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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2143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加强科技园区财政扶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编号:0602143委员姓名:陈琦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加强科技园区财政扶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提案者:陈琦

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1. 研究制定有利于扩大中小企业信贷的激励政策。制定出台有利于扩大中小企业信贷的扶持政策,引导、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企业的技改投入,激励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支持。

  2. 扎实搞好银企对接。政府出面,通过向金融机构推介中小企业、举办中小企业融资洽谈等多种形式,构建银企对接平台,

  3. 建立和完善征信体系。政府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相关部门构建统一的中小企业社会征信系统和运行机制,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和信用信息的采集面

二、为中小企业人才引进提供服务

  1. 设立人才补贴及奖励政策:完善人才配套措施(如户籍办理、小孩就学、配偶就业、安家费补贴、住房房价优惠、个人所得税减免等),减缓生活成本过高的压力 ;设立诸如“优秀人才贡献奖”、“高级人才成就奖”海归人员创业奖”的评奖。

  2. 设立企业家培训基金:议广泛组织企业家参加有关企业管理先进理念、战略思维、人力资源管理等的教育培训,只有企业家的职业化意识提升了,高端职业人才才能扎根、开花结果。

三、加强对科技园区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1. 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激励其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增加中小企业培训、房租、社保、创业资助等财政扶持力度和税费减免措施,鼓励企业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2. 制定鼓励高新科技制造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对首台首套高新科技设备,首件首批重大技术设备的核心和关键零部件实行政府采购。

  3. 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要加强科技导向:建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初创的3年内实施完全免税的政策,还要通过定期评估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人才队伍情况批准给予相当于投资额50%-100%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四、加强科技型企业信息技术的联系

  1. 通过区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时通讯手段,深入调研让企业自主表达自身的需求,通过科学系统的分析挖掘企业的信息技术需求,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资源的定制化服务。

 2、区各职能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在及时准确的基础上,还要根据企业的需求特点提供方式灵活的服务,如信息技术的组织形式、中介机构、文献种类、文献范围等。

五、设立中小企业一门子服务(含区各职能部门功能)

  1. 区中小企业数量非常庞大,种类繁多,区科技园区数量多,面积大。无法为大多数中小企业提供有效及时的政策导向、科技扶持、经费扶持、成果申报等服务。另外各职能部门出台相关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对中小企业而言,不统一,碎片化、零散化,执行落实普及力度不,许多科技园区中小企业无法享受。

 2、建议设立闵行区科技园区中小企业一门子服务部门,包含工商、税务、科委、经委、社保、人才等含各职能部门功能的服务中心,一站式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疑难杂症,一站式普及和落实各职能部门关于科技园区中小企业的相关优惠有利政策。

 

 

