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 > 政协提案 
关于0602009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规范政府部门编制外用工的建议
编号:0602009委员姓名:蒋仲德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委一号课题成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精神,更好地加强主城区综合管理工作,闵行区委、区政府从制度及措施上加大了贯彻的力度,目的是回归政府的服务本位,全面提升地区综合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让闵行更干净、更有序、更安全,使百姓更满意。

随着职能的下放以及权限的扩大,闵行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镇编制外用工数快速增长,出现了:1、村居委等基层管理部门用人太多、人浮于事,2、管理与服务职能不到位,很多人没事干、许多事情没人干,3、用人成本大大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快速增长的“人头费”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百姓十分担忧。

    为此,我建议:

    1、调查研究:集中排摸一下全区所有体制外用工情况,在人代会上向全区人民有个数据公布,使百姓知晓和理解;

    2、完善考核:政府统一协调、制定“编制外用工”管理与考核制度,根据部门与行业特性,提出工作要求以及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

    3、正确引导:加强对“编制外用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百姓的工作目标,坚持百姓满意是衡量工作质量标准的理念;

    4、合理配置:对于村委、居委等政府最基层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以服务与管理的职能需求来进行人员的配置,力争做到人尽其才。


提案人:蒋仲德2017122


会办意见
区财政局 :
根据《关于印发〈闵行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闵人保发〔2017〕18号)文件的规定,政府雇员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逐年减少”原则,政府雇员额度及岗位类别由区编办核定, 人员招录以及薪酬标准由区人社局确定,区财政局按照区编办、区人社局核定的各单位政府雇员实际在岗人数以及经费保障标准,安排政府雇员专项预算。 为了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基层建设,建立了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试行细则的通知》(闵府办发〔2015〕62号)文件的规定,社区工作者实施总量调控、额度管理,额度由区民政局核定,薪酬标准由区人社局确定,人员使用以及经费保障统一由街镇管理。 就蒋仲德委员提出的规范编制外用工使用问题,区政府已明确进一步压缩政府雇员编制,区编办已在牵头清理区编制外用工额度工作,拟对机关工勤、学校教辅等市场较为成熟的岗位,逐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区编办、区人社、区财政将在明晰政府职责边界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以及服务经费,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养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感谢蒋仲德委员对我区政府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会办意见
区民政局 :
一、严格额度管理,夯实基层工作力量。区民政局遵循职责对应、尊重现状、着眼需求原则,综合街镇常住人口数量、区域面积、管理幅度、岗位职责需要等因素,从严核定社区工作者额度。目前,全区8310名额度使用情况为:居民区2834名,占额度的80.01%;中心2508名,占额度的80.64%;机关1094名,占额度的77.92%;基本管理单元149名,占额度的58.66%。从额度管理来看,不存在居村委会人员过多的情况。 二、组织专业培训,推进队伍提能增效。一是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按照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通过市、区、街镇三级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初任培训、专业培训、进修培训,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2017年,区层面共举办区优秀居民区骨干社区治理研修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骨干、社区工作者事务所负责人专题培训班、社区工作者青年骨干读书班等能力建设系列培训班,培训持续4个全天,累计培训400名社区工作者,并选派带队89名社区工作者骨干参加市社区工作者千名骨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二是社会工作者专业培训。以“推进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化”为目标,组织开展我区社工资质考前培训,全区共2208名社区工作者参加培训,其中初级班1488人,中级班720人。此外,依托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每月举办助理社工师继续教育培训2期,社工师继续教育培训1期,目前累计培训15期,培训3000人次。 三、探索基地建设,创建自治家园。围绕社区治理、自治共治、为民服务等实践运用和经验推广,以年内创建5家居民自治家园示范点为基础,探索社区工作者实训基地培育标准,起草《关于加强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按照带头人强、硬件建设过硬、治理体系完善等标准,创建吴泾塘泾南苑、莘庄水清一村、古美平吉三村居委会为市级社区工作者实训基地,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水平。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蒋仲德委员 :
提案中涉及的“编制外用工”规范提效工作,市、区两级近年来一直在努力采取措施,结合提案内容和街镇实际,我们重点就“社区工作者”和“公益性劳动组织从业人员”两类人员进行答复。 一、社区工作者 根据2014年市委一号课题成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以及6个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6”文件)的要求,全市层面建立了基层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体系。同时基层也对街镇及其村、居工作人员的队伍进行了制度性规范,即街镇及其村、居工作人员只存在三种身份,即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人员、社区工作者三类。区别于行政和事业编制,社区工作者容易被视为“编制外用工”,但是社区工作者的招录也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实行“逢进必考”,且有严格的额度控制。2015年出台的《闵行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试行细则》(闵府办发﹝2015﹞62号),对社区工作全区面上的社区工作者基本情况如下: 1、额度和实有人数 社区工作者额度由区民政局统一核定,现全区额度为8310名,实际使用6585人,具体情况为:居民区2834名,事业中心2508名,机关1094名,基本管理单元149名。实际额度使用率为79%。 2、薪酬标准 根据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本区社区工作者2017年度薪酬平均水平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按照2016年上海市社平工资(6504元/月)的1.25倍核定为97556/年,其中基本工资部分占75%(含车贴饭贴),绩效工资部分占25%(各类奖励费、加值班费和年休假应休未休补偿等项目都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内),并按照国家要求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自2016年1月起社区工作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提取福利费,用于执行疗休养、健康体检和慰问等福利待遇,其他福利项目各单位一律不得增加。社区工作者的薪酬资金,由基层财政承担。 3、完善考核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根据市、区两级文件精神,采取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其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岗位、调整等级、薪酬待遇、奖励惩戒、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有各街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 综上,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已在市层面正式建立,同时形成了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衔接的薪酬体系,无论额度或薪酬管理,均在全市统一标准下,较为规范。 二、公益性劳动组织 1、项目背景 公益性劳动组织是本市实施再就业工程中探索发展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由政府成立非正规劳动组织形式,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同时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为解决当时“百万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代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日益完善,公益性劳动组织运作过程中很多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劳动合同法适用问题、“营改增”之后的发票问题等。 2、队伍人数 2013年,全市正式启动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工作,首批涉及12支协管类队伍,锁定人数7560人。今年,根据本市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工作要求,我区将继续推进现存公益性劳动组织实现全面转制,共涉及14支公益性劳动组织队伍,从业人员8259人,3月底前全面完成转制工作。转制工作方案已经报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并向区人大作汇报。 3、人员考核 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后,仍以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及辅助部分公共管理职能履行为目标,发挥就业援助导向,原则上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其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由失业保险基金和市级财政通过促进就业资金提供部分补贴,除此之外的部分由区、镇两级财政通过35:65的比例承担。对于转制后队伍,根据转制文件精神,要求街镇制定规范的管理考核制度,发挥就业托底作用的同时尽可能精简人员,并将从业人员的考核权下放至实际用人部门,科学评估人员的工作绩效。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7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莘北路168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陆莺 联系电话:51518184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