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国家及本市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表水水质要在全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优Ⅲ类水体的比例。闵行区共涉及20个市考断面,其中16个需达到Ⅲ类水标准,4个需达到Ⅳ类水标准。对此,闵行区通过制定实施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20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有所提升,但仍有部分断面水质无法稳定达标,需进一步分析污染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
通过对20个市考断面2021年-2023年地表水监测数据的分析以及实地走访调研,我们发现影响水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支流水质影响。河水是流通的,支流水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主要河道的水质。如:春申塘-中春路断面,附近支流邱泾港时有黑水排入,导致春申塘-中春路断面水质受到影响。
二是雨水放江影响。雨水管道内存在长期污染物沉积,遇到雨天管道中累积的污染物会随雨水一起冲入河道造成污染。如:新泾港-平阳路断面,在雨天泵站放江时会有沉积污染冲入河道,造成河道水质阶段性变差。
三是通航船只影响。一些通航河道水质会受到船舶偷排污水、乱扔垃圾、机油泄漏等污染。如:淀浦河-七莘路断面,经过的船只较多,有船开过时偶有机油泄漏现象,造成水质污染。
四是污水偷排影响。如:俞塘-沪闵路断面沿河是北桥老街,有很多私房,正在动迁,目前大部分居民已迁走,但仍有少量未迁走居民会排放生活污水进入河道。
五是河道底泥影响。河床底泥中有经年累月沉积的污染物,下雨及天热时都有可能造成底泥中的污染物释放到水体中,引起水质变差。
六是水动力不足影响。部分中小河道水动力不足,天然自净能力较弱,污染物不容易流出,容易造成污染积聚。
针对上述影响我区地表水水质的因素,建议相关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水环境治理。
一是加强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入河排污口直接关系到地表水水质,需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和长效管理,加强巡查和监管,确保排放合法合规。对于存在污水偷排现象的河道,街镇应在现有管理制度上加强巡查以及清理次数,及时封堵非法排口,清理沿岸堆物,保持河道清洁。
二是进一步推进中小河道(支流)整治。在加强主要河道治理的同时,也不能忽略支流水质的影响,应定期巡视支流,及时对水质较差的支流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三是综合运用各种水环境治理措施。包括定期开展河道清淤减少底泥污染、加强调水频率提高河水流动性、增加水生态工程恢复河道自净能力、加强雨污截流及雨水泵站提标改造消除雨天污水进入河道的污染。
四是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居民及企业保护水环境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避免向河道乱扔垃圾、乱排污水的情况。
关于区政协第0703029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区水务局:
陆慧萍委员提案“关于进一步提升闵行区地表水水质的建议的建议”(编号:0703029)已收悉,我局意见如下:根据《上海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沪环水〔2021〕199 号)、《上海市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动态销号和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环水〔2023〕164 号)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将会同属地街镇推进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掌握全区入河排污口底数;督促属地街镇按计划对问题排污口开展分类整治和整改后巡查,推进入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和长效管理,促进
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3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莘凌路248号 邮政编码:201199
根据《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禁止辖区船舶向航道内倾倒或排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污染物,均须在船舶污染物接收点或定期由东安公司回收,避免相关污染物排入水中污染水质。我委对船舶船员定期开展生态环保安全宣传,提高船员环保意识,保障通航环境干净整洁;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巡航计划,明确巡航内容、巡航职责、巡航频次,定期对淀浦河开展航道巡航,保障通航环境安全整洁;定期对通航船舶开展船舶防污染检查,加大生态环保整治力度,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对船舶违法行为立即阻止并开展行政处罚,2023年共计开展淀浦河航道船舶检查131艘次,立案12起。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淀浦河船舶防污染监管力度,确保通航河道水质干净整洁,创造良好绿色通航环境。
一、问题分析方面
影响地表水水质的因素是多样和复杂的,提案中通过闵行区20个市考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得出的地表水水质存在问题的分析总结比较客观和全面,符合实际情况。
我区地表水水质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因素影响:
(1)周边河道水质的影响。一方面是提案中提到的支流水质影响;另一方面断面水质也易受到上游来水的影响,从闵行区与周边相邻区的区位关系及水资源调度的方向来看,淀南片北部易受松江区来水影响,淀北片易受西侧青浦区来水影响,浦东片易受东侧浦东新区来水影响。
(2)雨水放江影响。受初雨影响,雨水管道内存在长期污染物沉积,雨天时管道中累积的污染物会随雨水一起进入河道影响水质。
(3)通航船只影响。一些通航河道水质会受到过往船舶偷排污水、乱扔垃圾、机油泄漏等污染。
(4)污水偷排影响。一方面是提案中提到的部分沿河私房存在污水入河现象;另一方面,对于沿河的商铺,在旅游旺季、夏季夜间、春节前夕等时段,也存在污水入河现象。
(5)河道底泥影响。河床底泥中有经年累月沉积的污染物,雨天或温度升高时,在微生物作用下,底泥中的污染物释放到水体中,引起水质变差。
(6)水动力不足影响。部分中小河道水动力不足,天然自净能力较弱,污染物无法及时稀释和降解,容易造成污染累积。
(7)落叶腐烂影响。秋冬季节河道沿线大型落叶乔木及灌木的落叶随风雨落入水体中,在微生物分解的作用下开始腐烂,释放氮污染,影响水质。
二、已采取措施
提案中关于加强水环境治理的建议措施,合理可行。目前,我局对于闵行区20个市考断面的水质提升工作在持续开展中,从建设、管理和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
(1)加强相邻区的协调联动,同步开展工作。借助市级河长制工作平台,及时掌握相邻区的水质信息,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河道水质稳定改善。
(2)持续推进初期雨水治理工作,建设雨水泵站初雨调蓄池。根据市水务局工作要求,我区已开展虹南等14座调蓄池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已开工8座,6座正在推进中,将陆续投入使用。初雨调蓄池建设完成后,水质较差的初期雨水将被截留,进入雨水管道的水为干净的雨水,雨水管内将不存在污染物沉积的现象,届时雨水泵站放江水质将会大幅提升,有利于提升地表水水质。
(3)推动多部门协调,共同合力。联合航道管理部门,加强对通航水域的管理,严禁过往船只偷排污水、乱扔垃圾和机油泄露;联合农委,加强农田化肥使用管理,减缓农业面源污染对水质的影响。
(4)持续推进雨污混接综合整治。根据《上海市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普查整治,加快推进混接整改,做好雨污分流,从源头上杜绝污水入河。
(5)定期开展河道和泵站清淤工作。有计划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关注重点区域,一方面有效清除底泥中的污染物,避免气温回升导致底泥污染物释放,影响水质;另一方面,有利于恢复河道断面,提升水流通畅性和河道水动力条件。
(6)严格遵循《闵行区水利规划(2021-2035)》,根据《上海市水利控制片水资源调度方案》及《闵行区水资源调度实施细则》,各水闸以“常态运行、精细调度”为着力点,进一步做好分片区活水畅流调度工作,增强河道水动力,提高水体的复氧、降解、自净能力,促进水体良性循环。
(7)进一步加强长效管护工作。一方面压实河长责任,进一步夯实河长工作机制,坐实区、镇联动机制,落实长效管护措施,确保全区水质持续达标;另一方面要求各养护单位加强日常排查,及时清理打捞水面树叶及垃圾,做到“水清、面洁”,有效维护水质提升成果。
(8)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居民及企业保护水环境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避免向河道乱扔垃圾、乱排污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