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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2033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规范我区教育培训市场的若干思考和建议
编号:0602033委员姓名:郑芸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关于规范我区教育培训市场的若干思考和建议

民革闵行区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规范本市教育培训市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清理、整顿、规范我区教育培训市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革闵行区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走访,了解现状,广泛听取意见,并就规范我区教育培训市场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我区教育培训市场现状和整治成效

截至2017年10月,闵行区现有正规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204家,另外,各类培训机构在闵行设有分教学点和分公司62家。

2017年上半年,闵行区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排摸整治,共检查各类培训机构(含教学点)688家,发现问题540处,通过整治规范,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1.厘清职责,明确标准。由区领导牵头,教育、市场监管等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准确研判当前形势,确定整治目标和原则,统一政策口径。

2.分类整治,有序推进。对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的教育培训机构采用宣传、约谈、劝离、条块联合整治、服务引导合法办学等举措,劝退关闭96家,依法取缔5家,分类落实整改301家,自行关闭49家对已取得办学许可、合法登记的教育培训机构采用重点督查文化类、全面检查艺术类和科技类、定期核检职业技能类等举措;针对培训机构非法聘用不具有教学资质的外国人,闵行公安配合教育部门[1]依法予以处罚。

3.信息监管,源头治理。使用移动APP,突出场所管控,强化前端发现管理,防止回潮

4.宣传引导,确保稳定。通过点对点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发放《告知书》《承诺书》等形式,营造浓厚整治氛围,确保整治工作稳步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对教育培训市场的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调研过程中仍发现了几个重要而有待解决的问题。

1.法律法规有待健全,执法存在一定难度。新的《民促法》刚刚实施,其《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现有的法律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手段。

2.监管力量有限,难以承担现有监管要求。区教育局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仅3-4人,无法实现对高速发展的教育培训市场的全过程监管。

3.依赖专项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市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协同跟进的集中整治方式难以持久为继,如无长效措施,极易死灰复燃。

4.新兴业态不断涌现,职责边界难以界定。教育培训的内延外涵不断扩展,除传统的教育培训事项外[2],类似思维训练、逻辑发展、在线教育等课程的归类以及 0-3岁的早教培训、晚托班是否属于发证范围尚无定论。

5.缺乏行业自律,违法违规现象仍较普遍。存在自封名师,虚假宣传现象,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利用“文字游戏”来规避监管。

6.市场竞争激烈,存在短期投资行为。一些实力差、规模小的培训机构无法预计自身的长远发展,出现短期投机行为,甚至倒闭,学员的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

三、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的对策建议

1.加强基层建设,充实监管力量。首先,抓好源头治理。把教育监管工作纳入街镇网格化综合管理,抓好场所管控、业态管控;其次,设立基层专职教育监管岗位。区教育局负责业务指导,街镇专职人员会同网格化信息员开展违法、违规情况排摸,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加强行业督导,引导主体自律。成立教育培训行业协会,建立行规公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培训机构实行每三年一轮全覆盖式的督查评估;加强“中华职教社”行业组织日常督导力度,指导和监督培训机构《培训合同》的签订和履约等情况,促进培训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3.放、管、服结合,实施分类管理。一是科学设定准入门槛。不同领域培训机构的师资、场地、资金等分类予以要求,可以对一些创新型的小微企业采用“人均有效教育用场地面积”来考评。二是加强资金管控。协同银行等部门,定期检查培训机构学杂费资金缴存和收支管理情况。预收费培训机构注册资金必须实缴且进入“实收资本”科目,其股东必须为预收款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是科学评估考核。由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消费者用APP等形式参与打分评估,实行动态监管。四是推行培训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促进培训教师队伍正规化。

4.提供在线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区教育局整合资源,以免费在线教育的方式提供优质课程供全区学生课余学习。均衡教育资源,让没有财力就读高昂课外培训班的学生也能有不断更新知识的机会。

5.合理布局“教学点”,区域供给平衡。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开展事前参与,提供“教学点”布局公开信息,引导各培训机构合理设置“教学点”,防止扎堆或供给不足。

6.健全信息公示,加强失信惩戒。探索治理非法办学的有效途径,加强部门间合作,实现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提高违法成本,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正如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呼吁全社会凝聚共识,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1]闵行公安配合教育部门对教育培训市场中非法使用外籍员工进行清查,在28家违规培训机构内,查获外籍非法就业人员34人,并依法予以处罚。

[2]区教育局现审批教育培训事项包括5类,1)文化类(包括学科培训及由学科引申出来的培训等),2)语言类,3)职技类(主要指电脑与会计培训),4)社会生活类,5)艺术类(主要指音乐舞蹈等)。

