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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3175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拓展分布式能源项目,推动闵行区低碳发展
编号:0703175委员姓名:方加亮
提案
背景:

    一、分布式能源项目简介

分布式能源目前主要有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储能等三类。其中发展最为迅速的是分布式光伏,而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储能在上海还处于发展的初期。

分散式风电安装位置灵活,可以更充分地利用风能资源,与光伏发电形成互补。鼓励和推动分散式风电项目,不仅能够提高风能利用效率,还能推动相关技术的发展和产业链的完善。

分布式储能项目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储能技术将可再生能源的波动输出转化为稳定可靠的电能供应。分布式储能项目可以解决能源消纳的问题,提高能源利用率,并在电力供应紧张起到重要的调峰调平作用。

    二、闵行区分布式能源项目发展现状

闵行区近两年非常重视光伏产业的推进,区发改委、机管局等有关部门都有不少鼓励和推动光伏项目落地的措施,例如对各委办局和各街镇设置光伏装机容量的指标考核,开展党政机关与医院、学校等公共事业单位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区内不少厂房、园区和办公楼的资产方对光伏项目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也正在逐步提高。但是,由于审批和纳归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有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审批和纳归环节遇到障碍,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储能更是找不到政策和路径。

问题及分析:

    三、闵行区分布式能源项目推进中的主要问题

    1、农光互补和渔光互补项目的审批权限已经从市发改委下放到区,但是由于在闵行区没有先例,也没有报路径和政策,区内农光互补和渔光互补项目无法推进。

    2、在一些分布式光伏项目中,会遇到类似停车棚、室外运动场所顶棚和农业设施等不计入产证面积的区域,以及部分已经纳入保留点位的无证建筑,并且这些建筑房屋检测报告和消防检测报告齐全,也在正常使用中。这类项目因为没有对应的产证而无法备案和纳归。

    除了分布式光伏之外,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储能项目目前都没有报批的路径和政策,没有办法和光伏一样安装并网,阻碍了这两类业务的突破和发展。

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拓展分布式能源项目的三点建议

    1、农光互补和渔光互补近几年在上海推进,崇明、金山和奉贤等区已经有了很多成功落地的项目可供借鉴,建议闵行区发改委和电力公司及有关部门重视光伏+农业项目,也就是农光互补和渔光互补,尽快理清审批政策和报批路径。

    2、对于没有产证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在纳入保留点位,并在正常使用的,房屋结构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具备权威检测机构有检测报告的前提下,建议区发改委和电力公司及有关部门给与大力支持,允许光伏项目的备案和纳归。

    3、对于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储能项目目前缺乏报批路径和政策支持的问题,建议发改委和电力公司作为主要管理部门,推动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尽快建立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储能项目的上报审批程序。同时,建议先批准和推进一部分试点项目,通过开展试点项目,可以收集大量关于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储能在实际环境中的应用数据,并更好更深地了解技术和市场的可行性,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宝贵经验。

    风光储三个方面的分布式能源可以形成很好的优势互补,相信分布式能源在闵行区的发展,将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先进的技术与设备投资,加强政府与相关能源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必然会为闵行区的绿色低碳发展注入新的动,同时为实现我们国家的双碳战略目标贡献我们的力量。

会办意见
区规划资源局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含光伏面板、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含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用地,具体依据《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分类)。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农光互补和渔光互补项目应根据上述文件要求规范项目用地管理。关于农光互补和渔光互补项目地类认定,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类认定标准,该地类认定时将光伏板作为单独图层标注,地类仍按原地类认定。

另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37),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用地属于“其他用地”,不判定为“违法用地”。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用地,是指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风电用地。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地建设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其中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图斑或地块。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会办意见
区经委 :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府发20232号)要求,“碳达峰十大行动”的第一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明确:大力推进光伏建设。加大分布式光伏应用,充分利用工业厂房、产业园区、公共建筑、交通设施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大力推动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的目标任务。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要求,结合闵行实际,区经委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宣传推广。一是严格按照“新建工业厂房应满足光伏安装的要求,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进行新建工业内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鼓励存量工业企业充分利用屋顶空间安装光伏。二是支持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屋顶光伏改造等。三是定期开展绿色发展沙龙,邀请市级部门、行业协会和专家为区内重点用能企业解读光伏、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等,支持引导企业采用分布式能源项目,进一步节能减排。

二、政策支持。市级政策层面,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申请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并完成初审流程。区级政策层面,我委正在修订新一轮工业节能相关政策条款,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绿色工厂等都拟新增条款。

