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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2212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编号:0602212委员姓名:高霞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一、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文化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流动,民族融合的进一步加快,使得少数民族文化的符号印记越来越模糊。部分少数民族还陷入自身文化传承困难的窘境。

    上海是我国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存在以下几个弊端:一是几乎听不到自己的民族语言,二是本民族的特点无法体现,三是民族风俗逐渐消失,四是民族文化几乎被汉族文化所替代。

二、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文化传承和保护的必要性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中华文化的绚丽多彩和鲜明特色,形成了中华五千年文化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因此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不仅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开展,在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同样重要。

三、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中的一些思考与建议

    1、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要坚持保护和传承相结合,保护和利用相结合,保护与创新相结合。

    2、 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力,扩大本民族同胞对民族文化的认识,营造一个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氛围。可以通过诸如民族文化进学校、进社区等形式,使学校、社区成为帮助青少年和居民群众认知民族文化的重要阵地。

    3、在民族文化特色浓郁的地区,开设特色民族职业教育培训,培养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人才。对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形成奖励制度。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提供必要的活动空间。

    4、以文艺展演传承文化。我国少数民族能歌善舞,长期以来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文艺成果,这是我国文艺的瑰宝,要保护好、发展好,让它们在祖国文艺百花园中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在少数民族的文化中,有很多优秀的文化遗产,例如:朝鲜族的农乐舞(象帽舞)就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既是非常优秀的人类文化遗产又是非常优秀的文艺表现形式。

    在少数民族同胞相对集中的区域成立少数民族艺术中心或艺术团。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同胞能歌善舞的特长,承担起不同民族文化传播、传承的重任。在节庆演出活动中,承担民族文艺节目的编排演出。在日常,承担少数民族语言和艺术的教、学工作。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少数民族艺术团团员可以采取专兼职形式,文艺演出可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一方面丰富群众文化的多样性,一方面也为部分少数民族同胞提供就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