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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2051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加强本区流浪猫狗管理的有关建议
编号:0602051委员姓名:朱成杰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关于加强本区流浪猫狗管理的有关建议

随着养猫养狗的家庭和人数不断增加,同时出现了无主猫狗在小区、公共场所到处乱窜、乱拉屎、乱叫、乱咬人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出现大量流浪猫狗的原因,主要有:宠物猫狗走失、被遗弃、流浪猫狗的无序繁殖等。流浪猫狗对市民的安居、交通、卫生、人身安全等构成威胁:一是容易传播疫情和伤人,2017年7月18日,本区发生了一起狂犬病病例;二是对城区环境卫生造成负面影响;三是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四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五是被不法分子送到餐馆,危害人们的健康等。

当前流浪猫狗的泛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没有专门的流浪猫狗管理法规,存在法律空白;二是政府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来管理,涉及到流浪猫狗的管理的部门有公安局、城管、畜牧兽医、市政园林等,这样的多头管理,势必是最终措施没有落实下去;三是小区业委会自我管理的意识有待提高。

屡屡发生的流浪猫狗伤人事件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动物保护与管理的条例。将“弃养担责”写进法规,规范养宠物的行为,制定具体的惩罚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流浪动物的产生。

二是加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合作。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合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管理流程、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各部门合理分工,协调合作,责任明确,才能避免相互推诿扯皮。小区业委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制定小区养宠制度,告诫居民自觉执行,由物业和社区志愿者共同监督。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宣传、教育和引导宠物猫狗饲养者加强对宠物猫狗的管理,推行“以领养代替购买,绝育代替捕杀”的宣传。积极在社区、街道举行持续的文明饲养宣传活动,提倡不随意丢弃、善待、关爱动物的理念,做好疫苗及绝育的宣传普及工作。

四是执行宠物登记制度,加强登记管理。保证饲养的动物都带有身份标识,如犬牌、微芯片。一旦宠物被遗弃,也可以找到主人追究责任。有关部门要尽快对辖内的猫狗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告知居民限期认领流浪猫狗并完善领养、认养的制度。

五是建立政府主导的收容场所。由公安等部门设立专门的收容场所,用法律明确规定收容范围、收容场所、认养条件等。比如:规定收容动物的范围,包括捕捉的流浪动物、动物主人不愿继续饲养的动物、依法留置或没收的动物等。对于市民无力继续喂养的猫狗,可以送到规定的收容所,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样既增加了弃养动物的成本,减少弃养动物的可能,又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建立流浪猫狗收容小组,专门负责巡查片区的流浪猫狗,并送往相应的流浪动物保护机构。

六是视情况消灭一批流浪猫狗,对长期在小区内(包括街头巷尾)流放的、无人监管的流浪猫狗,实施猎捕和击毙,消除安全隐患。

相信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动物流浪的现象会得到改善。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朱成杰委员 :
一、工作情况: 闵行区犬类管理工作在区府的正确领导和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区公安分局的直接指导下,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为目的,全面贯彻执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不断深化犬只免疫、登记办证“一门式”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查处居民来电、来信、举报养犬扰民的信访件,并进一步加强了对无主流浪犬、散放犬的捕捉收容工作。2017年度共审办《养犬登记证》22225张,其中城镇犬13350张,农村犬8875张。捕捉、收容流浪犬等各类犬只1635条。 2017年7月,闵行区江川路居民因5月初被犬咬伤,突发狂犬病经医治无效死亡。区府办、区公安局、区农委及各有关街、镇多次召开会议,提出相关要求和工作措施,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区犬管办积极会同各街镇派出所,在全区开展对流浪犬、无主犬、野犬的捕捉收容工作,特别是对于居民反映较大的地区,加强捕捉收容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的安全。在两个月期间,捕犬数达671条,养犬办证数亦达到了6146条。今年3月21日,区犬管办组织力量会同碧江、华坪所对凤庆路58弄、合生城邦、东风小区、碧江路401弄、402弄、金平路777弄等处犬只扰民举报件进行整治,共捕捉收容犬只10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每年年初,犬管办通过各派出所、居委、物业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以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对法律、法规及犬只免疫登记时间等的知晓率。日常工作中,犬管办会同区动物疫控中心、各街镇居委和各免疫登记点,进入大型居民小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和犬只免疫办证登记工作。2017年度共进入小区54次,结合每年9月28日世界狂犬病日,犬管办会同区卫计委、区农委等部门开展狂犬病日宣传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明养犬知识。区犬管办会同区动物疾控中心、各街(镇)社区办、居委会及辖区派出所联合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持续加强对《条例》、狂犬病防治和免疫、定点免疫登记点等的宣传,推行养犬登记和免疫告知工作,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文明养犬习惯,真正做到文明养犬意识深入人心,提高市民对狂犬病防范意识,提高犬只免疫登记的知晓率。进一步规范、约束违法养犬行为,减少因养犬而引发的矛盾纠纷,降低犬只咬伤人事件的发生,减少养犬扰民行为的发生。 (二)加大管理执法力度,整治突出违法行为。区公安局、区农委、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区犬管办会同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加大对辖区养犬管理、免疫登记、文明养犬等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大对养犬违法行为和养犬不免疫登记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私人在住宅小区内饲养禁养犬种的处罚力度。对散放在小区内无人看管的犬只,一律按照流无主犬进行收容。做好对扰民犬、伤人犬、流浪犬和走失犬收容及伤人犬的送交检验工作。 (三)严格执行和规范被捕捉收容犬只的后续工作。经辖区派出所对养犬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方可办证、领回被收容犬只,以教育违法养犬人,提高法律严肃性。对已捕捉收容的被遗弃犬、流浪犬,经健康检查、是否禁养犬种等筛选后,作为爱心领养处理。加强爱心领养点的内部管理,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及领养规定,做到犬只进出台帐明确无误。 三、今后工作方向: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区公安局、区农委、区城管执法部门等坚持持续加强《依法文明养犬》和《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文明养犬意识,提高养犬免疫、登记率,积极有效破解执法难题。进一步加强犬只狂犬病的免疫办证,加强对无主流浪犬、无证犬、散放犬只的捕捉收容整治,减少无主流浪犬在户外威胁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案(事)件,遏制狂犬病的发生,提高狂犬病免疫数量,力争本区不发生狂犬病事件。为创建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再作努力。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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