三、荣誉申报。积极推荐区内优质企业申报上海市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和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等市级专项荣誉,提升企业获得感和荣誉感。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围绕拓展分布式能源项目,做好宣传推广、政策支持和荣誉推报,深入推动闵行区低碳发展。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4312

会办意见
区房管局 :

区发改委:

0703175方加亮委员“关于拓展分布式能源项目,推动闵行区低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对于部分已经纳入保留点位,但没有产证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光伏项目,能否办理产权的问题,需咨询区确权登记部门,区房管局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推动闵行区低碳发展。

 

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411

 

会办意见
区水务局 :

为促进闵行区绿色低碳发展,提高能源利用率,如后续农光互补和渔光互补项目涉及水务相关事宜,我局将协助推进。

会办意见
区建管委 :

对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

070317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方加亮委员提出的“关于拓展分布式能源项目,推动闵行区低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上海市住建委2022年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文件要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教育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居住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的面积比例不得低于30%,新建工业厂房应满足光伏安装的要求,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的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我委针对新建建筑在土地出让阶段提出可再生能源要求,并纳入竣工验收内容。本提案为“没有产证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既有建筑,非新建建筑,不属我委职责范围。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秀文路600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 涂超                  电话:64982706

 

会办意见
区城管局 :

存量违法建筑未经规划、建设审批和竣工验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续存状态,需持续开展拆违整治。目前由于各街镇违法建筑治理推进进度不同,导致部分存量违法建筑暂时处于待整治状态,后续将根据市相关部门违法建筑治理要求,不定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直至全面消除。综上考虑,建议不得擅自改建违法建筑。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312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疏影路700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倪智平                  电话:51763865

会办意见
区农业农村委 :

对区政协第七届三次会议

070317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办理结果: 解决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全文          

 

区发改委:

代表方加亮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拓展分布式能源项目,推动闵行区低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是一种光伏发电与现代农业生产相结合的技术,实现农业生产时进行清洁能源发电,能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通过光伏发电服务于农业,促进生态农业、绿色农业。鉴于目前我区尚未建成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我委建议:

互补渔光互补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过程充分考虑到农业生产环节中,设施对耕种面积、光照强度、空气流通以及温湿度等方面的影响,确保农业正常生产。在建设的过程中,如涉及到既有农业设施的加装、改装,要充分考虑结构的承重能力和其他安全隐患确保农业安全生产。

在下阶段区农业农村委将继续配合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 3 11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方加亮委员 :

方加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展分布式能源项目,推动闵行区低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能源绿色转型、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提案建议闵行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项目提供了多方面的思路和方向,面对产业绿色转型、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带来的新问题,闵行区也正在着力研究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项目布点有效措施。

一、积极推进屋顶建筑分布式能源项目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府发〔2023〕2号)要求,“碳达峰十大行动”明确:大力推进光伏建设。加大分布式光伏应用,充分利用工业厂房、产业园区、公共建筑、交通设施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大力推动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的目标任务。闵行区大力推进新建建筑安装光伏的同时,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工作也在同步大力推进争取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二、积极探索分布式能源新范式

(一)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推进研究情况

在植物大棚和水域上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积极挖潜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载体以实现农业生产和清洁能源发电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切实掌握项目推进实施路径和建设运行方式,区发改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规资局赶赴金山区调研了解项目推进的政策瓶颈和实际困难,并从以下方面推进项目落地

一是认真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国家市级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确保农光互补和渔光互补项目合法合规推进。二紧密沟通区农业农村委在项目方案推进过程中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环境影响,确保项目推进既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又实现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的发展目标。三是在项目设计环节,充分考虑既有农业设施敷设光伏设施对于结构承重能力的影响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农业生产安全。

(二) 无证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研究情况

经了解,存量无证建筑若未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和竣工验收手续,属于违法建筑,需进行拆违整治。由于各街镇违法建筑治理推进进度不同,导致部分存量违法建筑暂时处于待整治状态,区城管执法局正在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期间相关待整治建筑处于违法行为续存状态,不得对上述建筑进行擅自改建。为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合法合规安全有效落地,应当在合法建筑上建设分布光伏发电项目

(三)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储能项目管理研究情况

“十四五”期间,本市风电发展以海上为主、陆上为辅,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分散式风电项目推进路径市发展改革委正在着力研究细化;作为低碳转型关键基础设施,新型储能项目具有技术路线和应用场景多样性的特点,市发展改革正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实施细则,我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的工作指示依据国家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开展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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