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区流浪猫狗管理的有关建议
随着养猫养狗的家庭和人数不断增加,同时出现了无主猫狗在小区、公共场所到处乱窜、乱拉屎、乱叫、乱咬人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出现大量流浪猫狗的原因,主要有:宠物猫狗走失、被遗弃、流浪猫狗的无序繁殖等。流浪猫狗对市民的安居、交通、卫生、人身安全等构成威胁:一是容易传播疫情和伤人,2017年7月18日,本区发生了一起狂犬病病例;二是对城区环境卫生造成负面影响;三是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四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五是被不法分子送到餐馆,危害人们的健康等。
当前流浪猫狗的泛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没有专门的流浪猫狗管理法规,存在法律空白;二是政府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来管理,涉及到流浪猫狗的管理的部门有公安局、城管、畜牧兽医、市政园林等,这样的多头管理,势必是最终措施没有落实下去;三是小区业委会自我管理的意识有待提高。
屡屡发生的流浪猫狗伤人事件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动物保护与管理的条例。将“弃养担责”写进法规,规范养宠物的行为,制定具体的惩罚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流浪动物的产生。
二是加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合作。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合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管理流程、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各部门合理分工,协调合作,责任明确,才能避免相互推诿扯皮。小区业委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制定小区养宠制度,告诫居民自觉执行,由物业和社区志愿者共同监督。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宣传、教育和引导宠物猫狗饲养者加强对宠物猫狗的管理,推行“以领养代替购买,绝育代替捕杀”的宣传。积极在社区、街道举行持续的文明饲养宣传活动,提倡不随意丢弃、善待、关爱动物的理念,做好疫苗及绝育的宣传普及工作。
四是执行宠物登记制度,加强登记管理。保证饲养的动物都带有身份标识,如犬牌、微芯片。一旦宠物被遗弃,也可以找到主人追究责任。有关部门要尽快对辖内的猫狗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告知居民限期认领流浪猫狗并完善领养、认养的制度。
五是建立政府主导的收容场所。由公安等部门设立专门的收容场所,用法律明确规定收容范围、收容场所、认养条件等。比如:规定收容动物的范围,包括捕捉的流浪动物、动物主人不愿继续饲养的动物、依法留置或没收的动物等。对于市民无力继续喂养的猫狗,可以送到规定的收容所,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样既增加了弃养动物的成本,减少弃养动物的可能,又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建立流浪猫狗收容小组,专门负责巡查片区的流浪猫狗,并送往相应的流浪动物保护机构。
六是视情况消灭一批流浪猫狗,对长期在小区内(包括街头巷尾)流放的、无人监管的流浪猫狗,实施猎捕和击毙,消除安全隐患。
相信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动物流浪的现象会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