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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2202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公共厕所男女卫生间面积如何分配完善
编号:0602202委员姓名:杨玉娟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闵行的二个美丽建设环境使闵行越来越美丽。那么我们的公共设施也更需要完善。现在每次去看电影、出去旅游、逛商场等,总是会碰到女卫生间门口排长队,而男卫生间门口却没有人。女性本身需要的空间大很多而且都会很慢,经社会调查,女性要比男性多,在商场上班和购物的也是女性比较多。所以我建议在今后的公共厕所建设中,是否考虑根据公厕所在区域和功能上能够按照男女卫生间比例3:7分或4:6分。完善合理分配,这样不但可以节约女性的宝贵时间,也同时减轻女性如厕负担。

会办意见
区规划资源局 :
根据《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第4.1.1条:在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第4.1.2条:在其他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应小于两者如厕测算人数比值的1.5倍。该设计标准还对商场、超市、体育馆、影剧院、餐饮等公共场所中的男女厕位比例提出了相关要求,比例均在2:3至1:2间。 我局在贯彻执行规划和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同时,也将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积极引导设计单位严格遵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进一步推动公共场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坚持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杨玉娟委员 :
一、现行的规范情况:《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G/TJ08-401-2016)》于2017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全面实施,规范中明确在商业区、餐饮场所、医院等区域,男女厕位的比例不应小于1:1.5;其他场所男女厕位比例应为1:1,其中男厕位同时包含男小便站位,故公共厕所中男女卫生间的面积应根据男女厕位的比例合理设置。 二、目前实施情况:(一)配套公厕落实情况:针对全区建设项目中有规划配套且将外开放使用的公厕,在其设计方案征询阶段,已从规范执行之日起做全面要求,严把方案关、审图关及验收关,确保公厕落地且符合规范。(二)环卫公厕落实情况:全区现有环卫管理公厕229座,主要分布于公共绿地、公交始末站点、集贸市场等公共部位,我们已从2016年起按规范进行有计划地分批改造,确保男女厕位比例设置合理,满足使用。(三)其他情况:对于大型商场、医院、景点等区域内的公共厕所,其建设主体及产权归属均为各地块相关建设单位,且行业管理权限也在各相关职能部门。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疏影路700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林勇 电话:3430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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