会办意见
区市场局 :
自2017年闵行区净化和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工作自开展以来,我局立足工作职责,与区教育局和各街镇通力协作,对辖区内557家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排摸,通过劝说、引导、查处等多种措施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我局与区教育局、各街、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法定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受到区市场局行政处罚的,一律予以公开处罚信息,列入信用信息系统,通过信用体系的建立,增加对违法当事人的惩戒力度。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郑芸委员 :
一、对提案的认识和理解 该提案是民革闵行区委课题组经过详实调研形成的,对闵行教育培训市场的现状认识非常全面,剖析问题非常到位,提出的对策建议也非常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对下一步丰富和完善对闵行教育培训市场的长效管理举措和机制具有很好地借鉴和参考价值。 诚如提案所言,2017年上半年,闵行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对教育培训市场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随后又按照全市的部署,进行“回头看”“防回潮”,对教育培训市场开展进一步集中整治规范,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对教育培训市场的规范整治任重而道远,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法规政策有待及时落地。目前,“一标准、两办法”虽已颁布,但审批和综合监管的具体细则、口径需要统一和部署。还有一些所谓的“灰色地带”需要政策法规跟上,例如0-3岁早教机构的审批和管理。二是监管力量有待充实。通过整治,大家普遍感到,教育培训市场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监管任务繁重,需要夯实相关部门监管力量。三是长效管理有待完善。通过整治后几次集中“回头看”发现,培训市场各种违规现象容易反弹,需要长效管理予以巩固。四是教育培训自身行业自律不够成熟。例如,广告宣传容易夸大、价格收费比较随意、恶性竞争现象比较突出、培训合同不够规范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案提出了6条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2018年,我局将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镇等相关部门,结合 “一标准、两办法”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消化吸收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为我所用,化为我们对教育培训市场长效管理的切实举措和行动。 二、推进闵行教育培训市场长效管理的工作举措 1、制定配套细则,全面推进“一标准、两办法”落地 作为2017年教育培训市场集中整治经验的总结和提升,2018年1月,上海市正式出台了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市场的细则文件,即“一标准、两办法”(《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应该说,“一标准、两办法”的出台,使得教育培训市场的规范管理有了基本依据和路径。为推进“一标准、两办法”有效落地,区教育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结合闵行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一标准两办法”建立培训市场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构建闵行教育培训市场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闵行区关于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引》、《闵行区民办培训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系列配套文件。这些配套文件对相关部门在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工作中担负职责作了细化和界定,对审批监管流程做了明确和优化,对工作机制做了丰富和完善。这些配套文件通过全区教育培训市场规范工作会议的部署加以贯彻执行。 2、完善管理架构,保障规范工作衔接和推进 在区层面成立教育培训市场规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教育培训市场规范工作。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保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网格中心、区教育督导部门和各街镇的相关领导组成。相关委局层面充分考虑“一标准、两办法”实施需求,增设专窗专岗,选齐配强专管员队伍、执法队伍。街镇层面成立教育培训市场综合监管小组,担负教育培训市场属地化监管职责。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坚持条块统筹,以网格中心、社发办、市场所、综治、派出所等为力量构成,成立教育培训市场综合监管小组,充实巡查员队伍和信息采集员队伍,制定街镇属地化工作方案,切实落实教育培训市场属地化监管职责。街镇工作中遇到困难,可以随时要求相关委局予以支援、支持和保障。 3、科学设置指引,推动培训市场均衡有序发展 坚持和统一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新设培训机构设置的重点和优先方向,用1-3年时间逐步推进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计划至2018年12月31日,用1年时间重点完成符合办学设置标准、积极配合落实整改的无资质公司办学资质的审批。至2019年12月31日,用2年时间重点完成已设培训公司(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的补办审批。至2020年12月31日,用3年时间重点完成民非院校转型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变更审批。在2018年审批中,对在教育培训市场集中整治中能积极配合落实整改,同时符合设置标准、具有较好办学口碑和社会效益的拟办培训机构优先设置;对在华漕、吴泾、浦江、浦锦、马桥、颛桥等街镇,正规培训机构设置相对不足,力量薄弱的区域,且符合设置标准的拟办培训机构优先设置;面向青少年开设艺术类、科技兴趣类、社会生活类培训课程的拟办培训机构优先设置。审批推进与街镇联动,统筹抓好场所管控和业态管控。 4、完善工作机制,对教育培训市场实施分类监管 对有证有照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按“谁审批谁管理”原则,由区网格化中心直接流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和结案。对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资质培训机构的处理,依据 “一标准、两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闵行实际,建立三个机制:发现教育引导机制、一般案件处理机制、复杂案件查处机制,根据违法违规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复杂程度,逐步分层处理。对于简单、易化解、可劝退整改的案件,由街镇教育条线部门直接处理;对于案件事实清楚、处理有章可循的一般案件由街镇会同市场所等有关部门联合处理;对街镇联合执法难以解决的疑难案件、重大案件,由区工作组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会商研究处理方案,由街镇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会同教育、民政、人保、体育、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据法定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5、加强日常督查,促进教育培训机构主体自律 会同民政局做实做细年检,对全体民非院校进行“体检”,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与许可证延期换发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年检的规制作用;利用“中华职教社”督导队伍,会同街镇巡查员,对培训机构开展定期督查,督查以“规范办学”为核心内容;在寒暑假特殊时段,区教育、市场监管会同街镇对重点商圈、地段培训市场开展集中检查,对培训市场规范发展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利用民办教育网、工商网、教育等政府门户网站,对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为群众监督创造便利条件。同时,教育、工商等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关于教育培训机构的诚信体系,这个诚信体系的建立将有助于培训行业自律的成熟和发展。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应该看到, 2017年教育培训市场的集中规范整治,只是取得了初步成效,与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还有很大差距。培训市场的本身复杂性、利益驱动性决定其规范整治必然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为此,我们相关政府部门必须在思想上有个长期准备,把教育培训市场的整治规范纳入相关工作计划中,纳入社会治理网格机制中,不断探索和推进教育培训市场规范整治的政策举措、方法路径。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此次“一标准、两办法”的适用范围把开展0-3岁早教机构和通过互联网线上教育的培训机构明确排除在外,其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在市级层面正在抓紧时间另行制定。在这个过渡期内,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早教等“灰色地带”的适度监管,保障其安全平稳发展。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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