。目前国内多地均相继出台扶持知识产权人才的政策,鼓励企业或服务机构培养或引进知识产权人才,如苏州:对引进的知识产权领域特聘人才,最高给予250万元安家补贴;对自主培养的知识产权领域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项目资助;获评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奖励5000元;获评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骨干人才的分别奖励5万元、1万元;获评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职称的分别奖励5千元、1千元;广州黄浦:对新引进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分别给予最高25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深圳:对专利代理师奖励1万元,取得知识产权师中级奖励1万元、高级奖励2万元;广州佛山:对专利代理师奖励1万元,对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的专利代理师,另外奖励2万元,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奖励1万元,对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分别奖励3千元、1万元、2万元;四川成都:对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分别奖励2千元、6千元、1万元;知识产权代理人奖励6千元。上海目前仅浦东对培养或新引进人才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有资助,对人才本人尚无补贴政策。
二是知识产权人员职称评审难。在上海市现有的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评审条件和其他高级技术领域类似,需要任职一定年限,虽有破格,但幅度较低;且学术成果作为必须条件。对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国家专利代理师(人)资格考试的人员,仍然需要额外进行继续教育和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知识产权师考试,流程非常复杂,不利于选拔德才兼备的知识产权高素质人才。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制定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激励体系。加强区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闵行区知识产权人才专项扶持政策,尽快出台闵行区特色政策,对人才本身及引才的企事业单位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奖励。新增知识产权领域人才荣誉称号评定,推动区域内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和发展的积极性,同时吸引一批具有高潜力的知识产权人才落地。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不问出身,英雄不论出处,针对知识产权领域人才,以个性化突破解决个案问题,建立适合的评审机制,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唯学术成果”等方面的限制,根据知识产权领域实际情况,从资格证书、从业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知识产权项目/实践/服务等案例中发挥的作用等多方面入手,多方位进行评价,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和成长体系,打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全链条,使人才评价能够满足知识产权各领域、各环节、各层次的各类需求,提升人才使用效能。
三是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满足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需求。简化知识产权人才职称评定流程,特别针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及国家专利代理师(人)资格的“双证”人才,优化考核方案,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丰富职称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