会办意见
税务分局 :
一、关于“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与“人才”相关的优惠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 2.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3.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4.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5号) 5.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二、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 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有: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3.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4.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三、其他情况 我局虽无权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但也会积极向上级反映,同时,切实加强现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辅导好企业依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会办意见
区人社局 :
2016年,我区正式形成了本区推进上海南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1+4”的政策体系。其中,人才政策具体包括《闵行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意见》及15项配套操作细则,分层分类,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别的人才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从人才引进、培养,到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事业生活服务等提供全方位扶持。绝大多数细则,对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的规模大小并无限制,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录区人社局官网、闵行人才网查询政策,提出申请。 委员所提到的建议设立人才补贴及奖励政策,我区人才1+15政策基本都有覆盖。以人才安居方面为例,出台了《闵行区关于高层次人才购房的操作细则》、《闵行区关于人才公寓的操作细则》,针对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夹心层”住房需求,提供针对性措施,缓解人才住房压力,此外,人才1+15政策包含许多亮点,包括健全人才表彰奖励机制,建立人才杰出奖评选制度等等。 为了进一步优化政策,今年,我局在区委组织部牵头下,将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修订: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别的人才,提高政策针对性,扩大政策覆盖对象范围,出台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包括制订对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技术骨干的奖励政策;优化人才公寓政策,有效缓解对企业夹心层人才住房困难等等。同时针对人才关心的子女就学、住房、医疗等突出问题,在区人才办牵头下,会同相关部门商议解决方案。 对于委员在面商过程中反映的关于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的建议,我局也将在新一轮政策出台后,拓展政策宣传途径。一是加强政策的持续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提高政策传播效率;二是做好政策的精准宣传,既要加强对人才本人的宣传,也要加大对人才助手、用人单位人事负责人的宣传,真正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6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莘北路168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陈晓蕾 联系电话:51518035
会办意见
区市场局 :
目前,闵行区证照中心共集合了有公安、市监、税务、科委、经委等近20个窗口部门,形成了多部门窗口的一门式服务模式,以往企业需要奔波于各部门之间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理须知,现在企业只要奔波于中心窗口可以了解全部信息,大大方便了企业的办事效率。 针对我区科技园区众多的情况,为了扶持科技园区的壮大,规范园区登记场所管理,根据《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闵行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从事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摄影摄像或设计、咨询等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企业,实行集中登记地住所管理。通过鼓励支持集中登记地管理方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证照办理,会计服务、会务服务和法律服务等配套服务,为科创型企业提供优质的经营平台,形成中小企业的孵化效应。 自今年2月起,我局为优化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十二条措施,包含了针对企业行政审批效率优化的几项措施,其中就有将企业的新设审批时限缩短为2个工作日;将部分企业登记事项下放属地市场所并增设14个基层所的登记窗口,经济小区可以就近前往市场所办理新设企业的登记;开设注册许可直通车微信公众号,企业通过微信平台可以在线咨询;针对园区食品经营企业,对其中预包装食品销售(含/不含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含/不含冷冻冷藏食品、不含熟食)、生猪产品、牛羊产品零售、自制饮品制售的饮品店和甜品站、自制饮品现制现售(风味饮料、茶咖啡、植物饮料)共4类经营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制,当天申请,当天发证;对于告知承诺以外的食品许可,我们的审批时限也大幅缩减,整体缩短三分之二。 以此为基础,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强化对科创型中小企业的登记审批,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订工作。
会办意见
