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确立了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为发展主线,以建成生态宜居的现代化主城区为未来五年社会发展目标,这对闵行区律师业而言,既提供了发展的契机,同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闵行区律师业近几年发展态势良好,区司法局2011年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闵行律师业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极大地推动了区律师业发展的稳步前进。截至2017年6月底,闵行区律师事务所发展到63家,相比2011年底增长50%,全区执业律师从2011年底的476人增长至目前共计672人,增长41.18%,2016年全区律所业务收入3.6727亿元,执业律师人均创收58.58万元。我区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为建设科创中心提供法律保障;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多层次、全方位参与法治闵行建设,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走在维稳队伍前列;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职、建言献策,关注民生、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等等,取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加快建设现代法律服务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更为重要的是,律师业的发展不仅能产生直接的经济价值,更能产生保障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效益。因此,我区律师业的发展应当在闵行区域发展的总体定位和目标任务前提下,在保持原有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1.继续加强部门统筹,提高协调效率,加快推进律师业健康、快速发展
建设一支高素质、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律师业队伍,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协作和引导建设,这不仅是区司法局等主管部门的责任,也需要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包括各街、镇、园区)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加快推动我区律师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多层面、多角度完善优秀律师人才引入和激励的政策、机制,持续提升我区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我区经济、社会的深化发展,对优质化、高端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关键在于人才建设。因此,建议从律师事务所建设和律师人才建设两个层面,从引进和留住两个角度来加强律师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
一是大力引进和努力留住优质律师事务所。紧紧抓住我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契机,对吸引和留住规模化、品牌化的优质律所的相关扶持政策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提高政策的针对性,使扶持政策能够持续发挥吸引并留住优质律所的效用,在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同时形成律师业的集聚效应。
二是大力引进和努力留住优秀的律师人才。律师业发展关键是人才,需要继续吸引和留住高素质和高端专业法律人才(具涉外、知识产权、财税、高新技术等法律服务特长和证书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人才)在我区执业。为此,可借鉴外区经验,围绕律师业的特点,提高法律人才政策的精准度,创造吸引和留住法律人才的优良环境 ,逐步建立律师服务业的人才高地。
3.鼓励律师事务所加快转型发展,形成特色化、差异化的专业竞争优势,构建全方位、多层级、宽领域的法律服务体系
注重本区现有律师事务所的转型发展,加快我区律所的“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综合性发展进程。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涉税专业服务已向律师事务所开放;另,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也允许律师事务所取得专利代理资质。故建议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鼓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取得税务师、专利代理人、注册会计师等第二证书和专业服务资质,推动律所和律师综合性发展进程,同时结合本土(区)法律服务的经验,形成差异化发展优势,契合闵行定位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构建全方位、多层级、宽领域的法律服务体系,使律师服务业更好地融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方向。
4.强化宣传引导,突出区域特色,提升政策影响,促进我区律师业的全面、平稳发展
随着上海市法治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各区均十分重视发展律师业,均有引入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落户的相应的政策和工作机制。为此,更需要我区注重政策的宣传并形成系统工作机制。我们建议:在政策宣传上,政府要突出我区特色、整合宣传渠道,建立统一的政策宣传平台,让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能更便捷、更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在工作机制上,形成以区司法局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包括各部委、街、镇、园区)配合落实的机制,提升政策的执行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