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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2096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优化教育设施设备采购流程的相关建议
编号:0702096委员姓名:曹冬梅
提案
背景:

一、背景

2021年初,上海市提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城市建设由此进入一个新发展阶段。随后,2021年8月26日,教育部批复上海成为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经过充分协商、讨论,于2022年3月7日印发了《上海市教育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根据政策要求,进行教育数字化转型,必然会遇到新旧设施设备的更替,而新设备的质量标准将直接影响上海市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实施进度。

闵行区学校目前教学用硬件设备也逐步达到使用年限,为更好适应未来数字化教学的需要,对更新的设备应在整体性能和拓展性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问题及分析:

二、现状

教学过程中用量较大的LED显示屏以及触控一体机,依据《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附件一),10万以上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中有扶持中小企业的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附件二)第七条之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办法第二条和第四条也规定了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即中小企业不可以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教学设备的制造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三)属于工业类,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分要求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现行的教育设备采购模式主要为各学校单独、分批次采购的方式,多数院校的LED显示屏以及触控一体机采购预算都在200万以内。

该两类设备目前市面流通品牌较多,大部分制造商并不具备研发能力,产品雷同且品质参差不齐,不能较好地满足数字化教学转型的设备需求。而具备研发能力和大规模生产实力的设备生产企业,在产品总体质量和提供特色化、个性化服务能力方面有显著优势,也在售后服务能力方面更有保障,但其企业规模及营业规模都远超上述中小企业要求,属于大型企业,无法参与该两类设备的招投标。

因招投标中没有主流品牌的参与,而小微企业之间产品高度雷同,优势和特点不明显,售后服务也相对不够完善,只能靠价格竞争。中标设备往往不能完全满足采购单位的实际需要,导致学校、教师普遍不满意,且对整体预算资金利用率也不高。

意见和建议:

二、建议

为保证教育实施设备的使用质量,建议主管部门优化教育设施设备采购流程,可以将原有分散的按学校、按批次采购方式优化为年度采购计划,分批次交付。

优化过后的优点在于,一是可以调高采购项目标的金额,让更多大型设备生产企业有机会参与提供设备采购服务。二是可以提高教育设施设备使用品质,为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三是提高工作效率,整理年度采购计划预算,减少招标采购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