区财政局 :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拉动我区经济增长的力量之一,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是增加我区就业岗位的渠道之一。我区一直致力于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给予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 一、健全人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着力创新和完善人才政策,为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集聚各类人才来闵行创新创业,我区出台了《闵行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意见》,并制定了《闵行区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操作细则》等15个操作细则,不断提升人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尤其在创业融资、创新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生活保障等方面形成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的配套政策,加大了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为闵行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扶持和激励。 二、支持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闵行经济社会发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完善我区科技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政策聚焦,我区出台了《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区财政积极落实预算资金,资助本区企业拥有知识产权、国外专利等科技成果,并支持和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形成的科技成果在闵行区内转移转化,服务闵行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完善企业科技信贷融资服务 为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市级联手各区成立了全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根据《关于筹集“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担保基金首期筹集50亿元,闵行区出资8700万元。同时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简化审批,提高额度,降低门槛。2017年,市融资担保基金支持闵行区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规模达7.6亿元。同时,我区出台了《闵行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意见》,加大对本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场化融资信贷的扶持力度,对成功获得“科贷通”、“微贷通”“创投贷”等科技信贷服务且正常还贷的企业给予担保费补贴。另外,我区还出台了《闵行区开展“创园贷”金融创新合作项目的实施意见》。按照多方联动、合作共赢,先试后推、逐步扩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专业运作、园区参与,责任共担、风险可控原则探索实施区“创园贷”金融创新合作,扩大企业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推动金融服务中小微实体企业。 感谢陈琦委员的提案。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会办意见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0602143号提案的答复 区科委: 陈琦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园区财政扶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陈琦委员建议设立“闵行区科技园区中小企业一门子服务部门,包含工商、税务、科委、经委、社保、人才等含各职能部门功能的服务中心”的意见,我们认为,提案反映了中小企业的呼声及享受更好服务的愿望,这是我们政府部门今后一段时间靠前提供便捷服务的工作方向之一。努力改善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为精准更为贴心的各类服务是当前政府部门需要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我们应该急企业所急,解企业之忧,扑下身子,采用更为便捷的措施满足企业的需求。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闵行区地域广阔,各类科技园区数量众多,需求不一,行政资源有限。 根据区委、区政府十三五期间确定统筹区域经济重点发展目标,要聚焦“大虹桥”现代服务功能区、“大紫竹”科技创新功能区和“大浦江”城乡统筹功能区,实现“一轴一带三大功能区”发展战略,要积极整合各类行政服务资源向三大重点功能区块集中的发展思路。区政府在区级层面设立区证照办理中心,自2014年下半年起,又先后在“大虹桥”“大紫竹”“大浦江”三大重点功能区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大虹桥功能区的企业服务中心设在申虹路33号虹桥商务区公共事务大厦内,大紫竹功能区的南部分中心在沧源路1160号零号湾1楼,大浦江功能区的浦江分中心在联航路1528号财智大楼1楼,作为区级层面涉企服务的延伸与补充,靠前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精准更加贴心的政务服务。三个分中心不仅服务于各功能区类的企业,还辐射到功能区以外的中小企业,各企业均可以就近在三大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的证照,享受相关的政务服务,业务实行全区通办。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快速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功能逐步完善,很多种类的证照办理事项,现在可以足不出户,在公司、家里用电脑手机就可以办理了。 谢谢陈琦委员对行政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3月15日 会办单位地址:莘西路406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张 奡 联系电话:64923961
会办意见
区经委 :
关于设立中小企业一门子服务的建议,我委在市经信委指导下,依托新上线的“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向公众公布了《上海市惠企政策清单》和《上海市涉企公共服务清单》两份清单内容。企业只要登陆市企业服务云(www.ssme.gov.cn)政策知识库栏目即可查看,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后,将可随时获取栏目更新信息。 政策扶持是政府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政策解读的精确性和权威性,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的红利,去年年末,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报送了相关政策和服务产品。《清单》根据时效性、主发文单位、是否属于惠企政策等原则,选取了企业最为关心的创业支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人才政策、融资支持、市场拓展、税收政策、发展环境等9大领域,共归集惠企政策253项,形成了2018版《上海市惠企政策清单》。 对企业来说,获取政策还有更便捷的途径。所有《上海市惠企政策清单》中涉及的政策信息都将列入市企业服务云的政策知识库。企业只要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即可全面掌握相关政策信息。平台用户还可根据55个关键热词进行政策订阅,获得后续政策推送;在线填写回答20多项问题后,即可自动进行政策匹配,以了解企业与政策的匹配度及可获得性。 市企业服务云专门开设了“今日申报”栏目,实时归集38个委办局的申报类惠企政策和申报系统,按照申报截止日期倒计时排列,进行集中发布。企业可以通过此栏目,集成获取所有当期本市惠企政策,而无需劳神费力去一一浏览各委办的政务网站。 在这份《上海市涉企公共服务清单》中,全市各委办推出147项公共服务产品。