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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2276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议
编号:0602276委员姓名:施文炯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议

随着闵行区经济建设蓬勃发展,区域内交通流量迅速增加,重车日益增多,严重缩短了本区道路及桥梁的使用寿命。鉴于目前道路在建设或大中修过程中,前期手续时间较长,希望在推进道路大中修项目中以“及时恢复路况、方便公众出行”为原则,结合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沪委发【2017】38号)精神,科学合理地简化前期手续,达到“快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尽快恢复路况”的效果。

建议:

(一)进一步压缩审批周期。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在办理施工前相关手续中(交警、绿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征询意见反馈效率,加强批后监管。

(二)将建设计划与相关职能部门事前沟通,便于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实现区发改委、区公安交警支队、区绿容局、区水务局等部门的联动、信息互通,提高建设效率。

(三)区财政局在出台大中修前期涉及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时,预算金额20万—50万的简化政府采购流程,预算金额50万以上的仍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同时加强项目过程中的监管和审价,合理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


会办意见
区公安分局 :
公安分局建议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相关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并将积极配合推进此项工作。 针对道路大中修及施工项目,公安分局已对审批流程进行梳理研究,进一步简化了流程和内部审批环节,如原建设单位需先取得辖区交通大队初步审批意见,现改为征求意见,并要求2个工作日内作出意见反馈且完成内部审核,避免建设单位多次往返,缩短了行政部门的审批时间。 特此告知。
会办意见
区财政局 :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统一规定和程序,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限额标准为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均纳入政府采购,并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施招投标。 感谢施文炯委员对道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区财政将积极配合区交通委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会办意见
区水务局 :
我局将根据区交通委提供的建设计划,对照水务规划和水利建设计划,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办意见
区绿容局 :
(一)提前申报,提前上门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落实业务咨询、主动指导、上门服务、提前介入等服务措施,提高项目服务水平。建议建设单位提前申报,在初步设计批复后,涉及绿化审批的,我局审批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开展现场勘查、清点绿化设施量等基础性工作,减少时间空耗,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二)压缩审批时间。一是对临时使用绿地事项,审批期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12个工作日内完成,必要时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对区批权限迁移树木许可事项,审批期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三是占用绿地等市批许可事项,我局出具权属人意见,审核期限由6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三)加强批后监管。构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防止监管真空。创新监管模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事前审批为主,向强化批后监管转变。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疏影路700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王法陈 电 话:33885362
会办意见
区发改委 :
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060227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办理结果: 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施文炯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目前,在我区区级道路大中修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中,我委是将立项两阶段审批简化为立项一阶段审批,对于其中的公路大修项目,我区已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 今后,我们将根据市、区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在全区道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中,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并做到项目信息及时共享,确保道路建设(大中修)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沪闵路6258号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 朱汉明电话:24033289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施文炯委员 :
1、关于进一步压缩建设项目审批周期。 交警部门:针对道路大修及施工项目已对审批流程进行了梳理,进一步简化了流程和内部审批环节,对原建设单位需先取得辖区交通大队初步审批意见,现改为征求意见,并要求2个工作日内作出意见反馈且完成内部审核。 绿化部门:采取了提前申报,提前上门服务,建议建设单位提前申报,在初步设计批复后,涉及绿化审批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开展现场勘查、清点绿化设施量等基础性工作,减少时间空耗,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同时压缩了审批时间,一是对临时使用绿地事项,审批期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12个工作日内完成,必要时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对区批权限迁移树木许可事项,审批期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三是占用绿地等市批许可事项,绿化部门出具权属人意见,审核期限由6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区发改委:已实行将立项两阶段审批简化为立项一阶段审批,对于其中的公路大修项目,已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今后,在全区道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中,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并做到项目信息及时共享,确保道路建设(大中修)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2、关于建设计划与相关职能部门事前沟通问题。 水务部门拟根据交通委建设计划,对照水务规划和水利建设计划,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区交通委也将积极与交警、财政、绿容、水务和发改委保持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沟通与协调,已达到加速建设项目的落地与实施。 3、关于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事项。 财政部门:仍坚持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统一规定和程序,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限额标准为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均纳入政府采购,并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施招投标。 区交通委将积极会同区发给委、财政、公安、绿容、水务部门一起努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和政策沟通,以改革创新的态度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和加快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工作举措,为加快闵行区交通设施建设作出努力。 感谢施文炯委员对道路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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