首期清单中,仅市经信委就推出了36项产品,其中,包括上海市重点培育创业企业创始人培训班、中小企业半月坛专题实务讲座等或“高大上”或“接地气”的各类培训,中小企业志愿者服务、知识产权诊断等管理咨询类服务项目以及工博会新材料展、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参展机会等。 在市企业服务云上,还开设了“诉求反映”窗口,兜底受理解决企业诉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接入研发平台、商贸流通、政府采购、公共招聘等平台,提供公租房申请、创新券申请、仪器设备共享等信息。开设“投资上海”栏目,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地图、社保开户、银行开户、水电气获取、选址决策参考等信息。 未来,市企业服务云将逐步与全市38个委办联通、与16个区打通,与各类专业服务机构走通,各级政府部门也将陆续在上海企业服务云上开设服务产品旗舰店。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沪闵路6558号309室 邮编:201199 联系人姓名:赵淳岚 电话:64125138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陈琦委员 :
我区历来重视对科技园区及中小科技企业的扶持,积极鼓励并支持园区和企业开展科技创新,进行转型发展。今年,更是在全区范围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活动,深入企业、园区等,倾听需求、解决问题、补足短板、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各项制度政策并逐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各部门在对园区和企业的关注、扶持上,都形成了更好的举措,具体如下: 一、完善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 将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加强对科创企业、园区的引导和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一)通过市场化主体加强投资引导 继续推进35亿元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其中,20亿元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二期共设立21家子基金,投资项目286个,吸引社会资本100多亿元,现已基本完成投资布局,将启动第三期引导基金的运作;5亿元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也将开始运作,投资早期项目和初创企业,鼓励创新创业;5亿元产业投资引导基金、10亿元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正在设立母基金中,将聚焦区内重点产业发展,提升区域产业发展能级。 (二)打造科技金融服务生态链 扩大科技创业公益基金和科技金融信贷的服务面和覆盖面,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着力扶持2000万元以下的初创型、成长期科创企业的成长;2017年共有26个项目获得创业首贷665万元,78家企业获得市科技履约贷款或微贷通贷款共计3.06亿元。发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作用,与区内园区合作设立“创园贷”,帮助园区内中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扶持园区内企业成长。市区联动成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 2017年市融资担保基金支持闵行区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规模达7.6亿元;搭建科技金融对接平台,2017年举办近10场银企对接会、金融研讨会、股权融资讲座等相关金融对接活动。2018年将继续丰富对接活动形式,进园区、进孵化器贴近企业做好银企对接活动。 (三)用好企业信用信息 由上海市信用信息中心牵头,已建设完成上海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该信用平台是市级层面建立的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了各委办局以及各区的信用数据信息,包括法人、自然人的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判决类信息等。并与“信用中国”网站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我区区级部门在实施各类项目申报、资金扶持、表彰奖励时都会使用该平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有严重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的,取消企业享受相关扶持和奖励的资格,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目前,已在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南部江川分中心、东部浦江分中心开设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窗口,可为法人、自然人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二、提升对人才的综合服务 (一)修订人才政策 在现行的《闵行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意见》及15项配套操作细则中,委员所建议设立的人才补贴及奖励政策均有覆盖,企业可登录区人社局官网、闵行人才网查询政策,提出申请。目前,我区设有闵行领军人才、闵行区首席技师、青年创业英才、闵行当代工匠等人才类奖项。2016-2017年,全区落实人才政策扶持3161.35万元。2018年,将全面修订、完善人才政策,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进人才平台建设,强化人才事业扶持,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将研究建立优秀人才子女教育绿色通道,构建多层次社会化的人才服务体系;将通过加大租房补贴力度、优化购房补贴政策及完善单位整体租赁政策来着力缓解人才住房难题;将加大人才团队扶持力度,完善人才奖励,扩大人才扶持范围,全面支持各类人才的发展。目前,区委组织部已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新一轮人才政策。 (二)开展企业高管系统培训工作 今年,在各部门对企业家进行专业领域培训和辅导的基础上,将探索与交大安泰学院在EMBA、高管培训等项目上进行合作。结合创始人沙龙等活动,对科技企业负责人、高管等进行科技、法律、税务、金融、管理、政策等各方面进行更为系统的辅导和培训,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 三、增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一)修订科技政策 2018年,我区将根据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重点任务和要求,结合当前众创空间发展阶段和未来趋势,修订、完善科技政策。聚焦重点领域,在专业化、特色化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打造和创新创业成果转化良好环境营造上着力优化政策扶持;围绕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源头转化动力不足、主体转化活力不够、机构转化能力不强等难点问题,通过政策加强引导,着力突破;补齐现行政策短板,着力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推动专业服务机构集聚;加大对初创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有效帮助科创企业在闵行发展壮大。目前,正在制订相关修订方案,着手修订时将广泛听取科创企业及园区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政策宣传服务 利用多种手段,通过纸质媒体、电视台、电台、网站、微信等多种途径,面向广大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进一步加大科创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上门服务,在部门联动举办集中式政策宣传培训活动的同时,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联合或单独上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辅导和咨询服务,及时为企业、园区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宣传、落实好科创政策。同时,加强与区内各科技园区的精准对接,着力提升园区工作人员的政策服务能力,通过园区搭建平台和桥梁,更快更好更及时地将政策与服务送至民营企业,有效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实现更好发展。另外,通过“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常规赛及航空航天专题赛、成果转化对接会、科技金融对接会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来进一步引导企业关注、了解、熟悉、申报创新项目、成果转化、军民融合、科技金融、双创人才等各类科创政策。将政策宣讲融于各种活动中,让企业在丰富的活动中更容易、更有针对性地掌握和用好政策。 (三)落实企业税收相关优惠政策 近几年,国家在科技企业及人才税收上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如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等等。我区将切实加强现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辅导好企业依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我区财税部门虽无权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但会将您所提相关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鼓励高新科技制造企业技术创新相关政策 我区在2016年10月出台了《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闵府发〔2016〕65号),政策积极鼓励制造类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您在提案中所提相关建议在该政策中均有落实,如第(六)条款: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鼓励园区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利用科技创新成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对实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改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按新增设备投资的10-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引进境外高端技术成果并吸收创新形成填补国内自主产业链空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按项目研发投入的10-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第(七)条款: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经市级认定的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且优先采用高端智能自主化新装备、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应用项目,按项目中高端智能装备及系统集成投资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立项时拨付50%,通过验收再拨付50%。第(八)条款:鼓励装备首台套创新和示范应用。支持区内企业推进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项目和示范应用项目,对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或核心部件,按照首台(套)装备销售合同金额的2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如您园区内企业符合相应条件,还请鼓励其积极申报享受政策扶持。 四、推出闵行科创服务平台 我区在充分调研创新主体需要的基础上,着力建设“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平台将充分整合利用闵行科技网等现有信息化资源,实现科技企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科创政策审批管理等多项功能,为企业提供便捷的科技创新服务。完善科技企业服务功能,为科技企业提供网上科技政策全流程服务功能,通过法人一证通认证体系,实现一个账号、一个入口、一站式服务。拓展科技创新服务功能,为科技企业科技项目申报、评审、动态数据填报、绩效评价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建设网上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找信息、找资源、找资金、交流创业经验等服务;建设全天候网上技术市场,企业可发布技术需求、展示高新技术产品,国内外科研机构可在云平台发布技术信息,双方通过云平台实现技术、成果的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平台正在最后调试阶段,将于近期正式上线运营。 五、打造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打造南科创公共服务平台,以剑川路940号为功能载体,重点打造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计划用两年时间,推动政府科创服务与行业专业服务在该平台上汇聚,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等“一门式”科创服务;设立科技成果展示中心、会议中心,推动科技成果展示、发布、项目路演、合作洽谈,促进科技成果对接;建设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立足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需求为导向,共享为核心,基于“互联网+”思维,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搭建涵盖仪器共享、仪器研发、认证培训等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本区科技创新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本区科技创新工作!下附区科委官方微信号“科创闵行”二维码,期待您扫码关注,时时了解本区科技创新工作。另附区科委官网地址:http://www.mhkj.gov.cn/,方便您下载科创政策及相关资料。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莘西路376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叶佩琳 电话: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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